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协议书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就乙方投资甲方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二、新发行股份的认购1、各方同意,乙方认购甲方新发行股份×××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元,乙方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2、各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提供与本次股权投资事宜相关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在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XX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全部出资,即人民币××1×万元。3、各方同意,甲方的公司账户是:户名:银行账号:开 户 行: ×××银行 ×××支行4、各方同意,乙方在支付完毕人民币×××万元的出资款后,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即告完成。5、各方同意,乙方对甲方的出资仅用于正常经营需求(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用途,不得用于偿还公司或者股东债务等其他用途,也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者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其他经营性支出;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三、变更登记手续1、各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的出资进行验资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并依据验资报告由甲方向乙方签发并交付公司出资证明书,同时,甲方应当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将乙方登记为公司股东。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2、甲方承诺,在乙方将出资款支付至甲方帐户之日起的XX天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的公司验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2四、各方同意,本次股权投资完成后,乙方具有以下权利:1、若甲方当年实现利润未达到人民币 XXXX万元,在未经过乙方的书面批准情况下,甲方不得进行利润分配。2、甲方在当年实现利润进行分配时,乙方有权优先获得分红XXXX万元(乙方原始股权投资人民币×××万元的%)。3、甲方本次增资扩股后,以任何形式进行股权融资时,乙方有权按照其持股比例优先认购,且认购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与其他新进投资者相同。4、投资完成后,甲方的董事会成员应不超过 XX人,乙方有权提名 1名甲方的公司董事(和甲方的董事会秘书),各方同意在相关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投票赞成上述乙方提名人士出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甲方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的同时办理董事、董事会秘书变更手续。5、如果新投资者根据某种协议或者安排导致其最终投资价格或者成本低于本协议乙方的投资价格或成本,则甲方应将其间的差价返还给乙方,或者由原股东无偿转让所持甲方公司部分股份给乙方直至本协议乙方的投资价格与新投资者的投资价格相同。6、投资完成后,如甲方给予任一股东(包括引进的新投资者)的权利优于本协议乙方享有的权利的,则本协议乙方将自动享有该3等权利。7、若甲方公司原股东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其股份给第三方,乙方可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购买原股东拟出售的股份;或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根据原股东及乙方当时的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乙方选择相同条款和条件与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给同一受让方的,原股东应保证受让方优先购买乙方的股份。8、投资完成后,乙方在持有甲方股权期间,乙方享有甲方经营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乙方有权取得甲方公司财务、管理、经营、市场或其它方面的信息和资料。乙方应当按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1)每日历月度最后一日起15天内,提供甲方月度管理账,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2)每日历季度最后一日起30天内,提供甲方月度合并管理账,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3)每日历年度最后一日起45天内,提供甲方年度合并管理账,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4)每日历年度最后一日起120天内,提供甲方的年度合并审计账。9、甲方的所有对外投资计划和内部新投资项目价格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需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4五、保证和承诺1、各方保证其就本协议的签署所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是真实、有效、完整的。2、甲方保证,甲方的原股东不得单独设立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身份)参与设立新的生产同类产品或与公司业务相关联其他经营实体,作为管理层的公司股东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无论该企业从事何种业务。3、乙方保证本次股权投资资金为本人自有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承诺对资金来源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六、违约及其责任1、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2、各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本协议的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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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连锁加盟合作协议书合同号: 旅行社名称:西安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代表: 代表身份证: 地址: 日期: 电话: 传真:手机: 网址 : 电子邮件:旅行社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登记注册地: 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 代表:代表身份证: 地址: 日期: 电话: 手机:宅电: 网址 : 电子邮件: 本协议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服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甲方的声誉和信誉。2、甲方的红小鬼夏(冬)令营系列主题旅游活动的特色服务。3、甲方专有的技术支持,培训和部分偿息资料。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秘密。4、甲方的专用标识、网站。甲方独有的人力资源。一、合作方式和内容:1、甲方将上述服务组合成的经营管理体系给乙方使用,乙方接受甲方的经营体系,按甲方统一的模式从事黄河红小鬼夏(冬)令营系列主题旅游活动。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体系(经营管理体系即以甲方的名称、商标、培训体系、财务体系、标准化操作手册、VI设计等)进行活动的运作。3、乙方只可以在甲方指定的区域范围和范畴内从事黄河红小鬼夏(冬)令营系列主题旅游活动的经营,超出授权区域和范畴开展该活动的经营,就是对甲方经营体系的恶意侵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4、从事本项目的基础是乙方首先向甲方以及地接社付清全款,如果地接社由于接待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力要求地接单位按照国家旅游行业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二、相关费用, 期限:1、本合同有效期 年。合同在双方确定订立后,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加盟费用(即相关策划费、培训指导费、客户服务费和部分资料费等),乙方须在本合4-—1协议同签订五日内将加盟费(人民币元) 汇至甲方指定帐户;乙方方可获得区域独家代理经营权。同时可以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本项业务。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开发的红小鬼夏(冬)令营系列主题旅游活动其他版本,乙方若愿意合作,不需要交纳加盟、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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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权激励全程指引企业上市 | 2015-08-17 07:43新三板股权激励全程指引股权激励的第一个方法,就是设立专门的员工持股公司。其优点在于,激励对象直接成为持股公司的股东并间接地持有拟上市公司的股份,同时,也可以在持股公司的章程中对激励对象所持股权的转让、锁定等进行限制。而劣势则是双重收税和持股公司股东进出以及增减持的登记管理问题。在企业股改或者IPO过程中,股权激励能够让员工感受到作为企业老板的感觉,转变其只是为企业打工的心态,从而形成长期的激励机制。而股权激励具体有哪些模式呢?一、股权激励通常模式(一)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模式是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如经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具有这种选择权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此过程称为行权),也可以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股票期权实质上是公司给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激励报酬,该报酬能否取得完全取决于以经理人为首的相关人员能否通过努力实现公司的激励目标(股价超过行权价)。在行权期内,如果股价高于行权价,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市场价与行权价格差带来的收益,否则。将放弃行权。目前,清华同方、中兴科技等实行该种激励模式。1.优点(1)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了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的一致,并使二者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通过赋予经营者参与企业剩余收益的索取权,把对经营者的外部激励与约束变成自我激励与自我约束。经营者要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就必须努力经营.