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业股权众筹+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目录序案例分析序序投资界新芽&投资圈9月2日编者按:本文作者为天使投资人丁辰灵。本文认为,中国式的众募和美国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美国传统的VCPE模式已经阻碍了创新,所以才有众募平台的蓬勃发展。相比较美国人,中国人其实更缺机会。美国人可以有大把相对稳妥的投资渠道和产品进行选择,而中国人投资机会稀少,所以中国人爱赌。。众募的概念被人所熟知最早是由于美国的Kickstarter这一众募平台的兴起, 玩法很简单。 由创业者或者创意人把自己的产品原型或创意提交到平台,发起募集资金的活动,感兴趣的人可以捐献指定数目的资金,然后在项目完成后,得到一定的回馈,如这个项目制造出来的产品。有了这种平台的帮助,任何想法的人都可以启动一个新产品的设计生产。在国内,类似的产品创意式众筹平台也雨后春笋般的成长起来,如点名时间,积木,Jue.So等。但因为中美国情差异,国内产品创意式众筹网站成规模的很少,平台上往往人少、钱少、创意少。反而,创业股权式的众筹在中国反而有了不少案例,也获得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对于绝大部分创业者来讲,创业股权式众筹的先锋式尝试可以帮助他们有效的找到资金。我们下面就这两年国内出现的三个众筹案例进行分析案例分析案例一:凭证式众筹 美微创投2012年10月5日,淘宝出现了一家店铺,名为美微会员卡在线直营店。淘宝店店主是美微传媒的创始人朱江,原来在多家互联网公司担任高管。消费者可通过在淘宝店拍下相应金额会员卡, 但这不是简单的会员卡,购买者除了能够享有订阅电子杂志的权益,还可以拥有美微传媒的原始股份100股。从10月5日到2月3日中午12:00,共有美微传媒进行了两轮募集,一共1191名会员参与了认购,总数为68万股,总金额人民币81.6万元。至此,美微传媒两次一共募集资金120.37万元。美微传媒的众募式试水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很多人认为有非法集资嫌疑,果然还未等交易全部完成,美微的淘宝店铺就于2月5日被淘宝官方关闭,阿里对外宣称淘宝平台不准许公开募股。而证监会也约谈了朱江,最后宣布该融资行为不合规,美微传媒不得不像所有购买凭证的投资者全额退款。按照证券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都属于公开发行,都需要经过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才可案例分析案例点评:在淘宝上通过卖凭证和股权捆绑的形式来进行募资,可以说是美微创投的一个尝试,虽然说因为有非法集资的嫌疑最后被证监会叫停,但依旧不乏可以借鉴的闪光点。主要闪光点包括了:门槛低;即使几百块也可购买。但主要问题在于在中国在目前受政策限制。建议在长远政策放开之前,以相对小范围的方式合规式的筹集资金。比如股东不超过200人,比如从淘宝这样的公开平台转移到相对更小的圈子。如果希望筹措到足够资金,可设立最低门槛,并提供符合最低门槛的相应服务和产品以吸引投资者。该模式比较适合大众式的文化,传媒,创意服务或产品。案例分析案例二:会籍式众筹 3W咖啡互联网分析师许单单这两年风光无限,从分析师转型成为知名创投平台3W咖啡的创始人。3W咖啡采用的就是众筹模式,向社会公众进行资金募集,每个人10股,每股6000元,相当于一个人6万。那时正是玩微博最火热的时候,很快3W咖啡汇集了一大帮知名投资人、创业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包括沈南鹏、徐小平、曾李青等数百位知名人士,股东阵容堪称华丽,3W咖啡引爆了中国众筹式创业咖啡在2012年的流行。几乎每个城市都出现了众筹式的3W咖啡。3W很快以创业咖啡为契机,将品牌衍生到了创业孵化器等领域。3W的游戏规则很简单,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成为3W的股东,也就是说不是你有6万就可以参与投资的,股东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3W强调的是互联网创业和投资圈的顶级圈子。而没有人是会为了6万未来可以带来的分红来投资的,更多是3W给股东的价值回报在于圈子和人脉价值。试想如果投资人在3W中找到了一个好项目,那么多少个6万就赚回来了。同样,创业者花6万就可以认识大批同样优秀的创业者和投资人,既有人脉价值,也有学习价值。很多顶级企业家和投资人的智慧不是区区6万可以买的。案例分析案例点评:会籍式的众筹方式在中国去年创业咖啡的热潮中表现的淋漓尽致。会籍式的众筹适合在同一个圈子的人共同出资做一件大家想做的事情。比如3W这样开办一个有固定场地的咖啡馆方便进行交流。其实会籍式众筹股权俱乐部在英国的M1NT Club也表现的淋漓精致。M1NT在英国有很多明星股东会员,并且很装B的设立了诸多门槛,曾经拒绝过著名球星贝克汉姆,理由是当初小贝在皇马踢球,常驻西班牙,不常驻英国,因此不符合条件。后来M1NT在上海开办了俱乐部,也吸引了500个上海地区的富豪股东,主要以老外圈为主。创业咖啡注定赚钱不易,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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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职工投资入股协议为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益,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调动职工以主人翁精神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决定,公司将让出xx公司50%的经营权,由以公司销售总监xx先生为头的公司管理层投资参股经营。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订立以下参股协议条款:1、公司将截止年 月 日经营xx产品投入的流动资金元,作为参股投资总额。2、公司暂时不将前期投入xx产品的市场开发费用及固定资产等作为投资额计入参股投资总额中,由公司职工参股经营后在盈利的前提下,按年盈利额 比例收取使用费。3、参股经营期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为止。期满后原股东可优先续签。(具体条款界时另行约定)4、参股经营期间,职工按参股比例享有公司经营期的盈利分红或者承担经营亏损。5、参股经营期间原则上不退股,特殊原因另行商议。6、在经营期间,如有对经营产生意见分岐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全体参股人员按参股人数投票机制表决,少数服从多数。7、在参股后,对于参股前经营发生的未报销费用,在参股经营期间发生,另行记帐,不列入参股经营期间费用,公司财务每季度提供经营状况报表,由全体参股人员确认盈亏。8、对于现有仓库里库存的2G产品及下游经销商库存的2G产品按王总20年3月17日会议精神处理,亏损由参股前股东王总承担。9、参股人员股权比例及应缴纳的股款。A:姓名:身份证号码 占股股权比例:应交纳股款 元。B: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占股股权比例:应交纳股款 元。