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及操作法权众筹办 一、股权众筹概述1.定义众筹(CrowdFunding)作为网络商业的一种新模式,来源于众包(CrowdSourcing),但与众包的广泛性不同,众筹主要侧重于资金方面的帮助。具体而言,众筹是指项目发起者通过利用互联网和SNS(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传播的特性,发动众人的力量,集中大家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或某个项目或创办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的一种融资方式。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则通过投资入股公司,以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客观地说,股权众筹与投资者在新股IPO时申购股票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主要指向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天使和VC的有力补充。2.分类从投资者的角度,以股权众筹是否提供担保为依据,可将股权众筹分为无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众筹两大类。前者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后者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有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权益的担保,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这种模式国内目前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3.参与主体股权众筹运营当中,主要参与主体包括筹资人、出资人和众筹平台三个组成部分,部分平台还专门指定有托管人。(1)筹资人。筹资人又称发起人,通常是指融资过程中需要资金的创业企业或项目,他们通过众筹平台发布企业或项目融资信息以及可出让的股权比例。(2)出资人。出资人往往是数量庞大的互联网用户,他们利用在线支付等方式对自己觉得有投资价值的创业企业或项目进行小额投资。待筹资成功后,出资人获得创业企业或项目一定比例的股权。(3)众筹平台。众筹平台是指连接筹资人和出资人的媒介,其主要职责是利用网络技术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项目发起人的创意和融资需求信息发布在虚拟空间里,供投资人选择,并在筹资成功后负有一定的监督义务。(4)托管人。为保证各出资人的资金安全,以及出资人资金切实用于创业企业或项目和筹资不成功的及时返回,众筹平台一般都会制定专门银行担任托管人,履行资金托管职责。4.运作流程股权众筹一般运作流程大致如下:(1)创业企业或项目的发起人,向众筹平台提交项目策划或商业计划书,并设定拟筹资金额、可让渡的股权比例及筹款的截止日期。(2)众筹平台对筹资人提交的项目策划或商业计划书进行审核,审核的范围具体,但不限于真实性、完整性、可执行性以及投资价值。(3)众筹平台审核通过后,在网络上发布相应的项目信息和融资信息。(4)对该创业企业或项目感兴趣的个人或团队,可以在目标期限内承诺或实际交付一定数量资金。(5)目标期限截止,筹资成功的,出资人与筹资人签订相关协议,具体详见下文;筹资不成功的,资金退回各出资人。通过以上流程分析,与私募股权投资相比,股权众筹主要通过互联网完成募资环节,所以又称其为私募股权互联网化。二、股权众筹运营的不同模式国内股权众筹的发展,从2011年最早成立至今,也就是三年左右的时间。其间,产生了大量的众筹平台如大家投、好投网、原始会、人人投、我爱创等。2014年更是被称为中国众筹元年,5月22日全球众筹峰会在北京召开,股权众筹更是成为关注焦点。当下,根据我国特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股权众筹从运营模式可分为凭证式、会籍式和天使式三大类,下面逐一介绍:1.凭证式众筹凭证式众筹主要是指在互联网通过买凭证和股权捆绑的形式来进行募资,出资人付出资金取得相关凭证,该凭证又直接与创业企业或项目的股权挂钩,但投资者不成为股东。2013年3月,一植物护肤品牌花草事高调在淘宝网销售自己公司原始股:花草事品牌对公司未来1年的销售收入和品牌知名度进行估值并拆分为2000万股,每股作价1.8元,100股起开始认购,计划通过网络私募200万股。股份以会员卡形式出售,每张会员卡面值人民币180元,每购买1张会员卡赠送股份100股,自然人每人最多认购100张。稍在花草事之前,美微传媒也采用了大致相同的模式,都是出资人购买会员卡,公司附赠相应的原始股份,一度在业内引起了轩然大波。需要说明的是,国内目前还没有专门做凭证式众筹的平台,上述两个案例在筹资过程当中,都不同程度被相关部门叫停。2.会籍式众筹会籍式众筹主要是指在互联网上通过熟人介绍,出资人付出资金,直接成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国内最著名的例子当属3W咖啡。2012年,3W咖啡通过微博招募原始股东,每个人10股,每股6000元,相当于一个人6万元。很多人并不是特别在意6万元钱,花点小钱成为一个咖啡馆的股东,可以结交更多人脉,进行业务交流。很快3W咖啡汇集了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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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股权转让纠纷立法完善的相关建议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财富拥有种类的多样化,离婚案件中涉及夫妻一方名下的公司、企业股权案件纠纷会越来越多。而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规定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需要司法解释加以细化和完善,而关于此类纠纷,有个别地方法院甚至采取以没有法律依据、或者法院受理条件不具备为由拒绝受理。笔者认为,自然人股东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应明确规定转让时征得非股东一方的同意,这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客观反映。实践中,如果投入公司的资产原来是夫妻共同财产,则股权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股权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该方持股应代表着夫妻共同的利益。而这种利益关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不会发生矛盾,但一旦夫妻关系恶化,甚至离婚,权益争斗即可能展开。在这种情形下,作为具有股东身份的一方虽然有权转让股份、以维护公司的持续,但不具有股东身份的一方也应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起码可以主张对转让股份所得的收益享有共同的权利,如果转让股份因明显低价给自己造成了损失,也有权请求对方承担责任。但是从目前的《公司法》来看,找不到相应的规定,《公司法》仅就股权的继承问题作出了规定,而未涉及因离婚财产分割所引发的股权转让问题。因此,在最高人民法院以后关于《公司法》的司法解释完善过程中,应注意关于配偶一方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问题,作出有平衡所有财产权所有人权益的相关处理意见,由司法权的适当介入来保持交易的公平和对各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比如,对配偶一方持股的转让条件作出限制条件的规定,或赋予配偶一方对作价明显不合理的股权转让协议享受撤销权,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未挂名的共有股东的权益。从目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并未将对股权加以限制的 原因考虑到持股一方配偶权益的因素。1.建立股权转让告知(声明)制度股东配偶直接参与股权转让协议的制订,成为股权转让合同的一方主体,从合同的理论中看来,依据不足;且从司法实践中来看,难以操作和掌握。因此,笔者建议:股东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应填写已告知共有人转让声明书,该声明书上应有配偶一方签字确认,公司登记机关应将已告知共有人转让声明书作为审核和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的必需材料。若股东认为股权来源于婚前或按婚内约定属个人财产、或没有配偶,应填写无共有人声明书,并将结婚证书、婚内财产约定书、单身证明等一并附上,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机构办理的必需材料。这个制度,可以判断持股配偶一方的股权转让行为是否善意,是否经过了配偶的认可。未持股配偶一方有权根据这些证据材料追究持股配偶一方的过错责任和侵权责任。2.建立未持股配偶一方对转让价款的异议制度通过立法的途径,未持股配偶一方对于另一方出售的股票价格有权通过法院进行审核,法院可准许对转让时的股权市值进行审计和评估,对于股权转让价格显失公平的股权转让协议,未持股配偶一方有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给予当事人可诉的操作,可以保障法官在援引公司法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时,提供快捷、高效、低成本的救济手段。3.建立离婚后未持股配偶一方取得股权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2条的规定,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一个或者数个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予以支持,因此,配偶一方在共同共有关系结束后如受让了部分股权,则其作为股权的原共有人对于对方出售之股权依法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股东的购买权利。笔者建议,立法者可比照《公司法》第76条规定设定离婚后配偶一方取得股权制度。《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笔者认为,股权继承与夫妻离婚分割股权在发生原因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而不同于一般的股权对外转让,没有必要对二者的处理有实质性的区别,当然,立法可以允许公司章程有高于法律的效力,这也是大陆法系有些国家早已采用的做法,我国立法完全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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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协议书 甲方(原公司股东): 1、A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2、B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鉴于: 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是一家于 年 月 日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公司住所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为公司原股东,其中A持有公司 %的股份,B持有公司%的股份。 2、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公司财务报表体现出的公司总资产为万元,负债为万元,公司净资产为万元。甲方保证上述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3、现乙方有意对公司进行投资,参股公司。甲方愿意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接受乙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进行投资。