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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县推进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docx

    X县推进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2021年是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确定的产业项目攻坚年基层治理创新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对XX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根本政治责任,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持续推进XX、XX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监督体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一、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常态化理论学习制度,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建立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督促和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完善经常性政治体检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反对袍哥文化、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两面派。坚持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打好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度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推动 11331发展战略等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自觉接受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并做好配合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反馈问题整改。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四个落实三个聚焦,统筹谋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适时开展回访督查,有序推进村(社区)延伸巡察。抓实巡察和环境保护、统计、宗教、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督察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严肃查处在贯彻落实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行为,确保步调一致、令行禁止。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解决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盘点梳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集中治理。围绕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等的监督检查,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虚假脱贫的严肃追责问责抓好三盯三公开,紧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从严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和贪污挪用救援款物、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生态环境、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等领域,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既抓顽瘴痼疾,又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巩固一卡通管理问题和涉农保险补贴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加快推进阳光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主管部门围绕治本治根,厘清责任边界、出台行业政策、做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按照乡镇行政区划、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部署,统筹推进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加强对一肩挑后村党组织书记的监督,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细节、抓具体,紧盯享乐奢靡老问题,关注隐形变异新动向,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规避监督的行为,深化党员干部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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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docx

    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实现富民强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总体要求,着力加强和改进社区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建设,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方式,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增强社区维护稳定能力。争取通过3到5年的努力,把全市城乡社区全面建设成管理体制更加健全、民主自治更加深入、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环境更加稳定、队伍素质更加优良、服务设施更加完备的安居、宜居、乐居的幸福家园。(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充分结合我市自身特点,坚持解放思想,敢于先行先试,大胆开拓创新积极破除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体制障碍,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和谐的新时代社区。3.坚持夯基固本原则。注重基础建设,切实在政策落实、资源配置、财力投放、队伍建设等方面重点向社区倾斜,以加强社区党的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4.坚持统筹协调原则。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改革与发展、经济与社会有机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有机统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有效地推进改革创新。二、主要任务(一)加强社区组织建设1.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设立,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横到边、纵到底政府党组织网络,纵向形成社区党总支、居民小区党支部(楼院党小组)组织体系,横向形成以街道党工委为中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点、辖区各单位各行业党组织共同参与的联建格局。2.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由社区居民依法选举产生,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和规模调整,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决定,报市民政部门备案。每个社区常住人口规模一般在3000户左右,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配置5—9人,并成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下属委员会,有效承接社会管理和服务。辖区人口较多、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加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原则上按照300—500户的规模设一名居民小组长,一个楼栋设一名楼(栋)长。积极开展楼院门栋居民自治,推动形成社区党委、居民小组、楼院门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新格局。充分发挥五老人员作用,探索成立居民理事各,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4.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鼓励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网络,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提供支持,使之成为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力。5.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建设责任。驻社区单位要充分利用自身条件,主动配合、支持所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教育、引导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共商社区事务,共享社区资源,共建社区家园。(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1.严把规划建设验收关。凡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的居民区,城乡规划部门要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规范》严格把关,将社区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与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对未建设社区用房的按标准收缴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在市财政局设立专户,专款专用。2.规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倡一室多用,提高使用效益。社区功能室设置要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逐步达到18室1厅1站6栏。社区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其权属和数量、面积、用途由街道办事处登记造册,报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国资管理部门备案。3.提升居民区日常管理水平。按照路平、灯明、水通、安全、卫生的要求,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抓好落实。(三)切实加强社区管理1.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依托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开设一站式服务,方便社区居民办理公共服务事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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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产达产政策措施的意见.docx

    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产达产政策措施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决策部署,有效缓解工业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困难,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业经济健康发展,根据《XX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支持工业企业复产达产的八条政策措施。一、加大税收支持力度(一)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疫情期间导致重大损失,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二)新发放贷款按政策范围内最低标准执行,续贷或展期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存量贷款,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基准利率下浮10%。融资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且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政府给予担保费用补贴,在省财政承担50%的基础上,市、县(市)财政按30%、20%比例承担;市内跨县(市)担保的企业,由申请担保的中小微企业所在县(市)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阿坝市中心支行、阿坝银保监分局)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三)支持复工复产企业加大生产。对企业因疫情新增的防疫物资投入和医疗废物处理费用,按实际投入3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企业在疫情期间实施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以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及时兑现2018年以来新升规企业升规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四、加大要素保障支持力度(四)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工业企业,2月租金全免,3月、4月租金减半收取。在做好防控措施前提下,对复工复产企业原材料、生产设备等应急物资开辟物流绿色通道,疫情期间企业同期新增运输成本,按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五)为缓解企业资金周转,疫情期间供电企业停止执行向生产用电企业预收电费的购电制模式,当月用电实行月结月清电费缴费机制。对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生产相关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市财政按县(市)政府实际补贴额的50%给予补助。对规上绿色载能企业同期生产的用电增量按每千瓦时财政补贴资金1分钱(含税),单户生产用电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用电成本补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电力公司、岷江水电公司)五、加大企业稳岗支持力度(六)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按规定备案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对在缴费期内难以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缓缴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2020年不集中开展历史欠费清收,暂缓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过渡办法。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七)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地相关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的标准,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八)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不低于30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如国家、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新规定执行。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撤销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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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星级)