C:姓名: 身份证号码占股股权比例:应交纳股款 元。D:姓名: 身份证号码占股股权比例:应交纳股款 元。E: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占股股权比例:应交纳股款 元。10、参股人员在签订协议后日内交纳股款。参股人员签名: 福州xx公司(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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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股权改革方案目录 1理念及目标..11.1基本理念..11.2团队核心成员及优秀分子的年度财富目标22股权激励的基本原则..23股权收益测算..43.1关键参数的确定..43.1.1股权总额43.1.2每股基准收益额43.1.2每股较理想收益额..43.1.3典型事业部的股权激励份额.53.1.4典型事业部的股权总额53.1.5总公司现金分红比例.63.2基本函数关系63.2.1函数一:事业部身股受益人受益情况计算..63.2.2函数二:事业部身股分红在总收益中的比例.63.2.3函数三:留存收益率.73.2.4函数四:总部股东权益增长.84事业部经营的财务要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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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合作及股权协议书甲方:乙方:丙方:以上三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公司名称和住所1.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2.公司住所:东莞市东坑镇。二、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将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三、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万元整(¥:1500,000元)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后,可向原审批机关和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增加或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四、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股东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出资方式冯xx500,00033.33%现金叶xx500,00033.33%现金肖xx500,00033.33%现金五、出资期限公司股东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以现金方式出资缴入下列帐户,否则应按实际出资来享有公司的股份,且要承担违约责任。户 名:帐 号:开户银行:六、依《公司法》和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具有约束力。七、股东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2.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3.优先购买其他股东的出资,优先认缴公司的新增资本;4.依照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5.依公司法享有的其它权利。(二)股东的义务:1.按期足额交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2.负责提供成立公司所需要的各项手续等;3.筹建费用由冯就中垫付,公司成立后,经股东的授权代表审核后列入公司有关会计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4.依公司法承担的其它义务。八、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九、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5、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7、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四人。其中甲方委派2人,乙、丙方各委派1人担任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4、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设经理,经理由甲方委派。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4、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5、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6、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乙、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乙、丙方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乙、丙方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十、公司的筹建公司的筹建由甲方负责。筹建期间的费用以独立的帐簿记载,公司成立后,经股东的授权代表审核后列入公司有关会计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十一、本协议的终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将终止履行: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公司未能在一年内设立;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解散。十二、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方的违法行为给守约方或本公司造成损失,违约方应予赔偿。十三、争议的解决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诉一方注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可另签订补充协议。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之起生效。