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公司增资扩股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审批与认可此次甲乙双方对_________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甲乙双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第二条公司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1、 A 出资金额:人民币 万元 持股比例:%2、 B 出资金额:人民币 万元 持股比例:%第三条 公司增资扩股 1、甲方同意放弃增资的优先购买权,接受乙方作为新股东。2、乙方对公司以现金方式投资 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乙方占有增资后公司的%的股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第四条 公司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为: 万元 股东名称、出资额及持股比例1、 A 出资金额:人民币 万元持股比例: %2、 B 出资金额:人民币 万元持股比例:%3、 乙方 出资金额:人民币万元持股比例: %第五条 甲方的承诺和保证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日前,不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及抽逃出资等违反公司工商注册登记规定的违法行为。2、甲方保证除了已向乙方披露的公司债务外(公司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其他民事主体所负的债务、公司应缴纳的税收、社保费用、行政处罚款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等,具体债务情况见附件),不存在其他的债务。如有其他债务,甲方承诺自愿全部无条件承担,与公司及乙方无关。若法院或其他行政部门裁决公司承担责任,在公司承担责任后,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第六条 新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 1、同原有股东法律地位平等; 2、享有法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第七条 新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按约定足额完成认缴的出资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将出资汇入验资帐户。2、乙方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当向乙方开具出资证明书,并将乙方名字载于公司名册。3、承担公司股东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章程修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本协议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第九条 董事推荐 甲方同意在完成本次增资扩股后,乙方有权委派 名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甲乙双方约定在乙方委派上述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后,当公司其他股东委派新增董事进入董事会时,应保证A可委派同等数量的新增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第十条 股东地位确认甲方承诺在乙方完成出资后日内办理向有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公司变更登记的一切手续,尽快正式确认乙方的股东地位。乙方须配合甲方的手续办理工作。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可以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属违约行为,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甲方若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协议,收回认缴的出资额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其实际出资额的 %承担违约责任: 3.1、甲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2、甲方所作出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存在虚假、欺诈,致使乙方的合法权益受损。 4、合同解除后,除本合同解除之前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各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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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变更流程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二、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7、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8、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1.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2.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3.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4.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5.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文本:1.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有限公司的 %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争议解决约定: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年月 日 2.2股东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鉴于:×× (弃权股东)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之一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三十(30%)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二十(20%)的股份。×年×月×日,依法召开目标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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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职工股权激励办法(试行) 为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骨干的激励与约束,奖励和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推动企业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依法保障公司股东和员工共享公司成长收益,经湖南XXXX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现发布本办法供遵照执行。一、股权激励原则1、对入股前的公司经营不享受权益,不承担风险;入股后与公司股东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担风险。2、激励股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公司股东和公司员工以外的人,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其所持股权可内部转让。3、股权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不参与公司股东会,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力。4、在工商登记中,并不进行注册资本和股东的变更登记,股权激励不影响股东结构改变,不影响公司注册资本改变。二、股权激励方案1、经员工认可,公司从现有的收入和业务中调剂部分现金以及挑选部分业务,合计1000万元。该部分业务和现金与激励对象的出资融合一起,从2010年1月1日起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公司此前的融资款形成的业务一并划转过来,与激励对象的出资融合一起共同经营。2、前款融合一起的资金,由财务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与未划转过来的业务和资金不发生法律关系。未划转过来的业务和资金由公司原有股东承担收益和风险。3、公司分配给激励对象的股权暂定为300万股。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可以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增加激励股权。4、激励对象在认购激励股权的同时,应按照公司规定向公司融资。融资款原则上不低于激励股权,融资款按照0.5%计付月利息。三、股权激励对象首先由公司员工自行申请认购股份,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后确定可以认购并明确认购数额的员工为激励对象。股东不属于激励对象。经董事会同意的员工,自行申报认购股份数额。四、股权激励条件1、激励对象按照一元一股,自行出资购买公司股份;2、激励对象认购的股权以一万股为起点,最高认购数额不超过50万股;3、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即丧失激励条件,不享有股权激励权利,不承担激励股权产生的风险。五、股权激励标准1、每位员工可认购股权不超过五十万股(50万股),员工的认购股权数额由股东会决定;2、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增加员工激励股权的认购数额。六、激励股权的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1、入股后,激励对象的股份与公司股东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担风险。2、激励对象对入股前的公司经营、公司资产、公司负债不享受权益,不承担风险。七、激励股权的收益分配公司所有出资(含股东的出资和激励对象的出资)所产生的收益,每年度结算一次。每年的利润在扣除公司经营管理成本、5%的法定公积金、15%的呆坏账准备金之后按照出资比例(包含股东的出资以及激励对象的出资)进行分配。八、激励股权转让、退出1、激励对象出现辞职、辞退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其所持激励股权只能转让给公司内部员工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员工比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结算股权受让费用。员工受让他人的股权后,其所持激励股权总额不能超过100万股。2、激励对象劳动合同终止后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受让激励股权的股东的表决权仍按照公司章程办理。