院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国务关整施有行政法定的批庆暂时调实关规规复国函〔2022〕104号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商务部、司法部:你们关于在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重庆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1〕37号),同意自即日起至2024年4月8日,在相关省市暂时调整实施《旅行社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二、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省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本省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三、国务院将根据相关省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情况,适时对本批复的内容进行调整。附件:国务院决定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目录国务院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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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螺阳镇锦东村等4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螺阳镇、崇武镇、净峰镇、辋川镇人民政府: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报的《惠安县螺阳镇锦东村村庄规划(2021-2035)》《惠安县崇武镇溪底村村庄规划(2022-2035)》《惠安县净峰镇松村村村庄规划(2020-2035)》《惠安县辋川镇峰崎村村庄规划(2021-2035)》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惠安县螺阳镇锦东村村庄规划(2021-2035)》《惠安县崇武镇溪底村村庄规划(2022-2035)》《惠安县净峰镇松村村村庄规划(2020-2035)》《惠安县辋川镇峰崎村村庄规划(2021-2035)》。各相关镇要根据批复后的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抓好落实。二、规划涉及的基本农田、林地、道路、绿地、基础设施文物保护、河流水体等各项强制性内容的用地标准、用地布局等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各设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建设。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依据,各镇要加大力度宣传村庄规划,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实施的管理,引导农村建房遵循村庄建设规划,县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要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各镇依规建设,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惠安县人民政府2023年5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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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大山革命老振展的关别区兴发规划批复国函〔2015〕91号安徽、河南、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修改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5〕49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二、《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老区精神,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基本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把大别山革命老区建设成为欠发达地区科学发展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粮食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长江和淮河中下游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全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使老区人民早日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三、安徽、河南、湖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绩效考核,抓紧推动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实施。要完善三省协商机制,加强沟通衔接,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完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要发挥好大别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定点联系机制的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密切部门间以及与安徽、河南、湖北省的沟通联系,指导地方开展相关工作。五、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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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尚岩镇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兰陵政字〔2023〕60号尚岩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申请批准《兰陵县尚岩镇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尚政请〔2023〕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兰陵县尚岩镇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二、你镇要严格执行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若需变动,应按法定程序报批。特此批复。兰陵县人民政府2023年10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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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螺阳镇锦里村等4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螺阳镇、黄塘镇、山霞镇人民政府: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报的《惠安县螺阳镇锦里村村庄规划(2021-2035)》《惠安县黄塘镇后西村村庄规划(2023-2035)》《惠安县山霞镇东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惠安县山霞镇青山村村庄规划(2022-2035)》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惠安县螺阳镇锦里村村庄规划(2021-2035)》《惠安县黄塘镇后西村村庄规划(2023-2035)》《惠安县山霞镇东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惠安县山霞镇青山村村庄规划(2022-2035)》。各相关镇要根据批复后的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抓好落实。二、规划涉及的基本农田、林地、道路、绿地、基础设施文物保护、河流水体等各项强制性内容的用地标准、用地布局等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各设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建设。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依据,各镇要加大力度宣传村庄规划,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实施的管理,引导农村建房遵循村庄建设规划,县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要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各镇依规建设,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惠安县人民政府2023年6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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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同意成立保障性关安居工程小的批协调组复住房城乡建设部:你部《关于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请示》(建保〔2009〕1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附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 国务院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建方案协调组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一、协调小组主要职能(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廉租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事项。(二)研究制定廉租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研究提出中央补助投资(资金)需求规模的建议。(四)组织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实施进度等情况,并指导地方做好实施和质量保障等有关工作。(五)跟踪掌握、汇总统计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向国务院请示、报告。二、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协调小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国家民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人民银行、审计署、林业局、银监会、扶贫办等单位参加。协调小组成员包括:组 长:姜伟新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副组长:穆 虹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丁学东财政部副部长罗平飞民政部副部长成 员:杨健强国家民委副主任郝明金监察部副部长贠小苏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干杰环境保护部副部长仇保兴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 骥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冯正霖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鄂竟平水利部副部长高鸿宾农业部副部长陈啸宏卫生部副部长郭庆平人民银行行长助理余效明审计署副审计长祝列克林业局副局长王兆星银监会副主席王国良扶贫办副主任协调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协调小组确定。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协调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协调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仇保兴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齐骥同志兼任,成员由有关单位司局负责同志担任。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一)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廉租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的规划和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提出中央补助投资(资金)需求规模的建议,制定农村危房鉴定标准,组织实施廉租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垦区、煤矿除外)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监管建设工程质量,组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监督检查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汇总统计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情况。