甲方: 代表人:乙方: 代表人:丙方: 代表人: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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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机制、退出机制一:专心做此事业,不私自另外做同行业,谋取私利.二:投资者投钱,且自己亲自参与工作者,公司给予相对应的合理报酬。三:自己能独挡一面,有能力胜任公司董事会安排的职务。四:公司发展后在职股东能力不够,不思进取,给半年时间学习成长机会,如还不上进或确实能力无法胜任经公司60%以上董事会成员通过,就可劝退退股只享受当年利润分配,股权保留2年,每年公司出资收购其50%的股权,两年完成100%股权收购。五:公司股东,不管公司赢利与否。3年以内不能无故退股,无故退股只享受当年利润分配,同时净身退出,股权归公司所有。六:遇到不可抗拒因素(生病,残疾,意外伤亡等)导致不能再工作,只享有资金股,且资金股5年内过度完毕后退出(具体比例待商量)。七:如股份转让,内部优先,对外转让需经55%以上董事会成员投票认可。八:借用公司平台谋取私利,(如私自接单,转单,拿回扣等)损害公司形象利益者,一经发现直接退出,且没收投资款50%,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九:亲属继承股权:55%以上的董事会成员通过才可继承。十:年终按董事会成员持股分配外,公司拿出净利润20%给在职工作的董事成员分配。十一:公司所有合作模式及股东的职位职责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及时调整改变有55%以上的董事会成员通过即可。十二:参于公司的管理者,(董事长/总经理)最高执行者,经55%以上的董事会成员通过,拥有执行决策权;十三:不参于运营股东有建议权,决策权归参与运营的董事会成员所有;十四:涉及股权变更、法人代表变更需经65%的董事会投票通过。 股东签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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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一)流程要点1、工商变更(1)受理部门:国家、省、市或区工商局(2)办理程序:填写各种相关工商局规定的格式文本表格,递交所须材料,交由工商局备案。(3)办理期限:自收齐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4)所需材料:(必须以工商局纸质版本为准)A.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B.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C.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E.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F.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变更后的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G.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H.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I.公司营业执照副本;J.未满五十周岁、非广州市户籍的自然人股东,提交本人的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5)注意事项:以上各项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2、国税变更(1)办理期限:自材料齐全提交之日起30日内。(2)所需资料:A.《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一份)(跨区迁移的使用《纳税人跨区迁移申请审批表》)。B.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变更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登记内容与工商登记证内容无关的,不需提供此件)。C.税务机关原发放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的原件(变更登记内容与税务登记证内容无关的,不需提供此件)。D.税务机关原发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对变更除组织机构代码外的其他认定事项的纳税人,其变更内容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内容有关的,需提供此件)。E.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F.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私营企业可不提供)G.可以提供新任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该纳税人涉税业务的权利和义务的声明,对不提供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进行税务检查。H.新章程复印件。3、地税变更(1)办理期限:自材料齐全提交之日起30日内。(2)所需资料:A.《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B.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副本及复印件。 C.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二)外资股权转让的特别说明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股权转让的,在前述1、工商变更之前需要前置办理如下的0、外经变更手续,在前述3、地税变更之后,需要办理4、外汇变更手续。1、外经变更(1)受理部门:国家商务部、省、市或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2)办理程序:填写各种相关工商局规定的格式文本表格,递交所须材料,交由外经局备案。(3)办理期限:自收齐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4)所需材料:(必须以外经局纸质版本为准)A.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B.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C.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D.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E.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F.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G.