3、公司股东和员工均不愿意受让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激励股权,激励对象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结算,公司应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与激励对象完成结算。结算按照本办法确定的原则进行。结算后公司分两次平均退还出资,第一次为结算后的第30天,第二次为结算后的第180天。期间不计息。九、股权激励的规范化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公司股东会可考虑激励股权实行股权代理或委托制,由激励对象委托他人代为持股,进入工商登记,真实行使股东权益。具体期限和实施细则由股东会决定。十、实施日期和试行期限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试行本办法试行期限暂定一年。期满后由股东会讨论决定是否延续。十一、解释权本办法的修改权、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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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样本股权变更协议转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注:如转让方或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籍、住址。)1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事宜,签订本协议。一、股权转让份额及转让价格甲方自愿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权计*万美元的出资额(已出资**万美元,未出资**万美元)以*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上述股权。二、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本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股权即交割完毕。乙方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以货币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三、转让方、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留置或其他担保权益及司法查封、冻结等限制性措施,并对本次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所转让的上述股权,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承2担相应的责、权、利等。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二日内提供其主体资格证明等必要文件,以供公司办理变更登记之用(注:内部转让时此句去掉),并保证在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将尚未到位的资金出资到公司(注:出资已全的此句去掉)。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由于其中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则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甲、乙双方的过失,则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五、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凡因本协议引发的争议,首先应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司法解决。六、协议的变更与解除:本协议的变更,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生效。若甲、乙双方中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守约方有权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执行本协议。七、协议的生效: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订,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八、协议签订时间、地点:本协议于年 月 日在中国浙江省嘉兴市**签订。九、其他:本协议一式五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报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各一份。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年月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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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分配协议甲方(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乙方(公司员工、激励对象): 身份证号码:地址: 联系电话:鉴 于:1、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2、乙方系公司员工,从 年 月 日入职公司,曾对公司做出贡献,公司有意对乙方进行额外奖励和激励;3、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东会决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公司同意由乙方出资认购公司 %的激励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守:一、激励股权的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1、激励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激励股权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激励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激励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2、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激励股权)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二、激励股权的总额 1、甲方以形成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同意乙方认购 股的激励股权,认购价款为 元/股,共 元。2、甲方每年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参照公司业绩的情况,可增加或减少乙方认购的激励股权的份额。三、激励股权的行使条件 1、甲方根据《股权激励方案》的规定,对乙方进行业绩考核,计算出乙方可分红的比例。2、甲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将乙方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4、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红等情况。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4、5项约定。四、激励股权变更及其消灭1、因公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人员数量或结构,公司有权按上年末每股净资产回购乙方所持全部激励股权。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视情况给予乙方支付当年应分配股权分红,并按照乙方所购激励股权的原值进行回购:(1)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一致的;(2)乙方因过失等原因被公司辞退的;3、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可无须乙方同意直接回购乙方所持激励股权,且无需支付对价或只需支付乙方所购价款的 %。(1)违反规定收受或给他人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2)采取提供虚假报表或文件、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手段成就激励股权行使条件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4)在公司服务期间进行赌博或实施其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行为而被行政拘留的;(5) 在公司服务期间,从事违法行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处罚的;(6)任职期间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从事兼职的;(7)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禁止从事的行为之一的;(8)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五、违约责任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 %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七、协议的生效1、甲方股东会决议表示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细则》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其他约定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乙方在享受激励股权分红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员工股权激励分配协议书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章程》、让经营者以持股方式成为企业股东,将经营者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联系在一起,以激发经营者通过提升企业长期价值来增加自己的财富,是一种经营者长期激励方式。股权激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或消除代理人风险,有利于减少经营者的短期化行为。股权激励也是保留人才的有效手段。同时,股权激励使经营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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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方案——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1 企业价值估算 根据《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根据评估的特定目的以及所获得的评估资料,根据目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产业状况等,采用收益法对企业的价值评估值约为XXXX万元。 2 融资需求 项目投入资金需求约为XXXX万元,其中。。。。(融资渠道)3 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采用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形式分步进行,具体如下: 3.1 股权转让——根据目前企业价值估算为XXXX万元,原股东出售XX%的股权于投资者,价格为XXXX万元。股权结构变更为原股东占比XX%,新股东占比XX%。