选择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使公司的股价在市场上持续看涨,进而达到双赢的目标。(2)可以锁定期权人的风险,股票期权持有人不行权就没有任何额外的损失。由于经营者事先没有支付成本或支付成本较低,如果行权时公司股票价格下跌,期权人可以放弃行权,几乎没有损失。(3)股票期权是企业赋予经营者的一种选择权,是在不确定的市场中实现的预期收入,企业没有任何现金支出,有利于企业降低激励成本.这也是企业以较低成本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方法。(4)股票期权根据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实现收益,因此激励力度比较大。另外,股票期权受证券市场的自动监督,具有相对的公平性。2.缺点(1)来自股票市场的风险。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的股票真实价值与股票价格的不一致,持续牛市时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收入可能过高,会产生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当期权人行权但尚未售出购入的股票时,股价便跌至行权价以下,期权人将同时承担行权后纳税和股票跌破行权价的双重损失的风险。(2)可能带来经营者的短期行为。由于股票期权的收益取决于行权之日市场上的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格,因而可能促使公司的经营者片面追求股价提升的短期行为,而放弃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投资,从而降低了股票期权与经营业绩的相关性。(3)国内现行法律对实施期权的股票来源问题还存在障碍,因此,尚有待于相关的政策法律出台。3.适用情况:比较适合那些初始资本投入较少,资本增值较快,在资本增值过程中人力资本增值效果明显的公司。如高科技行业。4.案例2008年安泰科技(000969)、2008年诚志股份(000990)、2008年深长城(000042)、2008年浔兴股份(002098)(二)业绩股票模式业绩股票是指公司根据业绩水平,以股票作为长期激励形式支付给管理层。公司在年初设定业绩目标,如果年末达到目标,则公司为管理层提取一定的激励基金用以购买本公司股票。1.优点:(1)业绩股票符合国内现有法律法规,符合国际惯例,比较规范,经股东大会通过即可实行,操作性强(2)管理层所获得的激励基金必须购买为公司股票且在任职期间不能转让,因此该模式有一定的长期激励约束效用。(3)业绩股票模式使经营者真正持有股票,一旦将来股票下跌,经营者会承受一定损失,因此有一定约束作用。(4)每年实行一次,因此,能够发挥滚动激励。滚动约束的良好作用。2.缺点:(1)公司的业绩目标确定的科学性很难保证,容易导致公司高管人员为获得业绩股票而弄虚作假;(2)激励成本较高,有可能造成公司支付现金的压力。3.适用情况只对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不要求股价的上涨,因此比较适合业绩稳定型的上市公司及其集团公司、子公司(三)虚拟股票模式虚拟股票模式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如果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则被授予者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但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在虚拟股票持有人实现既定目标条件下,公司支付给持有人收益时,既可以支付现金、等值的股票,也可以支付等值的股票和现金相结合。虚拟股票是通过其持有者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将他们的长期收益与企业效益挂钩。上海贝岭实行该种激励模式。1.优点:(1)它实质上是一种享有企业分红权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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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变更流程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二、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7、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8、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1.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2.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3.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4.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5.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文本:1.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有限公司的 %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争议解决约定: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年月 日 2.2股东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鉴于:×× (弃权股东)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之一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三十(30%)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二十(20%)的股份。×年×月×日,依法召开目标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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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问题及解决方式股份代持问题是企业首发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中都会经常碰到的问题,而且往往会拖慢项目进度。在企业上市过程中,该问题的出现可能会损害到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清晰性,进而可能引起很多的利益纠葛和法律纠纷,所以证监会对此一直是明令禁止的。同样,对于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来说,全国股转系统也明确要求企业清理好股权代持问题。一、股权代持的原因分析关于股份代持的原因,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迎西律师为我们总结出如下几点:(1)某些人的身份当时不适合做股东,通过代持间接向企业投资;(2)实际投资者人数太多,将一个团体的股份放在一个人身上,既保证了工商程序的简便也便于员工管理;(3)为了相互担保银行融资,通过代持的方式设立多家非关联企业;(4)为了规避法律的某些强制性规定,采取代持形式完成投资或交易。二、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及风险1、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我国《公司法》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关于股权代持的条款,关于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主要规定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本文由公众号:Q版E版新三板场外市场总联盟编辑整理,欢迎关注!该规定说明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应当是有效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具体规定为:有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公司法解释三》对于委托持股安排中易引发争议的投资权益归属、股东名册变更、股权处分等事项也进行了规定,这从侧面认可了委托持股本身的合法性。2、股权代持存在的法律风险(1)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根据以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结合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如果设定股权代持的目的在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股权代持协议通常就会被认定为无效,因而更容易引发法律纠纷。比如,外资为规避市场准入而实施的股权代持或者以股权代持形式实施的变相贿赂等,该等股权代持协议最终可能认定为无效,公司也有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名义股东被要求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由于代持协议的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名义股东承担公司的出资义务。如果出现实际投资人违约不出资,那么名义股东面临着必须出资的风险。在实践中,也存在出资不实被公司或善意第三人要求补足出资的情形,这种情形下名义股东不得以代持协议对抗议公司或者善意第三人。虽然,名义出资可以在出资后向隐名股东追偿,但也不得不面对诉讼风险。(3)税收风险。在股权代持中,当条件成熟、实际股东准备解除代持协议书时,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都将面临税收风险。通常而言,税务机关往往对于实际投资人的一面之词并不认可,并要求实际股东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对于企业个人代持股的限售股征税问题进行了明确。具体而言,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依照该规定完成纳税义务后的限售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缴税。然而,国家税务总局公2011年第39号文件仅适用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情形,对于实际生活当中普遍存在其他代持现象仍存在双得征税的风险。(4)面临公司注销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存于外商作为实际出资人的股权代持情形中。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为规避这种行政审批准,存在一些外商投资者委托中国境内自然人或法人代为持股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纠纷,根据相关审判实务,相关代持协议效力能够得到认可,但实际出资人不能直接恢复股东身份,需要先清算注销公司,再经相关部门审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三、新三板对股权代持的态度在中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股权代持是一直绝对的禁区。对上市公司而言,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的诚信和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到股市对上市公司的信心和千百万股民的切身利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而,股权清晰成为证监会禁止上市公司出现代持现象的理论依据。