(二)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和规模,编制和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制定有关支持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提出煤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中央补助资金规模和相关支持政策,编制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补助资金,审核下达中央投资预算并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研究制定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管。(四)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指导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审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工作。(五)国家民委: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民族自治地方和陆地边境县(团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工作。(六)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廉租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情况,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七)国土资源部:拟定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的土地供应政策,监督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加强项目用地审批与开发利用管理。(八)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卫生部:分别负责指导农村危房改造的村庄环境保护、道路建设、供水、改厕工作。(九)农业部: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垦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危房改造中的沼气工作。(十)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宏观信贷指导政策,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产品创新拓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融资渠道。(十一)审计署:负责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安全运行的审计监督。(十二)林业局: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林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十三)银监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信贷条件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信贷支持力度,并做好相关金融服务。(十四)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贫困家庭认定办法,参与指导农村贫困家庭收入审核、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工作,指导危房改造村庄的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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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神山镇园区新村等3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兰陵政字〔2023〕61号神山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请求批准神山镇园区新村等3村村庄规划的请示》(神政请〔202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兰陵县神山镇园区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神山镇白泉村、耿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二、村庄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如需要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其他开发重建,新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和村规民约。三、村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修改的,若不影响村庄规划总体布局,允许通过简易程序对村庄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特此批复。兰陵县人民政府2023年10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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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阳镇化蛟村村庄规划的批复城阳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申请批准实施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阳镇化蛟村村庄规划的请示》(城政〔2023〕297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委托编制的《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阳镇化蛟村村庄规划(2022-2035)》。请严格按规划执行,若有变动,按规定程序报批。 福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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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庄坞镇卞杨庄村等4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兰陵政字〔2023〕63号庄坞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请求批准庄坞镇卞杨庄村等4村村庄规划的请示》(庄政请〔202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兰陵县庄坞镇卞杨庄村、董墩村、大城子村、吕园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二、村庄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如需要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其他开发重建,新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和村规民约。三、村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修改的,若不影响村庄规划总体布局,允许通过简易程序对村庄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特此批复。兰陵县人民政府2023年10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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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政字〔2023〕62号下村乡人民政府:你乡《关于请求批准下村乡下大炉村等4村村庄规划的请示》(下政请〔202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兰陵县下村乡下大炉村、上大炉村、上峪村、富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二、村庄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如需要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其他开发重建,新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和村规民约。三、村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修改的,若不影响村庄规划总体布局,允许通过简易程序对村庄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特此批复。兰陵县人民政府2023年10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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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同意立中民丰收的关设国农节批复国函〔2018〕80号农业农村部:关于申请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18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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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于同意立中—菲律国务关设国宾经贸创新展示范的批发园区复国函〔2023〕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商务部:你们关于设立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在福建省漳州市设立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原则同意示范园区建设总体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二、示范园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战略对接,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深化中菲经贸合作,推动产业高效协同发展。要发挥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互补优势探索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的国际分工合作模式,打造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交流新高地。三、福建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效推进示范园区建设发展。要尽快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示范园区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报批。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指导和服务,支持示范园区建设发展。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注重总结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国务院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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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大仲村镇荆山村等6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兰陵政字〔2023〕65号大仲村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请求批准大仲村镇荆山村等6村村庄规划的请示》(大政请〔202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兰陵县大仲村镇荆山村、和平村、南邱庄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兰陵县大仲村镇幸福村、涝坡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兰陵县大仲村镇保合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二、村庄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如需要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其他开发重建,新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和村规民约。三、村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修改的,若不影响村庄规划总体布局,允许通过简易程序对村庄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特此批复。