(股权转让后X股东取得公司控制权。)3.2 增资扩股——按照项目所需XXXX万元资金,新老股东按照所持股权比例出资。其中新股东出资额为XXXX*XX%=XXX万元,老股东出资额为XXXX*XX%=XXX万元。筹资资金共XXX万元用于项目的运作。 3.3 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XXXX万元。 4 各主体投入成本计算 4.1 新股东 新股东在股权转让中需首先付出XXXX万元购买公司XX%的股权,其后在公司增资扩股中按照所持股比例XX%需付出XXX万元用于项目运作。新股东合计投入资金XXXX+XXX=XXXX万元。 4.2 老股东 老股东在股权转让中可以获得新股东的对价XXX*XX%=XXXX万元收入,其后在公司增资扩股中按照所持股权比例XX%需要付出XXX万元用于项目运作。老股东合计资金盈余为XXXX-XXX=XXX,即老股东在股权转让,以及为公司注资后,还可获得现金净值为XXX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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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书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各方在深圳市签订: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住所: 法人代表:鉴于:第一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第二章、甲方系×××的一个股东,其认购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总额的66%。第三章、甲方拟将其持有的×××的66%股权(下称目标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目标股份。于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有关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股权转让及转让价款1.双方商定,甲方转让及乙方受让该目标股份的价格为人民币万元。2.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持有的××××的股权比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定金,余款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一次性支付。三、股权转让手续的办理1.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立即通知××××,由其将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事项记载于××××的股东名册,并督促航盛领航通及时到其所属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2.上述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视为股权转让正式完成。四、陈述与保证为确保本协议的合法有效及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在此做出如下陈述与保证。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1)保证其为××××的合法股东,并对目标股份享有所有权。2)保证将全面履行本协议,而且已依法取得本协议所必需的,包括××××的其他股东在内的任何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3)本协议的签订或履行不违反以甲方为一方或约束甲方自身或其资产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协议。4)对其在目标股份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目标股份没有设置抵押权、质押权或任何形式的担保,并且上述股权不存在被任何第三人追索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任何司法机关、政府机关和其他任何部门杳封及限制的情形。5)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并在股权过户完成时仍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和误导之处。6)保证本协议生效后,不得无故将目标股份再次转让与其他第三人,亦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任何其他第三人。7)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应给予乙方积极的配合,以促使股权转让的过户及其他相关手续顺利完成。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保证对于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一切资料及信息,承担保密义务。9)甲方需在本协议签订后将与目标股份相关的出资证明文件及其持有的公司公章、银行帐户、财务帐册等资料移交给乙方。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1)依照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2)保证自己具有合法的权力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3)本协议的签署或履行不违反以乙方为一方或约束乙方自身或其资产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协议。4)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不得无故放弃本次股权的受让,亦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任何其他第三人,但股权过户完成后的转让不受此限。5)保证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6)除法律、法规另有要求外,保证对于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一切资料及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五、保证之间的关系1.各方的每一项承诺与保证都是独立的,任何一方如违反其承诺与保证的任何一项,致使本协议的效力及履行受到的影响或存在法律障碍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均可以提出索赔要求。2.除非有相反的明示,任何一方的每一项承诺与保证,不限制其他承诺与保证的适用范围。六、特别约定本协议签订前,航盛领航通所发生的,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债权债务及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七、文件提供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日内向航盛领航通提供关于将目标股份转让的有关文件副本,并由航盛领航通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八、税费负担股权转让所需的费用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九、违约责任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或办理股权转让手续、致使目标股份无法顺利过户给乙方或过户给乙方存在的法律上的障碍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双倍返还订金。2.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违反约定,导致股权转让手续无法办理的,甲方收取的订金不予退还。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或其所做出的承诺或保证,导致对方利益受损,违约方应赔偿约方因此承受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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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职工投资入股协议为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益,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调动职工以主人翁精神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决定,公司将让出xx公司50%的经营权,由以公司销售总监xx先生为头的公司管理层投资参股经营。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订立以下参股协议条款:1、公司将截止年 月 日经营xx产品投入的流动资金元,作为参股投资总额。2、公司暂时不将前期投入xx产品的市场开发费用及固定资产等作为投资额计入参股投资总额中,由公司职工参股经营后在盈利的前提下,按年盈利额 比例收取使用费。3、参股经营期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为止。期满后原股东可优先续签。(具体条款界时另行约定)4、参股经营期间,职工按参股比例享有公司经营期的盈利分红或者承担经营亏损。5、参股经营期间原则上不退股,特殊原因另行商议。6、在经营期间,如有对经营产生意见分岐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全体参股人员按参股人数投票机制表决,少数服从多数。7、在参股后,对于参股前经营发生的未报销费用,在参股经营期间发生,另行记帐,不列入参股经营期间费用,公司财务每季度提供经营状况报表,由全体参股人员确认盈亏。8、对于现有仓库里库存的2G产品及下游经销商库存的2G产品按王总20年3月17日会议精神处理,亏损由参股前股东王总承担。9、参股人员股权比例及应缴纳的股款。A:姓名:身份证号码 占股股权比例:应交纳股款 元。B: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占股股权比例:应交纳股款 元。C:姓名: 身份证号码占股股权比例:应交纳股款 元。D:姓名: 身份证号码占股股权比例:应交纳股款 元。E: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占股股权比例:应交纳股款 元。10、参股人员在签订协议后日内交纳股款。参股人员签名: 福州xx公司(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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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进入与退出机制进入与退出机制进入机制:进入条件: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及需要,拟引入股东需与原股东志同道合,对企业的发展能有所帮助,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进入方式:如引入新的股东,原股东同意 以同比例稀释的方式 或原股东一致书面同意的方式向其转让股权。退出机制:按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股东可以对内、对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股权以实现退出,否则按下列情形采取有区别的方式实现退出:一、 当然退出(原价回购)泽亚企业管理咨询认为:股东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以原认购价格代为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并不再发放其当年度的红利:1. 股东丧失劳动能力的;2. 股东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3.股东达到法定或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4.