同时,股权代持在新三板挂牌中也是不允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中明确要求挂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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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股票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研究引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股票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了许多国家十几年甚至上百年所走过的历程,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构成了中国股市特有的系统性风险,造成了中国现有股票市场存在了两大不容忽视的问题,即国有股减持-解决一股独大和解决股权分置的问题。其中,中国股市市场出现了国有股减持政策。国有股减持是通过证券市场将国有股份变现,从而国有资本从相关企业中退出的行为,出让收入上缴全国社保基金。但是,国有股减持的这一政策也有着不容忽视的缺陷,国有股减持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原有市场的供求关系,从而对股价产生了重大影响。1、股权分置改革1.1 股权分置与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是指股东持有相同的股票却没有相同的权利,即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比如持有非流通股的股东不能像持有流通股的股东一样去交易股票。股权分置实质上就是一个非流通股持有者向公众投资者出售所持股份的问题,它必须尽快得到解决,而且要以一种现实的态度。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能够建立公平交易基础上的高效资本市场,对参与各方都有利。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还能使公司真正关注经营,自觉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根本,最终支撑中国股市走出一轮牛市。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实现全流通是证券市场走出发展危机的根本出路。中国股市所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就是政府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通过提供股改对价给二级市场持有者后获得二级市场流通权。而全流通是使非流通股份的流通起来,使不能在股票市场上上市交易的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让全部的股份都可以流通,实现两类股票的同股同权同价。简而言之,股权分置直接导致了股市能不能做到全流通,股权分置改革和全流通之间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关系,但是在市场扩容的方面却没有必然的联系,主要原因是因为股权分置改革使得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但是不一定要进入实际流通领域,即与流通权是否立即执行无关。而且证监会也规定,国有股在获得流通权后,前一、二年上市流通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5%和10%,第三年后,才能获得全流通的权利。然而,在大小非解禁来源的方面,中国股市的股权分置改革政策解决了非流通股的流通问题,使非流通股获得了流通权但是流通权的执行需要在一定时期后,所以政府陆续出台了大小非解禁政策和锁一爬二的大小非解禁规定。1.2 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内容股改是股权分置改革的简称,只通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是为了非流通股可上市交易作出的制度安排。其中,股改的一般做法主要是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家给流通股东,以取得股票的流通权。另一方面,对价的含义是指非流通股股东,为了取得所持有的非流通股流通的权利而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其中,对价的一般做法是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多少的补偿,补偿是指股东所获得的送股和送现。对价越高,流通股股东所获得的补偿越多,对流通股股东越有利。对于股权分置改革,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是SST轻骑(600698)。SST轻骑二次股改方案在日前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上获高票通过,成为山东省股改收之作根据公告,参加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股份数为312950805股,最终投票结果赞成股数为3082290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49%,其中流通股股东赞成率为94.1%。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均对股改方案投出赞成票,最终该股改方案获得通过。 为保证此次股改顺利过关,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将此次股改的送股比例从第一次股改的10送1.3股提高到了10送3股。在第一次股改中,公司第二大股东济南市国资委已把价值2.2亿元的土地注入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东一次股改获得了两次对价。1.3 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随着我国市场的不断发展,对股市在投资产品价值发现和资源配置方面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然而,股权分置改革制约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造成了各种不稳定的因素和黑幕交易现象,因此,股权分置改革的解决刻不容缓,这对我国整个证券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甚至可以说,这是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转折点。第一,股权分置改革完善了股票市场的真实供求关系和定价机制。由于过去中国股市存在着许多难以解决的弊端,对中国股市产生了许多不良的影响,所以利用股权分置改革可以有效地控制这一系列弊端从而使得中国股票市场更加完善。第二,股权分置改革有效保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是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较为重要的意义,这可以使得股票市场更加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吸引了许多投资者在股票市场投资,以及让整个股票市场更加秩序秩然。第三,股权分置改革理顺了市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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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配协议甲方:投资方(公司),联系人: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乙方:,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丙方:,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就投资合作经营决定设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一、投资合作背景1.1、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XX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60%。1.2、甲方向乙、丙二方保证,甲方已经取得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二、合作与投资2.1、合作方式三方共同建设、经营怀化伟大集团有限公司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共享利润。2.2、投资及比例2.2.1 投资由甲方全额投资,占公司的股权比例60%,占21%,占19%2.2.2三方应于20XX年 X月X日前在怀化注册相应的项目公司三、收益分配3.1 利润分配比例3.1.1 三方经营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股份的比例予以分配。3.1.2 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公司运行费用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3.1.2.2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三方均同意把公司前期投资按五年折旧支付给投资方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3.1.2.3 每一季度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4.1不论三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4.2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五、股权变更登记5.1 当三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且项目费用支付完毕之后,依照附件《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登记。5.2 股权变更之后三方的持股比例与前期三方的股权比例一致。六、合作经营管理6.1 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6.2 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四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七、未尽事宜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三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至XX市人民法院管辖裁决。八、本协议自四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及公司各执一份。甲方: 年 月 日乙方: 年 月 日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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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分配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更好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企业对高管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员工的职业规划进程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的结合起来,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及创造性,为企业创造更高的业绩及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专业技术性人才,特在公司内推行股份分配制度。第二章,股份分配的范围一、股份分配包括公司所有的人员,差别在于股份配送或优惠比例不同,体现公平性,包容性及利益共享的文化。另考虑到管理成本及控股人实际利益,持股总人数应控制在不超过20人。二、实行股权代理制,被分配到股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为股东,有5-10名核心股东,小股东必须委托这些人员实行法律上的股东权利,以提高决策效率及减少管理成本。三、公司核心股东即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中层干部),有一定的业绩目标,其目标可通过公司考核体糸中的考核办法来实现,同时他们当中一部分年薪制,通常在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的前提下有一定的超额,公司才为他们配给一定的股份,以稳定高管队伍。