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等另有规定及审批机关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5)注意事项:以上各项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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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认购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共同签署:甲 方(出售方):广州市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 定 代 表 人:公司地址: 乙 方(认购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联 系 电 话:鉴于:1、甲方广州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广州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市 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公司,公司名称以领取的《营业执照》为准);乙方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甲方拟认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成立子公司,子公司正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3、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之规定,就乙方认购甲方新设子公司股权具体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资共同信守。4、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协议方可被修改,但修改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一条认购标的、数量和价格1、认购标的:子公司 %的股权(以下简称为股权)。2、认购数量:乙方同意认购子公司____%股权;3、认购价格:每份股权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4、认购款总金额:乙方同意认购股权的金额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支付方式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在 日内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款项。2、乙方应将认购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收款人:开户行:账号: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认购款项。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任何一款,甲方有权以原价回购股权,无需支付乙方利息。3、乙方在签署协议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股权进行转让。如果乙方将股权转让给甲方及拟设立子公司的竞争对手和关联单位,甲方有权拒绝且以协商价格回购股权,协商价格经双方书面协商后确定。4、甲方发现乙方存在对甲方及拟设立子公司正常经营造成消极影响或者存在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的风险的行为,甲方有权以协商价格回购股权,协商价格经双方书面协商后确定。5、甲方保证未来乙方实际认购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子公司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乙方认购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承担。6、乙方在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后,与子公司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代持协议》前,不享有甲方的股息和红利;但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代持协议》后,乙方可按实际拥有的股权享有子公司的股息和红利。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后,乙方若拒绝与甲方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甲方有权以协商价格回购股权,协商价格经双方书面协商后确定。7、乙方自愿承担子公司设立后的经营风险,不得以此要求甲方进行补偿。第四条保密条款1、除事先取得其它各方的同意的情形外,双方均不得向任何人泄露由于其是本协议的一方而知晓的有关本协议任何一方的业务的任何商业秘密、秘密工艺、方式或方法或任何其它机密信息(保密信息),也不得允许其任何关联方、董事、高级职员、员工、股东、代理人或代表泄漏该等保密信息,除非涉及方于协商本协议之前已知晓该等保密信息并以该等知晓程度为限,或者除非该等保密信息属以下三种情况的信息并以以下情况为限:(1)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2)非因违反本协议而为公众所知的信息;(3)从对该等信息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2、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协议或公司任何事宜对外发出任何公告,但根据相关适用法律法规或对其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发出公告除外。3、若本协议项下之股权认购最终未能得到政府相关部门之批准,而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则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之规定而取得并了解到相关商业秘密及文件资料将全部退还给相应权利方。对于已知悉的其他需保密的信息,亦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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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深圳XXX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出于企业长期发展存在引进投资者及融资上市的需要,乙方拥有相关资源及丰富的融资上市经验,就XXX项目(包括其子公司、关联公司、项目公司),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引进投资者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声明与保证(一)甲方的声明与保证1、甲方声明,甲方具有完全的权利及能力订立本合同;2、甲方保证,甲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均是全面、真实与有效的,且不会构成误导;(二)乙方的声明与保证1、乙方声明,乙方具有完全的权利及能力订立本合同;2、乙方声明,乙方有足够的能力履行本合同;3、乙方保证,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资料、文件均是全面、真实与有效的,且不会构成误导;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义务(一)甲方的责任、义务1.