作为股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5. 股东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或拒绝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取消其股东资格的;6.由于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致使本合同在法律或事实上已经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的根本目的已无法实现;7. 其他非因股东过错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如发生上述情形不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如股东不担任公司职务)及公司的发展,则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该股东可以保留股东权利。二、 除名退出(无偿回购)股东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自行取消其股东身份,无偿收回其股权,并不再发放当年红利,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进行赔偿:1.未满 年主动辞职的;2.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擅自转让、质押、信托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其持有的股权;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5.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自营、与他人合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根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的考核,考核年度内累计三次月度考核为岗位不合格或者连续两个月度考核为岗位不合格;8.股东存在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和名誉的行为。三、 期满退出(现价回购)如股东在公司持股超过一定期限后当然退出或退休的,则公司可按现价回购其股权。参考方式:10年期满情形:股东持有股权满10年后主动辞职、当然退出或者退休的,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回购价格按现价回购:股东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公司上一年度的净资产额。但股东可根据自身需要在以下两种回购方式中进行选择:1.由公司一性次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并按上一年度的分红标准支付五年的红利;2.由公司每次回购其股权总数额的20%,分五年逐年回购其持有的股权,股东并有权根据每次回购时公司上一年度的净利润和其拥有的股权数额享受红利分配。但如股东在五年内死亡的,公司将现价回购剩余的股数,红利不再发放。股东必须在公司董事会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选择,并书面告知公司董事会。若股东未在合理期限内书面告知公司董事会的,公司董事会默认为股东选择第一种回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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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一 甲 方:住 址:身份证号:乙 方:住 址: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2、住 所:3、法定代表人:4、注册资本: 元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1、启动资金 元(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2、注册资金(本) 元(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2)检查公司财务;(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5、重大事项处理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四、资金、财务管理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五、盈亏分配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2、退股:(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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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认购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共同签署:甲 方(出售方):广州市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 定 代 表 人:公司地址: 乙 方(认购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联 系 电 话:鉴于:1、甲方广州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广州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市 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公司,公司名称以领取的《营业执照》为准);乙方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甲方拟认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成立子公司,子公司正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3、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之规定,就乙方认购甲方新设子公司股权具体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资共同信守。4、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协议方可被修改,但修改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一条认购标的、数量和价格1、认购标的:子公司 %的股权(以下简称为股权)。2、认购数量:乙方同意认购子公司____%股权;3、认购价格:每份股权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4、认购款总金额:乙方同意认购股权的金额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支付方式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在 日内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款项。2、乙方应将认购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收款人:开户行:账号: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认购款项。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任何一款,甲方有权以原价回购股权,无需支付乙方利息。3、乙方在签署协议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股权进行转让。如果乙方将股权转让给甲方及拟设立子公司的竞争对手和关联单位,甲方有权拒绝且以协商价格回购股权,协商价格经双方书面协商后确定。4、甲方发现乙方存在对甲方及拟设立子公司正常经营造成消极影响或者存在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的风险的行为,甲方有权以协商价格回购股权,协商价格经双方书面协商后确定。5、甲方保证未来乙方实际认购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子公司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乙方认购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承担。6、乙方在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后,与子公司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代持协议》前,不享有甲方的股息和红利;但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代持协议》后,乙方可按实际拥有的股权享有子公司的股息和红利。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后,乙方若拒绝与甲方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甲方有权以协商价格回购股权,协商价格经双方书面协商后确定。7、乙方自愿承担子公司设立后的经营风险,不得以此要求甲方进行补偿。第四条保密条款1、除事先取得其它各方的同意的情形外,双方均不得向任何人泄露由于其是本协议的一方而知晓的有关本协议任何一方的业务的任何商业秘密、秘密工艺、方式或方法或任何其它机密信息(保密信息),也不得允许其任何关联方、董事、高级职员、员工、股东、代理人或代表泄漏该等保密信息,除非涉及方于协商本协议之前已知晓该等保密信息并以该等知晓程度为限,或者除非该等保密信息属以下三种情况的信息并以以下情况为限:(1)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2)非因违反本协议而为公众所知的信息;(3)从对该等信息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2、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协议或公司任何事宜对外发出任何公告,但根据相关适用法律法规或对其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发出公告除外。3、若本协议项下之股权认购最终未能得到政府相关部门之批准,而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则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之规定而取得并了解到相关商业秘密及文件资料将全部退还给相应权利方。对于已知悉的其他需保密的信息,亦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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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热阶段项目上线认筹额≥融资额融资额≥认筹额≥融资额80%认筹额≤融资额80%股权众筹成功股权众筹失败领投人愿意补足领投人不愿意补足投资人向第三方托管账户缴付认购款领投人与跟投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与融资人签署《投资协议》投后管理退出对项目进行完善初步审核京东股权众筹流程 领投+跟投模式的投资流程图流程说明:1.初步审核:由平台对拟融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内部投决委确定是否允许其上线;2.预热阶段:领投人选择感兴趣的项目,通过尽职调查和与融资人沟通确定是否领投;3.项目上线:领投人帮助融资人完成商业计划书,确定估值、融资额、最低单笔投资额等投资条款,协助项目路演等;4.股权众筹成功:领投人与跟投人将众筹资金转入平台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资金托管账户,投资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与融资人签署投资协议。