  • X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意见》.docx

    X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XX届全国人大X次会议XX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规模,全面强化能耗双控目标约束和产业政策刚性约束,现就加强我区高耗能、高排放(简称两高)项目准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准入的必要性严控两高项目准入是加快推动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强化源头管控,倒逼发展方式转变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稳增长、促投资大多延续传统发展路径,特别是十四五上马高耗能项目冲动强烈已严重影响我区节能降碳目标任务,严重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新发展阶段,各盟市、各部门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落实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加快构建绿色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二、严格把握两高项目准入原则按照总量控制、分类施策原则,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X发改环资字〔2021〕209号)要求前提下,对符合条件新建、扩建和技改两高项目实行以下准入原则:一是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二是项目工艺技术装备和能效及污染物排放指标必须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或国家标准先进值;三是项目所在地必须能够满足能耗双控、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资源产出效率等约束性指标要求;四是项目必须做到清洁生产、综合利用、循环发展;五是新建项目选址原则上必须进园区。三、全面加强两高项目准入管理(一)严格两高项目投资审批。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自治区有关投资政策等对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和允许类的两高新建、扩建和技改项目,符合准入原则条件下,由各级节能审查机关按照审查权限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两高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对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对属于限制类技术改造的两高项目,确保耗能量、排放量只减不增;严禁以任何形式对两高项目变相审批建设。(二)强化项目审批协调联动。各盟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对未经各级投资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两高项目,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城市规划和建设、安评、质检、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不包括项目核准要求的前置行政许可手续)。对两高项目,要在取得合法环评审批、节能审查和项目审批手续后,才予以安排用地指标。(三)加强资源环境等约束性指标研判分析。各盟市要统一思想认识,在谋划发展、布局产业、招商引资时,要首先考虑用能、用水、环境等相关指标硬约束,强化信息共享公开,引导市场主体有效投资,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四、严格落实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约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XX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X发改环资字〔2020〕1300号),落实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X发改环资字〔2021〕209号)要求,强化新建高耗能项目对能耗双控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来源审查对能耗双控形势严峻、用能空间不足的地区,实行高耗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节能审查缓批限批等。完善项目用能决策管理机制,对全区拟投资建设或补办手续的两高项目,各级节能审查机关按照审查权限应采取会议、书面等形式征求本级相关行业部门意见,综合评估项目绩效、效益,合理控制能耗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引导能耗要素指标向优质项目流动。五、严格执行两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制定出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非辐射类)分级审批意见(2021年本)》,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强化两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两高项目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等,污染物排放限值必须达到国家先进标准,同时满足碳强度降低任务目标。明确将碳强度降低任务目标纳入环保督察,对碳强度降低目标完成情况严峻的地区,实行两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缓批或限批。六、强化两高项目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各盟市、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两高项目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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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支持xx的意见.doc

    关于支持的意见:支持,可以。根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工作,经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二)。(三)。二、(四)。(五)。(六)。三、(七)。(八)。(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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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星级)

  •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docx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部署,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求,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二)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国有企业应当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三)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四)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五)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六)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七)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国有企业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八)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九)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党组)、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党委(党组)、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经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按照本意见执行。(十)决策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十一)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十二)决策作出后,企业应当及时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有关决策情况;企业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组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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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doc