兰陵县人民政府2023年10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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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磨山镇周庄社区等3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兰陵政字〔2023〕58号磨山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请求批准磨山镇周庄社区等3村村庄规划的请示》(磨政请〔202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兰陵县磨山镇周庄社区、皇埔寺村、赤土门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二、村庄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如需要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其他开发重建,新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和村规民约。三、村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修改的,若不影响村庄规划总体布局,允许通过简易程序对村庄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特此批复。兰陵县人民政府2023年10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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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于同意在广省整施有国务关东暂时调实行政法定的批关规规复国函〔2022〕1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司法部、港澳办:你们关于对入出内地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机动车实行免担保政策并在广东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同意自即日起在广东省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对符合条件的按照香港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以下称港车北上)政策入出内地的香港机动车和按照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以下称澳车北上)政策入出内地的澳门机动车实行免担保政策。二、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要根据上述调整,按职责分工推进落实港车北上、澳车北上政策,及时对本省、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在确保有效防控免担保风险的前提下,成熟一个,实施一个。三、国务院将根据有关政策在广东省的实施情况,适时对本批复的内容进行调整。附件:国务院决定在广东省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目录国务院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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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晋豫河金三角域关陕黄区合作的批规划复国函〔2014〕40号山西、陕西、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4〕1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二、《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以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为目标,以整合区域优势资源、创新区域合作机制、协调区际利益关系为重点,以共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为抓手,着力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着力促进产业分工协作,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全面提升整体经济实力和协调发展水平,努力把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建设成为中西部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和欠发达地区实现一体化发展、跨越式发展的示范区。三、山西、陕西、河南三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合作机制,合力解决区域合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实施重点领域专项规划,落实区域合作协调推进机制抓紧推进重点工作和相关项目实施,探索实施推动一体化发展的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措施。完善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协助解决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会同山西、陕西、河南三省人民政府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推动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合作发展,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大举措,对于探索省际交界地区合作发展新路径、推动我国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方面要提高认识、紧密合作、扎实工作,共同推动《规划》的落实,努力实现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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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芦柞镇皇路东村等3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兰陵政字〔2023〕66号芦柞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请求批准芦柞镇皇路东村等3村村庄规划的请示》(芦政请〔202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兰陵县芦柞镇皇路东村、皇路西村、皇路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二、村庄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如需要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其他开发重建,新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和村规民约。三、村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修改的,若不影响村庄规划总体布局,允许通过简易程序对村庄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特此批复。兰陵县人民政府2023年10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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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磨山镇三峰社区、神山镇和庄社区、燕山村村庄规划的批复兰陵政字〔2023〕57号磨山镇人民政府、神山镇人民政府:你两镇《关于请求批准磨山镇三峰社区村庄规划的请示》(磨政请〔2023〕2号)《关于请求批准神山镇和庄社区等2村村庄规划的请示》(神政请〔202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兰陵县磨山镇三峰社区、神山镇和庄社区燕山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二、村庄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如需要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其他开发重建,新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和村规民约。三、村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修改的,若不影响村庄规划总体布局,允许通过简易程序对村庄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特此批复。兰陵县人民政府2023年10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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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渤海地合作展要的批关环区发纲复国函〔2015〕146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修改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5〕150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请认真组织实施。二、《纲要》实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历史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主要目标,立足主体功能定位和自身优势,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着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着力创新合作体制机制,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产业发展协同协作、市场要素对接对流、社会保障共建共享为重点,努力把环渤海地区建设成为我国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新引擎、区域协调发展体制创新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面向亚太地区的全方位开放合作门户。三、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山东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要求,积极探索实施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把《纲要》落到实处。同时,要抓紧建立由北京市牵头的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协调机制并切实发挥其作用加强七省(区、市)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纲要》实施中涉及的重大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协调解决基础设施互联、生态环境治理、产业发展协作等重点领域的困难和问题,为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会同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适时组织开展《纲要》实施情况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加快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是推进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举措,事关国家改革开放和区域协调发展大局。各有关方面要提高认识、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纲要》的落实。 国务院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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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田镇保丁村等9个村庄建设规划的批复大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东方市大田镇保丁村村庄规划(2021-2035)-村庄建设规划>等 9 个村庄建设规划的请示》( 大府〔2023〕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 原则同意《东方市大田镇保丁村村庄规划(2021-2035)-村庄建设规划》《东方市大田镇那都村村庄规划(2021-2035) -村庄建设规划》《东方市大田镇南尧村村庄规划(2021-2035)-村庄建设规划》《东方市大田镇俄乐村村庄规划(2021-2035)-村庄建设规划》《东方市大田镇报英村村庄规划(2021-2035)-村庄建设规划》《东方市大田镇长安村村庄规划(2021-2035)-村庄建设规划》《东方市大田镇报白村村庄规划(2021-2035)-村庄建设规划》《东方市大田镇大田村村庄规划(2021-2035)-村庄建设规划》《东方市大田镇冲报村村庄规划(2021-2035)-村庄建设规划》,规划范围总面积分别为保丁村 171.87公顷、那都村 523.29 公顷、南尧村162.60公顷、俄乐村341.86公顷、 报英村 189.77公顷、长安村1141.46公顷、报白村 259.98 公顷、大田村2250.17公顷、冲报村 126.20 公顷。二、 请严格按照批准的上述村庄建设规划成果组织实施、管理,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 上述村庄建设规划成果由你镇政府负责公布。东方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传时间:2023-11-19 页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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