四、核心股东也可经董事会确认未担任中层干部的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五、公司的核心人员在本制度实施时,在公司已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六、本制度实施时,公司员工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年龄不超过40周岁。第三章股东(股份持有人)权利一、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三、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运营;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五、依法转让出资;六、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七、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此外,股东还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章股东同时承担以下义务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 章程规定的义务。第五章公司员工认缴的出资形式一、现金出资持股制(一)股份来源1.公司高管及中层干部现金持股。2.实际控制人赠与配送股份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员按照员工的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按照100%-5%的不同比例进行股权赠与配送。3.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获取公司不想增资扩股的情况下,按照职各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等优惠价格进行转让完成买股与配送的过程。(二)现金来源1.完全由员工自筹现金取得。2.由员工年薪中提取一定比例进行认购股份。3.从公司的公益中划出一部分专项资金,无息贷给员工认购股份,然后从员工的薪资中定期扣回。4.也可以由支付的奖金进行代购,剩余的部分由员工拿现金认购。二、岗位分红不持股制不投现金,不持股,在一定的岗位就有分红权,股权来源于实际控股人,让渡分红权。可根据其年薪,给予相应的分红。三、经营业绩换股制 (一)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制订一个年度合理的业绩目标,在其达成该目标时,并在公司服务于一定年数后,公司授予其一定的股份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份。(二)股份来源:1.从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增资。2.由提取的奖励基金中从实际控制人处回购公司股份。2.此经营业绩,如果持续性在五年以上,可以对业绩股进行年年分红权,并且授予一定的证书。第六章员工基本要求公司初创发行10,000,000份股,会随不同时期进行变化第七章实施步骤级 别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份比例工作年限持股代表人数 共10人董事、监事普通股40,000,00060%03高级管理层普通股30,000,00015%12主管级管理层普通股15,000,00010%32工程师及普通管理层普通股1,000,00010%52普通员工普通股50,0000.5%101投资者A优先股投资者B优先股一. 签订《公司股权期权协议书》。二. 规定配送的股权只有分红权。三. 规定在公司必须服务五年以上或完成一定业绩目标后,才能办理行权手续。四.在服务期间未满十年发生离职或死亡或职务变更,股权自动失效,当年的分红在离职当年终止;满十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由公司回购。五.为出资者及拥有股权发放《股权登记证书》,鼓励建立内部股权交易,为股权交易者变更登记提供方便。六.红利分配时间为下一财年的上半年。第八章 股权管理与薪资管理、绩效管理同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管理及运作,并由专门人员进行操作。第九章 本管理规定初稿完成于二0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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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深圳XXX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出于企业长期发展存在引进投资者及融资上市的需要,乙方拥有相关资源及丰富的融资上市经验,就XXX项目(包括其子公司、关联公司、项目公司),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引进投资者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声明与保证(一)甲方的声明与保证1、甲方声明,甲方具有完全的权利及能力订立本合同;2、甲方保证,甲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均是全面、真实与有效的,且不会构成误导;(二)乙方的声明与保证1、乙方声明,乙方具有完全的权利及能力订立本合同;2、乙方声明,乙方有足够的能力履行本合同;3、乙方保证,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资料、文件均是全面、真实与有效的,且不会构成误导;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义务(一)甲方的责任、义务1.在许可的范围向乙方授权,为甲方引荐投资方;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融资所需资料,包括自行完成中英文版的商业计划书,为乙方开展与本合同有关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3.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4.及时向乙方通告与投资方及相关方融资工作进展的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的复印件。5.甲方在每次与乙方引荐的不同的投资者洽谈之前,必须与乙方就不同的投资者分别签订《投资方联系确认函》(见附件一)。(二)乙方的责任、义务1.在许可的范围接受甲方授权,为甲方引荐投资方;2.协助甲方制作和出具投资方所需资料以及解答投资方的询问;3.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甲方支付的财务顾问费;4.联络甲方与投资方的商务洽谈事宜,协助甲方与投资方进行谈判。5.联系并筛选适合的投资者,并在每次引荐不同的投资者与甲方洽谈之前,与甲方签订《投资方联系确认函》(见附件一)第三条财务顾问费及其支付方式经协商,一:甲方同意向乙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财务顾问费。财务顾问费,按实际总融资额的百分之三(3%)提取。1、财务顾问费支付期限与方式(1)财务顾问费用按由乙方引进的投资总融资额(包括但不只限于股权融资、其他方式融资)的 百分之三(3%)提取。此投资总融资额包括:由乙方引进的投资方(含与投资方有关联的并参与该项目投资行为的公司或个人)参与的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的融资额以及对此项目的未来追加投资的融资额。(投资方为《投资方联系确认函》中予以确认的投资方)。(2)就乙方每个引进的投资者,甲方及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在所谈及的项目中,若和是乙方引进的投资者交易成功,并甲方与投资者签定的合同以实际履行的情况下,必须支付乙方不低于在本条款中的财务顾问费收费比例的费用,每次就乙方引进的投资者在同意此合同条款基础上签署补充合同。(3)财务顾问费支付方式分两种:第一种:在投资者同意且甲方获知的情况下,乙方应得的财务顾问费在境外直接由投资者按实际支出的投资额及本合同规定的佣金比例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操作会在相关文件体现,特别是在甲方和投资者的投资合同里注明乙方的费用直接从投资者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果投资者给项目方的资金是通过监管机构(Escrow Agent)的监管帐号(Escrow Account)支付的,此种乙方顾问费的支付方式必须体现在付款指令文件中。此种顾问费支付方式可以为乙方首选方式;第二种:在因投资方的原因暂未采纳第一种支付方式时,在甲方与乙方引进的投资者签署投资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投资融资款到达之前,甲方把乙方应得的财务顾问费存入双方认可并指定的香港有公信力的机构(香港的银行或律师行)的共同帐户,并委托该机构作资金监管,当投资融资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一个工作日内银行或律师行立即将乙方之佣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若投资者的融资款没有在投资合同约定的日期到达甲方账户,甲方可在此期间暂不需支付乙方顾问费。倘若投资者融资款一旦实施,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佣金比例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付款帐号:户名:深圳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帐号:开户行:二.财务顾问费附加条款甲方同意:若乙方引进的是战略投资者,其资本运作超出本项目投资范围且使之成功上市,甲方将另按投资者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为:甲方将此百分之二(2%)按其股票内部实际发行价格折算成股票,在上市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办妥股票转让手续给乙方。第四条 甲、乙双方应高度保守对方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真实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知情人员,以确保本合同所述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为甲方制作的融资文件仅供甲方与乙方引进的投资方使用,甲方不得与非乙方引进的投资方使用。若甲方违反此规定,和非乙方引进的投资方合作成功,乙方依然按上述佣金比例收取财务顾问费。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履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履约方相应的损失。第六条终止条款合同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1、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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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质权人:签订时间:签订地点:使用说明11、本合同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股权提供质押担保;2、本合同书中空白部分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3、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甲方):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质权人(乙方): 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1.与本合同质权人签订了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2.为确保质权人基于主合同的合同权利得以实现,出质人同意以股权质押的方式向质权人提供担保。经本合同双方平等协商,就股权质押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质押股权质押股权即本合同的质押标的,为出质人在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享有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合同和质押担保范围1.