    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为主动适应融资担保行业改革转型要求,促进行业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为导向,以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基础,以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融资担保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为抓手,加快发展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新型融资担保行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对于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融资担保业务,尊重其准公共产品属性,政府给予大力扶持;对于其他融资担保业务,鼓励其按照市场规律积极创新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加快行业法治建设,推进科学监管,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合规经营,在严守风险底线的同时为发展预留空间;坚持发展导向,以规范促发展,把握好规范经营与创新发展的平衡。(三)发展目标。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减量增质、做精做强,培育一批有较强实力和影响力的融资担保机构,基本形成数量适中、结构合理、竞争有序、稳健运行的机构体系;省级再担保机构三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研究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完善银担合作模式,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分散机制;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较快增长、融资担保费率保持较低水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户数占比五年内达到不低于60%的目标;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及配套细则,基本形成适合行业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导向的政策扶持体系。二、发挥政府支持作用,提高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四)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以省级、地市级为重点,科学布局,通过新设、控股、参股等方式,发展一批政府出资为主、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影响力较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为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主力军,支撑行业发展;支持专注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有实力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兼并重组,发挥资本、人才、风险管理、业务经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做精做强,引领行业发展;以开展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标准,加大扶持力度,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五)加强融资担保机构自身能力建设。融资担保机构是行业发展的基础和关键,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按照信用中介的内在要求,经营好信用、管理好风险、承担好责任,提升实力和信誉,做精风险管理;坚守融资担保主业,发展普惠金融,适应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趋势,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丰富产品和优质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接地气优势和放大器作用,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提升客户价值,形成独特核心竞争力。三、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六)加快再担保机构发展。研究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进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的三层组织体系,有效分散融资担保机构风险,发挥再担保稳定器作用。(七)完善再担保机制。发挥政府政策导向作用,研究论证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技术支持等方式,支持省级再担保机构发展。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政府主导、专业管理、市场运作的原则,推动省级再担保机构以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构建统一的融资担保体系;完善再担保机制,提升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统一管理要求和服务标准,扩大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八)改进完善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和省级再担保机构的考核机制。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降低或取消盈利要求,重点考核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服务情况;对省级再担保机构,坚持保本微利经营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着力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费标准。四、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构建可持续银担商业合作模式(九)建立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的合作模式。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发挥作用,加大投入,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政银担合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实现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风险在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之间的合理分担;推动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平台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贷款发生的风险进行合理补偿,推动建立可持续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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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快进xxx改革的意见.doc

    关于加快推进改革的意见:为加快推进改革,经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行改革的重要意义二、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改革目标。(二)基本原则。 三、改革步骤和基本要求(一)改革步骤。。(二)基本要求。。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协同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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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强县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docx

    关于加强县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各镇党委、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县各重点工作推进指挥部: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第XX次党代会精神,提高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为全县赶超创新、富民强县,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现就加强县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带头学习提升。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学习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等必备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以致用,着力提升引领发展、促进赶超、推动创新、构建和谐的能力水平。县委中心组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举办1次高层次讲座,每年安排1-2次学习交流会。二、带头解放思想。大力推进理念创新、思路创新、制度创新、举措创新,在扩大开放、产业集聚、创新驱动、城乡统筹、民生幸福以及冲破束缚、化解难题等方面,带头创新突破、克难求进。大力弘扬新时期宝应精神,不断解放思想、统一思想,始终保持赶超的信念、突破的胆略实干的韧劲、团结的氛围,不断激发全县赶超发展的持久动力。三、带头维护大局。时刻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做到心口一致、言行一致、表里一致始终同县委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按照授权充分、各负其责的原则,合理常委分工,明确各自职责,既充分授权又加强监督,既分工负责又各尽其责,不断增强县委领导班子整体合力。书记主要抓方向、议大事、管全局。专职副书记协助书记处理好县委日常事务,同时本着不交叉、不重叠原则,分管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工作。涉及数个常委的一些工作事项,专职副书记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各常委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相互尊重及时沟通、求同存异、服从大局的良好氛围。坚持一个核心、三个党组的组织结构,完善党委决策、政府落实人大监督、政协参与的领导机制。四、带头执行落实。县委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不断完善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党的规章制度办事提高议事决策水平,富有成效开展各项工作。县委定期、不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四套班子联席会议,所作出的决定事项,相关领导严格执行。坚持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健全县委班子成员目标考核管理,发挥重点工作推进指挥部作用,强化考核、督查、问责、推进力度,提升战斗力、执行力。坚持亲历亲为、敢作敢为、奋发有为,力戒空谈、力戒浮躁、力戒懈怠,对县委既定决策部署主动担当,一抓到底,不议论、不争论;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敢抓敢管、务求实效,确保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执行落实。五、带头发扬民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县委常委会民主决策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事关全县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县管干部的任免都要由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健全和规范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实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全委会票决制。推行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决策部署征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市民等代表意见;常委会根据需要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列席,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增强民主意识,尊重人民群众意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尊重班子其他成员建议,正确行使权利,科学民主决策。六、带头赶超创新。坚持想大事、干大事、成大事,聚焦重点,创新举措,多干几件打基础、利长远、带全局、惠民生、促赶超的大事。全面提升工作标杆、工作标准,推动分管工作创先争优。带头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唯基础条件、不畏困难压力,只为赶超想办法,不为落后找理由,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市、县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七、带头亲民爱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倾听民声,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建立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群众根本利益需求作为县委决策的第一信号。为民谋利,健全民生工作责任制,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每年研究确定为群众办若干好事实事,年初承诺、年终兑现,并向群众公示。化解民困,每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农村脱贫致富工作要有新进展。纾解民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切实主动做好分管范围内群众信访工作,解决群众诉求,化解利益矛盾维护群众权益。八、带头团结和谐。坚持以县委大局为重、以全县人民利益为重,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维护和促进县四套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领导之间既要讲党性、讲原则反对自由主义;又要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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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doc