融资人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投资资金转入融资项目公司;5.股权投资失败:融资人与领投人可对项目进行完善后重新提交上线;6.投后管理:领投人代表投资人跟踪项目进展、参与项目公司重大决策,为项目提供有价值的帮助;7.退出:领投人代表投资人选择合适的时机以合理公允的市场价格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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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A股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已是较为常规和成熟的做法。同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均为上市公司设计和实施股权激励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指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4.1.6条,挂牌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虽然截至目前全国股转系统暂未有具体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出台,但已有30家左右(不完全统计)的挂牌企业拟实施或正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文主要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况予以梳理,并提出自己的部分思考。一、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根据《业务规则》第2.6条,申请挂牌公司在其股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常见问题解答》之24、股权激励是否可以开展?,挂牌公司可以通过定向发行向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可以参与认购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也可以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人数累计可以超过200人但每次定向发行除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人。因此,挂牌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进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上述规定。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规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允许存在股权激励未行权完毕的公司申请挂牌。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公司可以向除原股东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35名对象发行股份。二、挂牌企业股权激励计划开展情况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挂牌前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且已成功挂牌的仅为仁会生物(830931)一家。仁会生物于2014年1月完成整体变更、2014年2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方案、2014年8月正式挂牌交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仁会生物详细阐述了股权激励计划。目前,挂牌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新三板企业约30家,其中部分企业是通过定向发行方式直接实施,部分企业是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下面,根据上述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分析。(一)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实施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意即挂牌企业直接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等不超过35人或上述人员成立的合伙企业直接发行股份,在经过董事会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转公司备案、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等程序后即算完成。正在实施股权激励挂牌企业中,盛世大联(831566)、博广热能(831507)、云南文化(831239)等均采取定向发行方式。严格意义上说,采取定向发行方式实施股权激励仅是一个常规的定向发行过程,方案设计简单、完成时间较短,但在发行价格方面可能具有一定的折扣。如盛世大联2015年4月公告的《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中发行价格为2元/股,而其在2015年3月完成的定向发行中发行价格为10元/股。(二)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意即通过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方式实施,并设置了相对完整的实施条款,以期达到长期激励的目的。下面结合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的常见要素,简单汇总挂牌企业实施情况:实施要素A股上市公司挂牌企业备注实施方式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以股票期权为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较少如:夏阳检测(831228)、百华悦邦(831008)同时采取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挂牌企业监事无限制性要求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个别挂牌企业予以明确限制如:金易通(430170)等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除非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若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可以成为激励对象,但其所获授权益应关注是否与其所任职务相匹配。同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个别挂牌企业予以明确限制如:金易通(430170)等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大部分挂牌企业设置了类似限制性条款如:壹加壹(831609)、凯立德(430618)、金易通(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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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岗位股权激励方案简介动态岗位股权激励是一种全新激励方法,是相对于静态岗位管理和静态股权激励而言的,它以人力资本为中心和出发点,通过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的原则,以可比较的个人业绩为基础,个……一、动态岗位股权激励概念动态岗位股权激励是一种全新激励方法,是相对于静态岗位管理和静态股权激励而言的,它以岗位管理为中心,强调以人为本,通过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的原则,以可比较的个人业绩为基础,个人业绩的变化引起岗位或股份变化,岗位或股份的变化引起个人收入变化,个人收入的变化将对劳动者产生激励和约束,最终实现所有者和职工双赢。目前企业实施的均是静态股权激励,是1.0;动态股权激励是2.0,激励效果全面提升。 二、动态岗位股权激励数学模型年终奖励=拟奖励金额×Rn′数学模型:Rn′=Rn+(Pn/ΣPn-Rn)×r=Rn×(1-r)+(Pn/ΣPn)×r其中:Rn′:当期动态分配率Rn :期初股权比例Pn :个人业绩ΣPn :个人业绩总和r :贡献分配率(0≤r≤1)说明:1、为方便操作和提高效率,胡燕来律师根据以上模型开发了《动态岗位股权激励计算器》软件,供研习和实施方案人员免费使用。需要咨询的朋友可直接与胡律师联系,手机15901801155,邮箱hulvshi119@163.com,定制动态岗位股权激励方案收费标准。2、动态股权激励理论最先由郑玉刚教授提出,以上模型来源其文章《基于动态股权激励模型的全新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研究》。 三、动态岗位股权激励的背景、作用和效果动态岗位股权激励方案是在劳动关系(劳资关系)由单方决定阶段向共同决定阶段过渡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它以模拟了自然生态的联动效应,既有激励也有约束;既关注短期又兼顾中长期效果;既注意保护投资者又兼顾职工利益;形成了对应业绩的以收入分配、股份和岗位管理三位一体、有机嵌套的自然生态式联动系统,即一个元素比例变动将引起其他元素同时与之响应。同时,该方案还解决了有限公司股东退出机制和股权激励不能在有限公司适用二个难题,这是一个不小的贡献。一般来讲,股权激励只能在股份公司实施因为公司法在修改时通过立法的方式解决了股份公司用于激励的股权来源问题。而对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却没有规定公司可以回购自己的股权用于激励职工,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只要股东其不愿意转让股权,其地位是终身的,是恒定不变的,这就是资本的强硬性,但本落地方案通过一系列激励方案的设计运用,最终使股权也随着业绩的变化而不断调整,最终实现静态激励向动态激励转变。 四、动态岗位股权激励效果分析考察动态岗位股权激励方案中收入分配、股份和岗位管理联动效应可以发现 硬要素上有软化效果,软要素中有硬化现象,无论是硬要素软要素,还是硬手段软手段,都呈现了刚柔并济的效果。如在考察资本的贡献时,强调职工业绩的作用,通过业绩变动影响股份比例;在考察个人业绩的贡献时,强调资本的作用,通过股份比例的变化来影响个人收入。该方案适用于销售团队激励效果更佳。通过对各要素硬中有软、软中带硬的调整,调和了资本和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和价值理念,同时也给职工指明了行动方向,既只有通过努力提高个人绩效,才能达到股份回升和收入增长的目标。动态股权激励案例(虚拟股权),动态股权激励案例(股东之间)。 五、与其他激励方法的比较动态岗位股权激励方案与传统的激励理论,以及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相比,它吸收了其他激励方法的长处,借鉴了传统组合式激励方案的优点,通过从静态到动态的创新,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个有机融合、兼收并蓄和相互嵌套的激励方法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模式。彻底改变和颠覆了国内外股权激励理论,并将其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动态岗位股权激励方案有十分广泛的适用范围,它不但适用企业、还可适用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所有组织的所有收入分配。如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类奖金、股权(或虚拟股权)分红,股份红利分配,货币化或非货币福利分配等。