本股权质押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 与质权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2.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基于上述主合同享有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一切权利。第三条 质押担保期限本合同质押担保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条 质押登记股权凭证的移交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提交一切进行股权质押设立登记时所需出质人和 公司出具的书面文件,并尽勤勉义务确保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股权质押设立登记。2.如果出质人怠于履行上述第一款约定的义务造成未能按时完成股权质押设立登记,每逾期一日向质权人支付违约金 元,直至完成股权质押设立登记。3. 主合同项下债权获得全额清偿后质权消灭,双方共同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4.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出质人将质押股权的股权凭证(包括:出资证明书、股权证等)移交质权人。上述股权凭证的移交不是本合同生效和质权设立的条件。第五条 质权的实现1、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质权人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主合同项下债权。 (1)出质人行为构成对主合同及本合同的根本性违约,如不按主合同规定,如期偿还欠款及利息。 (2)出质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3)发生法定的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2. 如发生上述处分质押股权情形时,质权人有权以任选下列方式之一实现质权:(1)变卖、拍卖质押股权,并以变卖拍卖所得款项以及出质期间质押股权产生的分红派息优先受偿;(2)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抵偿被担保的主债权。第六条 质押股权收益质押股权在质押期间所分配的股权收益(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由质权人收取并持有,出质人为质权人收取股权收益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当质权人主张质权时,质权人收取的股权收益在质权人主张的质权数额内将直接归质权人所有,超出部分无息返还出质人。如果在质权存续期间未发生质权人主张质权的情形,质权因担保的主债权消灭而消灭后,质权人将收取的股权 收益无息返还出质人。第七条 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3.出质人保证遵纪守法。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出质人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4.本合同项下质押股权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押股权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押股权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先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第八条 出质人承诺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及标的公司不采取下列行为(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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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及操作法权众筹办 一、股权众筹概述1.定义众筹(CrowdFunding)作为网络商业的一种新模式,来源于众包(CrowdSourcing),但与众包的广泛性不同,众筹主要侧重于资金方面的帮助。具体而言,众筹是指项目发起者通过利用互联网和SNS(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传播的特性,发动众人的力量,集中大家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或某个项目或创办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的一种融资方式。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则通过投资入股公司,以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客观地说,股权众筹与投资者在新股IPO时申购股票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主要指向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天使和VC的有力补充。2.分类从投资者的角度,以股权众筹是否提供担保为依据,可将股权众筹分为无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众筹两大类。前者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后者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有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权益的担保,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这种模式国内目前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3.参与主体股权众筹运营当中,主要参与主体包括筹资人、出资人和众筹平台三个组成部分,部分平台还专门指定有托管人。(1)筹资人。筹资人又称发起人,通常是指融资过程中需要资金的创业企业或项目,他们通过众筹平台发布企业或项目融资信息以及可出让的股权比例。(2)出资人。出资人往往是数量庞大的互联网用户,他们利用在线支付等方式对自己觉得有投资价值的创业企业或项目进行小额投资。待筹资成功后,出资人获得创业企业或项目一定比例的股权。(3)众筹平台。众筹平台是指连接筹资人和出资人的媒介,其主要职责是利用网络技术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项目发起人的创意和融资需求信息发布在虚拟空间里,供投资人选择,并在筹资成功后负有一定的监督义务。(4)托管人。为保证各出资人的资金安全,以及出资人资金切实用于创业企业或项目和筹资不成功的及时返回,众筹平台一般都会制定专门银行担任托管人,履行资金托管职责。4.运作流程股权众筹一般运作流程大致如下:(1)创业企业或项目的发起人,向众筹平台提交项目策划或商业计划书,并设定拟筹资金额、可让渡的股权比例及筹款的截止日期。(2)众筹平台对筹资人提交的项目策划或商业计划书进行审核,审核的范围具体,但不限于真实性、完整性、可执行性以及投资价值。(3)众筹平台审核通过后,在网络上发布相应的项目信息和融资信息。(4)对该创业企业或项目感兴趣的个人或团队,可以在目标期限内承诺或实际交付一定数量资金。(5)目标期限截止,筹资成功的,出资人与筹资人签订相关协议,具体详见下文;筹资不成功的,资金退回各出资人。通过以上流程分析,与私募股权投资相比,股权众筹主要通过互联网完成募资环节,所以又称其为私募股权互联网化。二、股权众筹运营的不同模式国内股权众筹的发展,从2011年最早成立至今,也就是三年左右的时间。其间,产生了大量的众筹平台如大家投、好投网、原始会、人人投、我爱创等。2014年更是被称为中国众筹元年,5月22日全球众筹峰会在北京召开,股权众筹更是成为关注焦点。当下,根据我国特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股权众筹从运营模式可分为凭证式、会籍式和天使式三大类,下面逐一介绍:1.凭证式众筹凭证式众筹主要是指在互联网通过买凭证和股权捆绑的形式来进行募资,出资人付出资金取得相关凭证,该凭证又直接与创业企业或项目的股权挂钩,但投资者不成为股东。2013年3月,一植物护肤品牌花草事高调在淘宝网销售自己公司原始股:花草事品牌对公司未来1年的销售收入和品牌知名度进行估值并拆分为2000万股,每股作价1.8元,100股起开始认购,计划通过网络私募200万股。股份以会员卡形式出售,每张会员卡面值人民币180元,每购买1张会员卡赠送股份100股,自然人每人最多认购100张。稍在花草事之前,美微传媒也采用了大致相同的模式,都是出资人购买会员卡,公司附赠相应的原始股份,一度在业内引起了轩然大波。需要说明的是,国内目前还没有专门做凭证式众筹的平台,上述两个案例在筹资过程当中,都不同程度被相关部门叫停。2.会籍式众筹会籍式众筹主要是指在互联网上通过熟人介绍,出资人付出资金,直接成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国内最著名的例子当属3W咖啡。2012年,3W咖啡通过微博招募原始股东,每个人10股,每股6000元,相当于一个人6万元。很多人并不是特别在意6万元钱,花点小钱成为一个咖啡馆的股东,可以结交更多人脉,进行业务交流。很快3W咖啡汇集了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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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工商局三重保险防范公司股权争议纠纷针对当前公司股东股权争议纠纷日益增多的实际情况,南阳市工商局积极研究探索事前防范措施,三措并举,做实做细公司注册登记工作,有效防范在登记环节可能出现的公司股权争议纠纷。一是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在受理公司登记申请时,要求公司设立申请人提供真实的登记材料,告知其提供虚假股东材料可能发生的争议纠纷、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引导其树立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依法申请设立登记。二是规范和完善公司章程。在现有公司章程中增添公司设立申请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交合法、真实、有效的签章及申请登记材料。当出现因公司签章及股东签名、股权转让、股权继承、股权确认引起的纠纷争议,由公司内部及其股东自行协商解决,协商形成的一致意见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决等解决股权争议的相关事项,以公司章程的形式,明确公司股东之间股权纠纷的解决途径,避免工商机关承担不应承担的登记风险。三是审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对存在股权争议纠纷的,进行实质性审查,要求持公证部门公证的、相关股权人共同签名的协议,或者人民法院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方可申请变更公司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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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XXX科技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NO:甲方: 公司乙方:公司地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公 司 资本:贰佰万元整 现住址: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甲方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佰万元,现因企业经济发展迅速,甲方决议招募内部员工进行投资,成为公司股东。2、乙方已经详细了解了甲方的股份认购事宜,愿意参与甲方的股份认购活动。据此,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企业的高速发展,为股东谋求最大回报,以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公正、诚实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参与并认购甲方股份协议如下:一、认股及投资目的 甲乙双方同意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企业发展,在长期的合作中利益共享为目的。