    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国医药产业快速发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和标准不断提高,较好地满足了公众用药需要。与此同时,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注册申请资料质量不高,审评过程中需要多次补充完善,严重影响审评审批效率;仿制药重复建设、重复申请,市场恶性竞争,部分仿制药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临床急需新药的上市审批时间过长,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不能申请药品注册,影响药品创新的积极性。为此,现就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主要目标(一)提高审评审批质量。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体系,使批准上市药品医疗器械的有效性、安全性、质量可控性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二)解决注册申请积压。严格控制市场供大于求药品的审批。争取2016年底前消化完积压存量,尽快实现注册申请和审评数量年度进出平衡,2018年实现按规定时限审批。(三)提高仿制药质量。加快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口服制剂与参比制剂质量一致性评价。(四)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鼓励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优化创新药的审评审批程序,对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加快审评。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五)提高审评审批透明度。全面公开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受理、技术审评、产品检验和现场检查条件与相关技术要求,公开受理和审批的相关信息,引导申请人有序研发和申请。二、主要任务(六)提高药品审批标准。将药品分为新药和仿制药。将新药由现行的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调整为未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根据物质基础的原创性和新颖性,将新药分为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将仿制药由现行的仿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调整为仿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药品。根据上述原则,调整药品注册分类。仿制药审评审批要以原研药品作为参比制剂,确保新批准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品一致。对改革前受理的药品注册申请,继续按照原规定进行审评审批,在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中逐步解决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问题;如企业自愿申请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新标准审批,可以设立绿色通道,按新的药品注册申请收费标准收费,加快审评审批。上述改革在依照法定程序取得授权后,在化学药品中进行试点。(七)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药品生产企业应将其产品按照规定的方法与参比制剂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并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报送评价结果。参比制剂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征询专家意见后确定,可以选择原研药品,也可以选择国际公认的同种药品。无参比制剂的,由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临床有效性试验。在规定期限内未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不予再注册;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允许其在说明书和标签上予以标注,并在临床应用、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方面给予支持。在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中,需改变已批准工艺的,应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出补充申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设立绿色通道,加快审评审批。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首先在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中进行。在国家药典中标注药品标准起草企业的名称,激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提高上市药品的标准和质量。提高中成药质量水平,积极推进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八)加快创新药审评审批。对创新药实行特殊审评审批制度。加快审评审批防治艾滋病、恶性肿瘤、重大传染病、罕见病等疾病的创新药,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药品,转移到境内生产的创新药和儿童用药,以及使用先进制剂技术、创新治疗手段、具有明显治疗优势的创新药。加快临床急需新药的审评审批,申请注册新药的企业需承诺其产品在我国上市销售的价格不高于原产国或我国周边可比市场价格。(九)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允许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申请注册新药,在转让给企业生产时,只进行生产企业现场工艺核查和产品检验,不再重复进行药品技术审评。试点工作在依照法定程序取得授权后开展。(十)落实申请人主体责任。按照国际通用规则制定注册申请规范,申请人要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相关技术要求申请。将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审评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调整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上集中受理。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与相关技术要求的注册申请,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内容。进入技术审评程序后,除新药及首仿药品注册申请外,原则上不再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只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十一)及时发布药品供求和注册申请信息。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结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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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进2021年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docx