在许可的范围向乙方授权,为甲方引荐投资方;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融资所需资料,包括自行完成中英文版的商业计划书,为乙方开展与本合同有关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3.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4.及时向乙方通告与投资方及相关方融资工作进展的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的复印件。5.甲方在每次与乙方引荐的不同的投资者洽谈之前,必须与乙方就不同的投资者分别签订《投资方联系确认函》(见附件一)。(二)乙方的责任、义务1.在许可的范围接受甲方授权,为甲方引荐投资方;2.协助甲方制作和出具投资方所需资料以及解答投资方的询问;3.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甲方支付的财务顾问费;4.联络甲方与投资方的商务洽谈事宜,协助甲方与投资方进行谈判。5.联系并筛选适合的投资者,并在每次引荐不同的投资者与甲方洽谈之前,与甲方签订《投资方联系确认函》(见附件一)第三条财务顾问费及其支付方式经协商,一:甲方同意向乙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财务顾问费。财务顾问费,按实际总融资额的百分之三(3%)提取。1、财务顾问费支付期限与方式(1)财务顾问费用按由乙方引进的投资总融资额(包括但不只限于股权融资、其他方式融资)的 百分之三(3%)提取。此投资总融资额包括:由乙方引进的投资方(含与投资方有关联的并参与该项目投资行为的公司或个人)参与的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的融资额以及对此项目的未来追加投资的融资额。(投资方为《投资方联系确认函》中予以确认的投资方)。(2)就乙方每个引进的投资者,甲方及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在所谈及的项目中,若和是乙方引进的投资者交易成功,并甲方与投资者签定的合同以实际履行的情况下,必须支付乙方不低于在本条款中的财务顾问费收费比例的费用,每次就乙方引进的投资者在同意此合同条款基础上签署补充合同。(3)财务顾问费支付方式分两种:第一种:在投资者同意且甲方获知的情况下,乙方应得的财务顾问费在境外直接由投资者按实际支出的投资额及本合同规定的佣金比例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操作会在相关文件体现,特别是在甲方和投资者的投资合同里注明乙方的费用直接从投资者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果投资者给项目方的资金是通过监管机构(Escrow Agent)的监管帐号(Escrow Account)支付的,此种乙方顾问费的支付方式必须体现在付款指令文件中。此种顾问费支付方式可以为乙方首选方式;第二种:在因投资方的原因暂未采纳第一种支付方式时,在甲方与乙方引进的投资者签署投资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投资融资款到达之前,甲方把乙方应得的财务顾问费存入双方认可并指定的香港有公信力的机构(香港的银行或律师行)的共同帐户,并委托该机构作资金监管,当投资融资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一个工作日内银行或律师行立即将乙方之佣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若投资者的融资款没有在投资合同约定的日期到达甲方账户,甲方可在此期间暂不需支付乙方顾问费。倘若投资者融资款一旦实施,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佣金比例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付款帐号:户名:深圳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帐号:开户行:二.财务顾问费附加条款甲方同意:若乙方引进的是战略投资者,其资本运作超出本项目投资范围且使之成功上市,甲方将另按投资者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为:甲方将此百分之二(2%)按其股票内部实际发行价格折算成股票,在上市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办妥股票转让手续给乙方。第四条 甲、乙双方应高度保守对方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真实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知情人员,以确保本合同所述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为甲方制作的融资文件仅供甲方与乙方引进的投资方使用,甲方不得与非乙方引进的投资方使用。若甲方违反此规定,和非乙方引进的投资方合作成功,乙方依然按上述佣金比例收取财务顾问费。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履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履约方相应的损失。第六条终止条款合同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1、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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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设计策划案(二)为彰显**电商平台的技术实力与科技水平,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若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科技)为显示在**的重要性,意愿直接入股**的情况下。结合董事长提出的团队参股,促进公司管理干部及关键性技术人才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挂钩,确保吸引、激励并保留企业快速发展所需要的精英人才的超前思维。仍需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合伙人全部为兴华团队成员)。