二、甲方股份可认购额度甲方计划本次提供公司股份比例15%作为员工认购额度。原则上只给总监、部门经理、骨干员工配股。配股比例上限为总监8%;部门经理 4%;骨干员工1%;乙方如暂时无法拿出部分现金,可向公司借贷,利息按年息 %计算。三、乙方认购份额 乙方以现金方式进行入股,认购¥ 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占甲方股份的 %。 四、认购价格公司整体股份划分为100股,每股6666.66元。五、资金到位时间乙方于20014年12 月 31日前以 现金方式出资。六、账户指定 乙方用于认购股份的全部资金须汇至甲方指定银行帐上: 汇款账户: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七、到账通知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汇入的认购款项后的30 日内,向甲方开出认购股份资金收据。八、股权收益每年利润的一定比例(不得低于50%)或全部,可按股东的股权所占比例进行分红;具体比例每年由股东大会决定。未分配部分作为公积金,用于企业发展,公积金分配时需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若公司经营亏损,则需减少总资本。九、甲方承诺 1.对于乙方向甲方汇入的认购股份的资金,在没有完成对乙方股东资格审查前,保证不动用乙方资金。 2.在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全部到位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等工作程序及其他相关手续。 3.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股权认购手续无法按期完成,甲方须保证全额退还乙方的认购款,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乙方利息(由乙方付款之日计算)。 十、乙方承诺 1.乙方在签订此协议时,已知悉认购股权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和损益。 2.乙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正当。3.遵守甲方关于认购股份的条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本次股份认购事宜。 4.若乙方原因致使股权认购手续无法完成,导致股权无法登记到乙方名下,所造成的后果则由乙方自负。5.乙方必须正常履行股东职责。乙方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或发生其它意外情况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所占股分大股东全部赎回,三年以内退股,没有任何补尝;三年以上退股,只退还入股时的乙方所交的现金部分,六年以上退股,退二倍入股时所交现金。6.乙方若利用公司平台谋取个人利益,如拿回扣等,一经发现,视为自动放弃所拥有的股权,股本也将予以没收。7.该股权为内部职工股,其股份配售不得在社会上转让交易、不得继承。8.乙方转让股份须经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生效。十一、协议生效与变更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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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 本协议在以下当事人之间签署:甲方: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电子邮箱: 乙方: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就投资合作经营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一、投资合作背景1.1、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实际投入资本金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1.2、甲乙双方均认可是在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处于资产状况,详见财务报表。二、合作与投资2.1、合作方式甲乙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2.2、投资及比例2.2.1 甲乙双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甲方 % 股,乙方 %的股。 2.2.2双方应于2019年 月 日前将投资款缴纳于 公司,由公司分别向双方出具财务收据。三、收益分配3.1 利润分配比例3.1.1 双方经营 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双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3.1.2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发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3.1.2.2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双方均同意把 公司前期负债支付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3.1.2.3 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3.2 前期负债的项目双方均明白和认可,公司前期债务是指如下之债务:3.2.1万元,万元, 万元。3.3 前期负债的偿还3.3.1 由双方按持股比例偿还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4.1不论双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双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4.2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双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五、股权变更登记5.1 当本协议3.2条项目费用支付完毕之后,依照附件《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方式以合作双方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登记。5.2股权变更之后双方的持股比例与双方的出资比例一致。六、合作经营管理6.1 合作经营期间,由乙方出任法人代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6.2 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双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七、未尽事宜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双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至郴州市人民法院管辖裁决。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郴州市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协议签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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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书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各方在深圳市签订: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住所: 法人代表:鉴于:第一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第二章、甲方系×××的一个股东,其认购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总额的66%。第三章、甲方拟将其持有的×××的66%股权(下称目标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目标股份。于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有关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股权转让及转让价款1.双方商定,甲方转让及乙方受让该目标股份的价格为人民币万元。2.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持有的××××的股权比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定金,余款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一次性支付。三、股权转让手续的办理1.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立即通知××××,由其将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事项记载于××××的股东名册,并督促航盛领航通及时到其所属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2.上述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视为股权转让正式完成。四、陈述与保证为确保本协议的合法有效及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在此做出如下陈述与保证。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1)保证其为××××的合法股东,并对目标股份享有所有权。2)保证将全面履行本协议,而且已依法取得本协议所必需的,包括××××的其他股东在内的任何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3)本协议的签订或履行不违反以甲方为一方或约束甲方自身或其资产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协议。4)对其在目标股份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目标股份没有设置抵押权、质押权或任何形式的担保,并且上述股权不存在被任何第三人追索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任何司法机关、政府机关和其他任何部门杳封及限制的情形。5)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并在股权过户完成时仍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和误导之处。6)保证本协议生效后,不得无故将目标股份再次转让与其他第三人,亦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任何其他第三人。7)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应给予乙方积极的配合,以促使股权转让的过户及其他相关手续顺利完成。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保证对于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一切资料及信息,承担保密义务。9)甲方需在本协议签订后将与目标股份相关的出资证明文件及其持有的公司公章、银行帐户、财务帐册等资料移交给乙方。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1)依照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2)保证自己具有合法的权力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3)本协议的签署或履行不违反以乙方为一方或约束乙方自身或其资产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协议。