    县推进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2021年是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确定的产业项目攻坚年基层治理创新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对XX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根本政治责任,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持续推进XX、XX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监督体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一、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常态化理论学习制度,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建立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督促和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完善经常性政治体检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反对袍哥文化、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两面派。坚持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打好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度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推动11331发展战略等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自觉接受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并做好配合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反馈问题整改。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四个落实三个聚焦,统筹谋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适时开展回访督查,有序推进村(社区)延伸巡察。抓实巡察和环境保护、统计、宗教、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督察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严肃查处在贯彻落实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行为,确保步调一致、令行禁止。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解决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盘点梳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集中治理。围绕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等的监督检查,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虚假脱贫的严肃追责问责。抓好三盯三公开,紧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从严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和贪污挪用救援款物、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生态环境、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等领域,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既抓顽瘴痼疾,又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巩固一卡通管理问题和涉农保险补贴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加快推进阳光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主管部门围绕治本治根,厘清责任边界、出台行业政策、做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按照乡镇行政区划、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部署,统筹推进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加强对一肩挑后村党组织书记的监督,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细节、抓具体,紧盯享乐奢靡老问题,关注隐形变异新动向,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规避监督的行为,深化党员干部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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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doc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有关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2080万套、农村危房1565万户,其中2013—2014年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820万套、农村危房532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发挥了带动消费、扩大投资的积极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也要看到,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目标相比,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特别是待改造的棚户区多为基础差、改造难度大的地块,在创新融资机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同时,农村困难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住上安全住房的诉求比较强烈,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十分迫切。为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有效促进经济增长,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稳增长、惠民生,明确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二)工作目标。制定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三年计划)。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其中2015年58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其中2015年432万户),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布局合理、运行安全、服务便捷。二、加大改造建设力度(一)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各地区要抓紧编制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一要加快棚改项目建设。依法合规推进棚改,切实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限期完成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完成三年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棚改政策范围。二要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让群众尽快住上新房,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各省(区、市)要因地制宜,抓紧摸清存量商品住房底数,制定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安置目标,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督促市、县抓好落实,加快安置棚户区居民。(二)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各地区要尽快编制2015—2017年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以下简称配套建设计划),确定棚改安置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努力做到配套设施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各地区要对2014年底前已开工的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对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备的项目要列出清单,并纳入本地区配套建设计划。(三)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各地区要抓紧编制2015—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资金安排和政策措施,确保年度任务按时完成。落实省级补助资金,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县级财政直接发放到危房改造农户。严格执行一户一档的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和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加大对8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改造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确保改造后的住房符合建设及安全标准。加强农房风貌管理和引导,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和风貌管理要求,指导到户。三、创新融资体制机制(一)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各省(区、市)应根据棚改目标任务,统筹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本地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管理办法。市、县人民政府要公开择优选择棚改实施主体,并与实施主体签订购买棚改服务协议。市县人民政府将购买棚改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预算,并按协议要求向提供棚改服务的实施主体支付。年初预算安排有缺口确需举借政府债务弥补的市、县,可通过省(区、市)人民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并优先用于棚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范围,限定在政府应当承担的棚改征地拆迁服务以及安置住房筹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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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doc

    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内贸易流通(以下简称内贸流通)是我国改革开放最早、市场化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目前已初步形成主体多元、方式多样、开放竞争的格局,对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和先导性引领作用日益增强。做强现代流通业这个国民经济大产业,可以对接生产和消费,促进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内贸流通工作,对深化改革、开展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作了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现就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问题导向与超前谋划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加快法治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治理体系,促进内贸流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国从流通大国向流通强国转变,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促进流通主体公平竞争,促进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自由高效流动,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做好规划引导,完善促进政策,增强调控能力,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推进信息公开和共享。坚持以创新转型为引领。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完善促进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内贸流通内涵式发展、可持续发展。坚持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健全内贸流通法律法规、标准、信用等制度体系,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快建设法治市场。(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内贸流通统一开放、创新驱动、稳定运行、规范有序、协调高效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使内贸流通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优化资源配置的新动力,为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夯实基础。二、健全内贸流通统一开放的发展体系(四)加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降低社会流通总成本。消除市场分割。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及做法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禁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推动建立区域合作协调机制,鼓励各地就跨区域合作事项加强沟通协商,探索建立区域合作利益分享机制。打破行业垄断。完善反垄断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加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禁止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收取不合理费用或强制设置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关系。(五)统筹规划全国流通网络建设,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大流通网络建设。提升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流通产业集聚区和沈阳—长春—哈尔滨、郑州—武汉—长沙、成都—重庆、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四大流通产业集聚带的消费集聚、产业服务、民生保障功能,打造一批连接国内国际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重要支点城市,形成畅通高效的全国骨干流通网络。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推进京津冀流通产业协同发展,统筹规划建设三地流通设施,促进共建共享。依托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沿江物流主干道,推动形成若干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打造长江商贸走廊。将流通发展所需的相关设施和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实施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加强区域衔接。推进城乡流通网络一体化。统筹规划城乡商业网点的功能和布局,提高流通设施利用效率和商业服务便利化水平。整合商务、供销、邮政等各方面资源,加强农村地区商业网点建设。加强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革命老区市场建设的支持,保障居民基本商业服务需要。创新流通规划编制实施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内贸流通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内容,做好流通规划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衔接,确保依法依规推进流通设施项目建设,各地制修订相关规划时应充分征求本行政区域流通主管部门的意见。探索建立跨区域流通设施规划编制协调机制和相关部门之间规划衔接机制,推动规划对接、政策联动和资源共享。(六)构建开放融合的流通体系,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实施流通走出去战略。加大对流通企业境外投资的支持,统筹规划商贸物流型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境外营销、支付结算和仓储物流网络,推动国内流通渠道向境外延伸,打造全球供应链体系。鼓励流通企业与制造企业集群式走出去,促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鼓励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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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强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docx