而一般股权激励是基于委托代理理论,解决的是企业管理或关键员工道德风险和勤勉尽责的问题,故适用范围较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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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问题及解决方式股份代持问题是企业首发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中都会经常碰到的问题,而且往往会拖慢项目进度。在企业上市过程中,该问题的出现可能会损害到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清晰性,进而可能引起很多的利益纠葛和法律纠纷,所以证监会对此一直是明令禁止的。同样,对于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来说,全国股转系统也明确要求企业清理好股权代持问题。一、股权代持的原因分析关于股份代持的原因,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迎西律师为我们总结出如下几点:(1)某些人的身份当时不适合做股东,通过代持间接向企业投资;(2)实际投资者人数太多,将一个团体的股份放在一个人身上,既保证了工商程序的简便也便于员工管理;(3)为了相互担保银行融资,通过代持的方式设立多家非关联企业;(4)为了规避法律的某些强制性规定,采取代持形式完成投资或交易。二、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及风险1、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我国《公司法》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关于股权代持的条款,关于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主要规定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本文由公众号:Q版E版新三板场外市场总联盟编辑整理,欢迎关注!该规定说明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应当是有效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具体规定为:有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公司法解释三》对于委托持股安排中易引发争议的投资权益归属、股东名册变更、股权处分等事项也进行了规定,这从侧面认可了委托持股本身的合法性。2、股权代持存在的法律风险(1)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根据以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结合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如果设定股权代持的目的在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股权代持协议通常就会被认定为无效,因而更容易引发法律纠纷。比如,外资为规避市场准入而实施的股权代持或者以股权代持形式实施的变相贿赂等,该等股权代持协议最终可能认定为无效,公司也有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名义股东被要求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由于代持协议的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名义股东承担公司的出资义务。如果出现实际投资人违约不出资,那么名义股东面临着必须出资的风险。在实践中,也存在出资不实被公司或善意第三人要求补足出资的情形,这种情形下名义股东不得以代持协议对抗议公司或者善意第三人。虽然,名义出资可以在出资后向隐名股东追偿,但也不得不面对诉讼风险。(3)税收风险。在股权代持中,当条件成熟、实际股东准备解除代持协议书时,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都将面临税收风险。通常而言,税务机关往往对于实际投资人的一面之词并不认可,并要求实际股东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对于企业个人代持股的限售股征税问题进行了明确。具体而言,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依照该规定完成纳税义务后的限售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缴税。然而,国家税务总局公2011年第39号文件仅适用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情形,对于实际生活当中普遍存在其他代持现象仍存在双得征税的风险。(4)面临公司注销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存于外商作为实际出资人的股权代持情形中。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为规避这种行政审批准,存在一些外商投资者委托中国境内自然人或法人代为持股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纠纷,根据相关审判实务,相关代持协议效力能够得到认可,但实际出资人不能直接恢复股东身份,需要先清算注销公司,再经相关部门审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三、新三板对股权代持的态度在中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股权代持是一直绝对的禁区。对上市公司而言,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的诚信和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到股市对上市公司的信心和千百万股民的切身利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而,股权清晰成为证监会禁止上市公司出现代持现象的理论依据。同时,股权代持在新三板挂牌中也是不允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中明确要求挂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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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协议 协议签署地: 名义投资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住所: 联系方式:实际投资人(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 联系方式:丙方: 身份证号码:住所: 联系方式:甲、乙、丙双方经友好协商,为了能够引入第三方投资,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代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相关出资及股权、利益分配等问题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1、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1.1 目标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为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2、股东出资额、股权比例2.1 甲方实际投资目标公司人民币 元整(¥ ),占目标公司 的股权。乙方实际出资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占注册资本的 %;丙方实际投资目标公司人民币拾万元,占目标公司 的股权;上述出资已经实缴到位。2.2 现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占目标公司的 的股权全部委托甲方代持即该%的股权挂在甲方名下,另 的股权中甲方同意无偿给公司员工所有并委托甲方代持,乙方留 在自己名下。因此在目标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体现的股东身份比例如下:乙方股份为 ,甲方股份为 ,丙方股份 。3、表决权的行使3.1 在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如需股东作出相关决议或者决定,甲方作为乙方股权的代持方享有决定权,无需经过乙方同意,为此乙方无异议。且目标公司交由甲方全权管理,乙方不得干预。4、本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4.1 甲方的权利义务4.1.1 以股东身份出现在目标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材料中4.1.2 在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或者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依本协议确定的程序表达意见、作出表决、签署文件等。4.1.3 按约履行双方另行签订的《引入投资及转让股权协议》。4.2 乙方的权利义务4.2.1 有权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其它《公司法》赋予股东的知情权。4.2.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所持股份转让、质押给第三人或者进行任何权益的处理。4.2.3按约履行双方另行签订的《引入投资及转让股权协议》。4.3 丙方的权利义务4.3.1 丙方保证配合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在实施本协议中将放弃受让乙方的股权以及优先购买权利。5、利益分配和责任承担5.1甲、乙双方以各自实际出资比例享有目标公司的利润,承担目标公司的责任。6、违约责任6.1 如因甲方个人债务原因导致甲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份被强制执行,甲方需赔偿乙方及公司由此产生的损失。6.2 如因乙方个人债务原因导致甲方代持的股份被强制执行,乙方需赔偿乙方及公司由此产生的损失。7、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7.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7.2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署地 法院提起诉讼。8、其它8.1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全体股东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8.2 公司或者甲方引入第三方投资之日乙方应当将其名下的 %股份以股权转让的方式挂靠在甲方名下(以工商登记为准),以实施本股份代持协议。8.3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 (签字) 乙方:(签字)丙方: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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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认购协议书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码: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增资扩股股份,根据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鉴于:1、甲方 有限公司是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万元。2、根据甲方 年 月第一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决定本次增资 万元扩股总额为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注册资本为 万元,公司股本总额达到 万股。