4)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不得无故放弃本次股权的受让,亦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任何其他第三人,但股权过户完成后的转让不受此限。5)保证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6)除法律、法规另有要求外,保证对于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一切资料及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五、保证之间的关系1.各方的每一项承诺与保证都是独立的,任何一方如违反其承诺与保证的任何一项,致使本协议的效力及履行受到的影响或存在法律障碍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均可以提出索赔要求。2.除非有相反的明示,任何一方的每一项承诺与保证,不限制其他承诺与保证的适用范围。六、特别约定本协议签订前,航盛领航通所发生的,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债权债务及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七、文件提供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日内向航盛领航通提供关于将目标股份转让的有关文件副本,并由航盛领航通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八、税费负担股权转让所需的费用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九、违约责任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或办理股权转让手续、致使目标股份无法顺利过户给乙方或过户给乙方存在的法律上的障碍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双倍返还订金。2.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违反约定,导致股权转让手续无法办理的,甲方收取的订金不予退还。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或其所做出的承诺或保证,导致对方利益受损,违约方应赔偿约方因此承受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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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职工投资入股协议为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益,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调动职工以主人翁精神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决定,公司将让出xx公司50%的经营权,由以公司销售总监xx先生为头的公司管理层投资参股经营。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订立以下参股协议条款:1、公司将截止年 月 日经营xx产品投入的流动资金元,作为参股投资总额。2、公司暂时不将前期投入xx产品的市场开发费用及固定资产等作为投资额计入参股投资总额中,由公司职工参股经营后在盈利的前提下,按年盈利额 比例收取使用费。3、参股经营期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为止。期满后原股东可优先续签。(具体条款界时另行约定)4、参股经营期间,职工按参股比例享有公司经营期的盈利分红或者承担经营亏损。5、参股经营期间原则上不退股,特殊原因另行商议。6、在经营期间,如有对经营产生意见分岐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全体参股人员按参股人数投票机制表决,少数服从多数。7、在参股后,对于参股前经营发生的未报销费用,在参股经营期间发生,另行记帐,不列入参股经营期间费用,公司财务每季度提供经营状况报表,由全体参股人员确认盈亏。8、对于现有仓库里库存的2G产品及下游经销商库存的2G产品按王总20年3月17日会议精神处理,亏损由参股前股东王总承担。9、参股人员股权比例及应缴纳的股款。A:姓名:身份证号码 占股股权比例:应交纳股款 元。B: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占股股权比例:应交纳股款 元。C:姓名: 身份证号码占股股权比例:应交纳股款 元。D:姓名: 身份证号码占股股权比例:应交纳股款 元。E: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占股股权比例:应交纳股款 元。10、参股人员在签订协议后日内交纳股款。参股人员签名: 福州xx公司(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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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公司如何制定员工股份和股权的分配?关于创业公司的创始人和股东以及员工股权等有关问题,很多创业的人都需要解决的问题。著名风险投资机构Union Square的合伙人Fred Wilson在网站上发文提出了关于到底该给员工发放多少股份比较合理的计算公式和分析,主要思想是根据公司的估值,设置公司员工分级,根据职位设置不同进行公式化的股份分配。另外,Fred Wilson还提出了其他几种员工配股的方法,具有非常强的现实操作意义。首先,前提说明。对于你的第一批关键员工,可能是3个,5个,或者10个,你最好不要用到以下公式,因为他们都是在你的事业还没有成型的时候加入你的创业公司。对于给这些关键员工多少股份是一种艺术而不是科学方法。有一个大概的方法,基于百分比,如1%,2%,5%,10%等。另外,一定要将这批人跟联合创始人区分开,该文不是谈论有关联合创始人股权分配问题的文章。当你完成组建核心创业团队之后,给后续进来的新员工分发股权就要考虑引入新的计算方法了——普遍做法是基于一定数量价值的股票,那么是多少呢?具体思路:首先计算出你公司当前的估值(可以是上次融资后的估值,或者是最近其他公司期望收购你的公司的出价,又或者是未来现金流表现在今天的贴现价值等),无论你用哪种方法算,该价格都应该是你愿意将公司出售的一个价格。所以公司估值是第一个很重要的数据(我们假定其为2500万美元),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数据就是完全稀释股份(fully diluted shares)的数量,我们假设其就等于1千万已发行股份。然后将你的新雇员分级。CEO和COO应该排除在外,因为他们这部分的股份奖励一般由董事会决定。一般的做法是分为4个级别:高级管理层(首席财务官,销售副总裁,首席营销官,首席技术官,人力资源副总裁等等),主管级别的管理层(工程师主管,设计主管等等),关键位置上的员工(如工程师,产品经理,营销经理等等),普通位置上的员工(比如接待处等)。各个级别的乘数一般如下,不是硬性规定,也可以自己根据实际情况设定:高级管理层:0.5x主管级别:0.25x关键员工:0.1x普通员工:0.05x假设你的首席财务官的年薪为17.5万美元,那么你应该给他们的股份价值就是17.5×0.5=8.75万美元。那具体是多少股份呢?我们开始假定过公司估值为2500万美元,完全稀释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那么具体的股份数量=(8.75/2500万)×1000万=35000股。另外一种也许更加直观的方法就是用应该发放的股份价值除以当前股价就可以获得具体股份数量。首先,当前股价=公司估值(2500万)/完全稀释股份(1000万)=2.5美元/股;然后,具体股份数量=应发放股份价值(8.75万)/当前股价(2.5)=35000股。所以这里一个最为关键的思想就是以股份价值的形式来发放股份,而不是以占公司总股份的百分比形式来发放,因为这样做太昂贵了。另外考虑到给员工发放股份同样遵循Vest原则(一般为4年),而公司在4年里的发展可能会是5倍10倍的,那么其员工获得的股份价值也会随之增长5倍10倍,由8.75万美元达到 44万美元甚至87万美元。而且这一种做法还能更好的让员工明白,他们股份的价值将随着公司价值的增长而增长。非常希望这个简单的逻辑能够对创业公司的创始人分配股份有一个好的借鉴作用。不过不论你最终用什么方法来分发股份,使用一套合理科学的方法以保证公平都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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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职工股权激励办法(试行) 为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骨干的激励与约束,奖励和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推动企业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依法保障公司股东和员工共享公司成长收益,经湖南XXXX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现发布本办法供遵照执行。一、股权激励原则1、对入股前的公司经营不享受权益,不承担风险;入股后与公司股东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担风险。2、激励股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公司股东和公司员工以外的人,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其所持股权可内部转让。3、股权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不参与公司股东会,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力。4、在工商登记中,并不进行注册资本和股东的变更登记,股权激励不影响股东结构改变,不影响公司注册资本改变。二、股权激励方案1、经员工认可,公司从现有的收入和业务中调剂部分现金以及挑选部分业务,合计1000万元。该部分业务和现金与激励对象的出资融合一起,从2010年1月1日起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公司此前的融资款形成的业务一并划转过来,与激励对象的出资融合一起共同经营。2、前款融合一起的资金,由财务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与未划转过来的业务和资金不发生法律关系。未划转过来的业务和资金由公司原有股东承担收益和风险。3、公司分配给激励对象的股权暂定为300万股。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可以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增加激励股权。4、激励对象在认购激励股权的同时,应按照公司规定向公司融资。融资款原则上不低于激励股权,融资款按照0.5%计付月利息。三、股权激励对象首先由公司员工自行申请认购股份,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后确定可以认购并明确认购数额的员工为激励对象。股东不属于激励对象。经董事会同意的员工,自行申报认购股份数额。四、股权激励条件1、激励对象按照一元一股,自行出资购买公司股份;2、激励对象认购的股权以一万股为起点,最高认购数额不超过50万股;3、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即丧失激励条件,不享有股权激励权利,不承担激励股权产生的风险。五、股权激励标准1、每位员工可认购股权不超过五十万股(50万股),员工的认购股权数额由股东会决定;2、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增加员工激励股权的认购数额。六、激励股权的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1、入股后,激励对象的股份与公司股东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担风险。2、激励对象对入股前的公司经营、公司资产、公司负债不享受权益,不承担风险。七、激励股权的收益分配公司所有出资(含股东的出资和激励对象的出资)所产生的收益,每年度结算一次。每年的利润在扣除公司经营管理成本、5%的法定公积金、15%的呆坏账准备金之后按照出资比例(包含股东的出资以及激励对象的出资)进行分配。八、激励股权转让、退出1、激励对象出现辞职、辞退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其所持激励股权只能转让给公司内部员工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员工比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结算股权受让费用。