    关于加强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为加强和改进行业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行业各系统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把抓党建与抓业务结合起来,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现就加强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行业系统具体指导的基层党建工作体制,使条块有机结合,使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二、主要原则1、坚持党要管党、明确职责。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 党委) 要切实承担起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 领导) 职责,既要抓好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也要负责任地抓好行业系统基层单位的党建工作。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要紧密结合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本行业本系统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开展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在推动工作中加强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在创新基层党建中促进行业发展和业务工作。3、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既要发挥好地方党委的统筹作用,又要发挥好行业系统的推进作用,并切实加强条块联系协调,形成共同抓好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4、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出发,以健全组织体系、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为重点,全面推进各行业各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5、坚持立足基层、夯实基础。尊重基层创造,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认真总结基层党建的实践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充分激发行业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三、工作措施1、明确职能分工,建立健全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共管机制。党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工作均实行属地管理的,其党建工作由地方党委领导,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 党委) 积极配合,给予指导;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其党建工作由地方党委领导,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 党委) 结合业务工作加强指导;党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工作均实行垂直管理的,其党建工作由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委实行统一领导,地方党委积极配合,给予指导。地方党委要及时向属地行业系统基层党组织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在地方统筹协调中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2、创新活动载体,探索行业系统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紧贴行业系统实际和党员需求,广泛开展 联创齐争冶和 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冶等活动。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3、着力培养骨干,建设一支既熟悉党务又熟悉业务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完善选拔方式,把行业系统中党性强、业务精、作风正、工作实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中来。采取在职培训、脱产学习、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实践,提高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党务干部轮岗、交流等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的活力。4、注重典型引领,增强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大力选树一批具有时代特征、体现行业特点、群众普遍认可的先进典型,并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选标杆、找差距、明方向、定措施、创业绩,在行业系统内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5、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及时总结基层党建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着力构建内容系统、便于操作、科学管用的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注重抓好制度公开特别是制度落实工作,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四、组织领导1、落实领导责任。根据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负有指导责任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 党委) ,要配合地方党委加强本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垂直管理部门既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又要加强与地方党委的沟通联系,协同抓好本行业系统的基层党建工作。地方党委要加强对本地区基层党建工作的统筹,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推进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 党委) 要定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基层党建工作,通过建立联系点和召开党建工作现场会等方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2、加强分类指导。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 党委) 要结合不同类别基层单位党组织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指导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本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要建立健全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机构,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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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doc

    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救助体系,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闽政〔2014〕58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厦府〔2015〕17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具体意见: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办法》明确将最低生活保障等8项救助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作为社会救助的基本内容,构建一个分工负责、相互衔接、协调实施,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区民政、卫生计生、教育、建设、人社等部门为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其中,民政部门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疾病应急救助;教育部门负责教育救助;民政部门、建设部门负责住房救助;人社部门负责就业救助;红十字会配合政府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人道救助。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救助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办法》,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推进依法救助。促进救助政策向适度普惠型延伸,救助对象向低收入家庭、计生特殊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和非户籍人口拓展。推行社会救助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实现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协调发展,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不断提高综合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救助效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财政局、卫计局、教育局、建设局、人社局、红十字会,各街道办事处)二、合理确定救助对象范围统筹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整体合力,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禁止不按程序规定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一)对具有我区户籍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具有我区户籍,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且符合财产状况规定的,可申请认定为低收入家庭。(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二)对具有我区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三)对我区辖区内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四)在城市居民基本医保、城市居民大病保险的基础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享受40%救济的60年代精简老职工、矽肺病救济对象、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智力三级)、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为医疗救助第一类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为第二类救助对象。其中,第一类救助对象,给予资助参加医疗保险、住院救助、门诊救助、日常救助、二次救助;第二类救助对象,酌情资助参加医疗保险,给予住院救助。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疾病应急救助。对本区户籍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计生特殊家庭成员重特大疾病患者及因病返贫的特殊困难家庭,给予医疗保障制度外的红十字重特大疾病医疗人道救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局、红十字会、残联)(五)对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按照国家和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给予教育救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六)对符合住房困难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实行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建设局)(七)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并在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持《残疾人证》的居民;享受我区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超过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退养渔民和被征地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给予就业救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八)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其中,具有我区户籍或持有我区居住证(暂住证)并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家庭或个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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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doc