3、乙方已对甲方进行了考察和了解,自愿按照本协议规定条款和条件认购新增股本。第一条、 认购及投资目的:甲、乙双方同意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为基础,建立全方位、多功能长期合作关系,保证双方在长期合作中共同发展,利益共享。第二条、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1、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新股东,以占甲方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的比例为份额进行认购,但认购总份额不得超过甲方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 %;2、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新股东认购的股份价格,以甲方经审计后的201年会计报表中每股净资产为基数进行适当溢价认购。最终认购每股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确认为准;3、本次增资扩股全部以现金认购,如用外币认购则以外币到达甲方开户银行账户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当日挂牌外汇价格进行兑换折算为人民币;4、新股东的认购资金必须在规定日期之前到位,过期不再办理叫入股手续。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认购 万股整,计人民币 万元。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用于认购股份的全部资金应于201年 月 日之前汇至甲方开户银行的制定银行账户中。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收到乙方汇入的股份认购款项当日,向乙方出具认购股份资金收据。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1、在乙方投资入股前,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入股比例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变更;2、若乙方在本次募股中存在虚假行为,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入股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1二、甲方义务:1、甲方应依法、合规经营;2、甲方应保证乙方汇入的认购股份资金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3、甲方有义务在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乙方投资实现利益最大化;4、在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全部到位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开新老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等工作程序及必办手续。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权利:1、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决策行使表决权;2、听取和审查关于公司工作情况的报告;3、推荐公司董事、监事人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5、依法享有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权利。二、乙方义务:1、乙方应当以自有货币资金入股,并按规定一次性交清,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实物资产、债券、有价值证券等形式入股,并保证其投资金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其所认购股份应缴纳的出资款项,并将货币资金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中。3、乙方应及时、有效的提供为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所需要的全部文件材料。4、乙方成为公司股东后,应按公司通知及时参加股东大会。5、乙方有义务主动向公司做出投资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性、其本身及企业入股情况、关联企业向境内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情况,以及所持股份与比例、其本身与公司不发生关联交易关系和提供资料真实性等情况,向公司提供和出具书面声明。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东义务。第八条、股份转让:1、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不得退股,经股东会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依法转让、继承或赠与。2、股东转让其持有股份时,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应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第九条 股利分配:一、股利分配及数额:1、公司股东大会将依据经营业绩、资本充足率、现金流量、财务状况、业务开展状况和发展前景、股东利益等进行股利分配的法定和监管限制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决定是否分配股利及具体数额。2、公司所有股东均享有同等的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取股利的权利(即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二、利润分配顺序:公司产生例如的总体分配顺序为:缴纳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准备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支付股利。第十条 违约责任:1、甲方若未按期完成本次募股,致使乙方资金收益受到损失,甲方应2按乙方出资额支付同档次一年期存款利息作为乙方收益补偿。2、乙方如有未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出资的,则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单方决定取消乙方的股东资格,乙方所出投资金额的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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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投资典型流程由于天使投资人精力有限,仅凭单打独斗获得成功的机率越来越小,通过分享、众筹的方式进而促进行业生态发展已成为行业新的趋势。目前,股权众筹投资典型流程如下(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项目、平台等差异,或有顺序上的变更,但大多数股权众筹平台,基本流程均如下方所述):1、项目筛选如何低成本、高效率的筛选出优质项目是股权众筹的第一步。创业者需要项目的基本信息、团队信息、商业计划书上传至众筹平台,由平台的投资团队对每一个项目做出初步质量审核,并帮助信息不完整的项目完善必要信息,提升商业计划书质量。项目通过审核后,创业者就可以在平台上与投资人进行联络。2、创业者约谈天使投资的投资标的主要为初创型企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研发正处于起步阶段,几乎没有市场收入。因此,传统的尽调方式不适合天使投资,而决定投资与否的关键因素就是投资人与创业者之间的沟通。在调研的过程中,多数投资人均表示,创始团队是评估项目的首要标准,毕竟事情是人做出来的,即使项目在目前阶段略有瑕疵,只要创始团队学习能力强、有格局、有诚信,投资人也愿意对其进行投资。3、确定领投人优秀的领投人是天使合投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领投人通常为职业投资人,在某个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具有独立的判断力、丰富的行业资源和影响力以及很强的风险承受能力,能够专业的协助项目完善BP、确定估值、投资条款和融资额,协助项目路演,完成本轮跟投融资。在整个众筹的过程中,由领投人领投项目,负责制定投资条款,并对项目进行投后管理、出席董事会以及后续退出。通常情况下,领投人可以获得5%-20%的利益分成(Carried Interests)作为权益,具体比例根据项目和领投人共同决定。4、引进跟投人跟投人在众筹的过程中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常情况下,跟投人不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也不进行投资管理。跟投人通过跟投项目,获取投资回报。同时,跟投人有全部的义务和责任对项目进行审核,领投人对跟投人的投资决定不负任何责任。5、签订TermsheetTermsheet 是投资人与创业企业就未来的投资合作交易所达成的原则性约定,除约定投资人对被投资企业的估值和计划投资金额外,还包括被投资企业应负的主要义务和投资者要求得到的主要权利,以及投资交易达成的前提条件等内容。Termsheet 是souqian.com在双方正式签订投资协议前,就重大事项签订的意向性协议,除了保密条款、不与第三人接触条款外,该协议本身并不对协议签署方产生全面约束力。天使投资的termsheet主要约定价格和控制两个方面:价格包括企业估值、出让股份比例等,实际上就是花多少钱,买多少股;控制条款包括董事会席位、公司治理等方面。对于早期创业者来说,如何快速获取第一笔投资尤其重要。因此,尽可能的简化投资条款,在很多时候反而对创业者和投资人都相对有利。近年来,天使投资termsheet有逐步简化的趋势,IDG、真格基金等推出一页纸TermSheet,仅包含投资额、股权比例、董事会席位等关键条款,看上去一目了然,非常简单易懂。6、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在合投的过程中,领投人与跟投人入股创业企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以基金的形式入股,其中领投人作为GP,跟投人作为LP;另一种则是通过签订代持协议的形式入股,领投人负责代持并担任创业企业董事。采用这种方式入股创业企业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是法律层面,我国《证券法》和《公司法》对公开发行证券有明确的界定,《公司法》要求非上市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20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证券法》则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属于公开发行证券,必须通过证监会核准,由证券公司承销。为规避法律红线,天使合投实行的投资模式是借用有限合伙制的壳,即投资人先组建有限合伙企业,领投人作为GP,跟投人作为LP,再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整体入股创业公司。二是税负层面,采用有限合伙形式可有效避免双重税负,有限合伙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制企业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为自然人)或企业所得税(合伙人为法人),合伙企业如不分配利润,合伙企业和合伙人均无需交纳所得税。7、注册公司投资完成后,创业企业若已经注册公司,则直接增资;若没有注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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