员工受让他人的股权后,其所持激励股权总额不能超过100万股。2、激励对象劳动合同终止后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受让激励股权的股东的表决权仍按照公司章程办理。3、公司股东和员工均不愿意受让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激励股权,激励对象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结算,公司应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与激励对象完成结算。结算按照本办法确定的原则进行。结算后公司分两次平均退还出资,第一次为结算后的第30天,第二次为结算后的第180天。期间不计息。九、股权激励的规范化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公司股东会可考虑激励股权实行股权代理或委托制,由激励对象委托他人代为持股,进入工商登记,真实行使股东权益。具体期限和实施细则由股东会决定。十、实施日期和试行期限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试行本办法试行期限暂定一年。期满后由股东会讨论决定是否延续。十一、解释权本办法的修改权、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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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合作及股权协议书甲方:乙方:丙方:以上三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公司名称和住所1.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2.公司住所:东莞市东坑镇。二、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将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三、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万元整(¥:1500,000元)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后,可向原审批机关和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增加或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四、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股东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出资方式冯xx500,00033.33%现金叶xx500,00033.33%现金肖xx500,00033.33%现金五、出资期限公司股东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以现金方式出资缴入下列帐户,否则应按实际出资来享有公司的股份,且要承担违约责任。户 名:帐 号:开户银行:六、依《公司法》和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具有约束力。七、股东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2.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3.优先购买其他股东的出资,优先认缴公司的新增资本;4.依照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5.依公司法享有的其它权利。(二)股东的义务:1.按期足额交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2.负责提供成立公司所需要的各项手续等;3.筹建费用由冯就中垫付,公司成立后,经股东的授权代表审核后列入公司有关会计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4.依公司法承担的其它义务。八、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九、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5、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7、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四人。其中甲方委派2人,乙、丙方各委派1人担任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4、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设经理,经理由甲方委派。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4、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5、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6、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乙、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乙、丙方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乙、丙方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十、公司的筹建公司的筹建由甲方负责。筹建期间的费用以独立的帐簿记载,公司成立后,经股东的授权代表审核后列入公司有关会计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十一、本协议的终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将终止履行: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公司未能在一年内设立;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解散。十二、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方的违法行为给守约方或本公司造成损失,违约方应予赔偿。十三、争议的解决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诉一方注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可另签订补充协议。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之起生效。甲方: 代表人:乙方: 代表人:丙方: 代表人: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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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流程是: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第二,清产核资。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第三,界定企业产权。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产权界定。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第四,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是指为资产估价,即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有形资产。其程序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几个步骤。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第五,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完成后,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第六,认缴出资。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也包括新认缴注入的资本。第七,申请登记。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立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予以登记,并发放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企业或公司成立的日期。一、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相应折合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整体变更完成后,仅仅是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企业仍然是同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合法的公司住所。二、改制具体操作步骤1.设立改制筹备小组,专门负责本次改制工作。筹备小组通常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牵头,汇集公司生产、技术、财务等方面的负责人,不定期召开会议,就改制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商讨,必要时还应提请董事会决定。筹备小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a. 研究拟订改组方案和组织形式;b. 聘请改制有关中介机构,并与中介机构接洽;c. 整理和准备公司有关的文件和资料;d. 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提供中介机构所要求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回答中介机构提出的问题;e. 拟定改制的有关文件;f. 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文件或备案,取得政府批文;g. 联络发起人;h. 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等工作。2.选择发起人现行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如果拟改制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股东人数符合该要求,则可以直接由现有股东以公司资产发起设立;如果现有股东不足或现有股东有不愿意参加本次发起设立的,则应引入新的股东作为发起人,由现有股东向其转让部分股权,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改组,然后由改组后的股东以公司资产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但有一个要注意的问题是,股东的变更要满足申请发行前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的要求。有的公司在改制前已经联系好合适的发起人,也可能会借机引入战略投资者或风险投资者,以及具有行业背景或专业技术背景的投资者,以壮大企业的综合实力。3.聘请中介机构。筹备小组成立后可联系和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机构。被选择的中介机构应具备从业资格,筹备小组在经过慎重考察后,应当确定本次改制上市的各中介机构人选,并与之签署委托协议或相关合同,正式建立法律关系。4.尽职调查、资产评估与审计。在公司与各中介机构签署委托协议后,各机构应根据情况进场工作,分别对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和审计。保荐机构应对公司整体情况尤其是商务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在调查基础上起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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