    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经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现就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内涵意义。城以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体系为依托,推动全市争创全国先进、各城市区争创全省先进、街道争创全市先进、社区争创全区先进,带动街道社区与单位、行业及各领域党组织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实现硬件标准化、活动规范化、决策科学化、服务最优化的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是加强提升城市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创新举措,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作为贯穿城市基层党建的一条主线,以党的建设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以新担当实现新作为,着力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和党的建设高质量。—1—(二)目标任务。从2020年起到2022年,分三个阶段进行:到2020年底,推动街道社区党组织赋权扩能减负,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联动体系逐步健全,全区域统筹、各领域融合、多方面联动的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取得突破;到2021年底,街道体制改革创新全面完成,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健全并规范运行,区域化党建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到2022年,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建成全国先进、全省一流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市。(三)工作责任。市委加强总体谋划、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对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共驻共建互联互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域推进整体提升等重点任务进行顶层设计。市委组织部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负责加强行业部门党建,制定和落实职权范围内事项的配套措施。各区(市、县)党(工)委履行第一责任,负责统筹谋划和指挥协调,重点抓政策落实、资源整合、基础保障、力量配备、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街道党工委履行直接责任,负责统筹推进和抓好落实,推动社区党建、驻区单位党建、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融合,深化拓展区域化党建。社区党组织履行具体责任,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和各类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对辖区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兜底管理。街道社区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协调单位、行业及各领域党组织积极推进共驻共建,加强制度落实、机制衔接、功能提升。—2—二、明确重点任务(一)硬件标准化1.规范提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按照有利于服务群众、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综合利用的原则,以有活动阵地、有工作队伍、有服务项目、有信息平台、有经费保障为标准,加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设置党建书屋,突出政治功能,增强党建活动、教育培训、形象展示、资源整合、服务群众等功能,打造开放式、集约化、共享性党建服务平台和组织生活基地,更好地传播党的声音。鼓励建设街道一级综合党群服务中心,因地制宜推进商务楼宇、商圈市场、各类园区、社会组织等党群服务站建设,结合城市书房、小游园等资源,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有机衔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一刻钟党建服务圈。2.高标准打造住宅小区邻里中心。进一步完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配套审核机制,确保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同步建设、无偿配套产权清晰且位置适宜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要依托网格党支部,整合共享小区社区用房、物业用房等资源,从居民需求出发,打造邻里中心,为居民提供家庭医疗、日间照料、亲子早教、运动休闲、裁缝修补等便民服务。3.广泛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以互联网+智慧党建为抓手,全面贯通区、街道、社区三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善信息收集、处理、反馈机制,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一网通一线通一卡通,建设智慧社区。加强一体化社区信—3—息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公益性信息服务设施建设,构建覆盖整个城市的基层党建、三社联动、公共服务、志愿者服务四位一体综合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党建大数据辅助决策系统,对基层党建进行综合评价、预警提醒。(二)活动规范化4.强化政治引领。发挥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各行业部门基层单位党组织全面推广党员大课堂设,引领党员群众学习新思想、掌握新本领、创造新业绩。以支部主题党日为抓手,推动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5.深化网格党建。进一步划小治理单元,优化网格设置,把党组织建在网格上,形成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的党建覆盖体系,推广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法。增强网格力量,推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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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关于全面加强危爆物品管控工作的意见.doc

    关于全面加强危爆物品管控工作的意见川府函〔2016〕1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和剧毒化学品、射钉器材等危爆物品具有高爆、易燃、剧毒、强腐蚀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或发生中毒、污染等灾害,对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具有严重危害性和破坏性。我省是危爆物品生产和使用大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多、数量大,运输距离远、路况较复杂,安全监管难度大、任务重。为全面加强危爆物品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危爆案件和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全流程监管,确保危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安全(一)加强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监管。借鉴雷管生产编码模式,在省内探索民用爆炸物品、射钉弹生产包装统一标识(危险品标志、生产点简称及生产日期),严格落实易制爆和剧毒化学品包装一书一签,确保危爆物品可以追踪溯源。制造、销售企业销售射钉器材、射钉弹应严格落实流向登记管理制度。购买民用爆炸物品、易制爆和剧毒化学品等严格实行实名制。(二)加强储存环节安全监管。危爆物品储存仓库、容器及设施必须达到规定安全标准,针对不同种类危爆物品存储要求,完善安全设施,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和视频监控等措施,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严格把好危爆物品储存库(容器)选址、建设、安全评价和验收关,凡达不到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依法不得投入使用。严禁在已有的危爆物品生产厂区、仓库外部安全距离内规划新建建筑设施,现有违规建筑由相关部门督促依法限期拆除。(三)加强运输环节安全监管。严禁非专用运输车辆从事危爆物品运输,不得超量、超范围、超时限运输危爆物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保持规定路线和车速,途中经停应有专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密集区域,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寄递、物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和实名寄递制度,严禁违法收寄、运输危爆物品。(四)加强使用环节安全监管。危爆物品使用单位和作业人员必须落实作业现场安全责任,爆破作业现场领取、发放、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有完整记录并签字确认;严格落实危爆物品出库登记、作业实施用量核查、安全使用检查制度,坚决防止危爆物品在使用环节漏管失控、丢失被盗,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落实爆破安全规程要求,规范爆破作业活动项目管理。严格落实过期危爆物品销毁审核和现场监督制度。二、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危爆物品信息化、一体化管理(一)建立全省统一的危爆物品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由公安厅牵头建立覆盖危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含销毁)全流程的省级危爆物品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整合省级公安、安全监管、国防科工、交通运输、质监、环境保护、工商等部门(单位)现有涉危爆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和危爆物品流向等相关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一网统管。按照省、市、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的监管职能,分配相应的使用权限,开通相应的使用功能。(二)全面采集危爆行业相关信息。危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含销毁)单位应将危爆物品各环节信息即时录入信息平台,有关管理部门(单位)应对企业录入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和核实,确保数据准确、录入更新及时。危爆物品生产车间、储存库房全部按标准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主管部门平台实行动态监控,同时就近接入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监控系统。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规定,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数据接入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三)强化安全监管信息应用。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托信息平台,结合本部门(单位)管理职责,动态查看危爆物品的运行轨迹,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提升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危爆物品所有行政管理业务一律通过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杜绝体外循环和手工开证实现危爆物品流向全程信息化监控。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危爆物品运输车辆轨迹信息,有针对性地强化治安卡口定点检查和路面动态巡查,并协调有关主管部门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危爆物品安全监管体系(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危爆物品从业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制度,及时开展隐患自查和问题整改,坚决防患于未然。涉危爆单位必须逐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全面落实单位法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对违法违规从事危爆物品生产经营运输活动、存在安全隐患不予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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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委关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意见.docx

    关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意见2019年在全市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抓实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解决违背初心和使命的各种问题,推动全市上下进一步形成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基本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受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欢迎。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现就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制度意识,充分认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意义(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内核。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根本动力。不忘初心就是要回归最初的本心,净化本质属性,端正价值追求;牢记使命就—1—是担起肩负的责任,扛起历史担当,实现奋斗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对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精神风貌等的高度概括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集中体现。当前,外部环境不利因素增多,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各种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改革发展稳定面临前所未有的繁重任务和风险挑战。在这样的形势和环境下,只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经常回看走过的路、辨明脚下的路、认准前行的路,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民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全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市委市政府和全体党员的奋斗目标。当前,全市结构调整任务艰巨、创新发展动力不足、民生事业欠账较多、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艰巨、作风建设仍需持续深化、政府效能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只有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抢抓机遇、砥砺斗志、接续奋斗,才能凝聚起推进产业转型、动能转型、城市转型、生态转型、社会治理转型、体制机制转型的精神动力,确保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提升、特色优势日益厚植,才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实现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2—(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履行责任义务应有之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纪律建设的根本保障,是广大党员实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根本保障。只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使各级党组织主动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才能使党员自觉同群众手拉手、肩并肩、解难题,只有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才能积极扛起新担当、主动实现新作为,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二、自觉尊崇制度、学习制度、理解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深刻把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目标要求(四)坚持结合实际、分类施策、突出重点,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必须紧密联系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实际坚持学深弄懂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常态化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沉到基层务实调研,了解民情、掌握实情,在工作中掌握发言权和主动权;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经常自觉进行四个对照四个检视,以正视问题的勇气自省自警,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着力解决党员、干部违背初心使命的思想问—3—题,经常性解决群众最忧最急最盼的利益问题,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确保党的组织坚强有力、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五)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融入平常,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各级党委(党组)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轮训、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抓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确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基层党组织要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为基本制度,拓展形式和方法,组织党员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建立完善调查研究的有效机制,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把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作为本职本责要运用好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等手段,结合民主(组织)生活会,定期反思检省问题,提高自我净化能力;要持续整治各级机关的工作作风问题,一并解决好显性问题与深层问题,持续办好民生实事工程;坚持在常抓不懈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杜绝紧一阵松一阵、表面化形式化等不良倾向。三、坚持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往细里走、往

    上传时间:2023-05-02 页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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