**直接授让**股权成为其合法股东。由*团队成员均做为合伙人组建**创业科技有限合伙企业(暂定名)。特拟定此股权设计策划案。一、项目实施流程简图 PAGE7 / NUMPAGES9**股权变更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准备公司变更材料**转出20%**转出10%**向**转让股权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准备注册材料其他员工分别与股东签订代持协议**股权设计确定新设公司性质、注册地址、法人、股东二、确定新设企业性质及工商登记(一)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差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权衡利弊,建议将公司性质定义为有限合伙企业,理由如下:区别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方式出资方式上更为灵活,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且对货币出资的比例没有要求出资方式法律、行政法规中有限制,且规定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注册资本实行承诺出资制,合伙人如何出资,取决于协议约定,没有强制性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流转合伙人入伙、退伙及财产份额对外转让均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对外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向其他经济组织(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投资,原则上无限制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须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PAGE7 / NUMPAGES9责任承担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按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无论出资多少均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之分,各股东均按其出资额所占股权比例承担有限责任。税收缴纳无需就合伙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就个人从合伙企业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所得税。就所得税缴纳而言,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不存在双重税负。需要就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还需要就个人从公司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所得税备注:企业成立时,合伙人应订立合伙章程,其性质与公司章程相同对所有合伙人均有法律效力。(二)确定企业注册地点建议企业在武安市注册设立,理由如下:1、充分考虑地域性管辖及监管审查的严格程度、企业设立程序的繁简程度等认为在武安市较为合适。2、充分考虑国家有关政策、企业行权利弊,企业未来项目开展的可操作性等认为在武安设立更适合企业发展。(三)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范围1、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的规定,确定**创业科技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数为50人。人员范围拟定如下:PAGE7 / NUMPAGES9(1)**科技有限公司(2)**公司现任职正部级以上干部;(3)**现任职正部级以上干部;(4)为**做出重大贡献的外围人士;2、确定**创业科技有限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从**的高层管理人员中选出。股东投资花名册(例表)序号股东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注册号)出资额所占比例1张**男422625*万**%2李**男130481**万**%3、员工代持股构思(1)代持人员为上述注册登记的50名自然人;(2)被代持人员范围现阶段拟定如下:①**副部级、处级管理干部;②**业务主办级、科级、处级管理干部及技术人员;③**创新教育学院授课讲师等;④支持**建设发展的外围人员;⑤其他人员;(3)上述拟定被代持范围人员按照意愿确定持股份额与50名代持人分别签订股份代持协议,间接持有股份。代持股份花名册(例表)序号代持人被代持人PAGE7 / NUMPAGES9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资额所占总股比1李**(1)王**男130423万**%(2)刘**男130481万**%(3)李**男422615万**%(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上述工作完成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同时准备设立公司所需的申请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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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质人以持有的公司 万股的股权(作价万元人民币)向质权人银行为主债权万元人民币(详见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出质人承诺:对所质押的股权真实性负责,股权权能完整,无禁止出质的法定情形。质权人承诺:已对出质人用以质押担保的股份权能的完整性及其价值等方面尽到了审查义务并同意出质人以此为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因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或其他法律责任与贵局无关。特此承诺!出质人签字(盖章): 质权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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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投资典型流程由于天使投资人精力有限,仅凭单打独斗获得成功的机率越来越小,通过分享、众筹的方式进而促进行业生态发展已成为行业新的趋势。目前,股权众筹投资典型流程如下(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项目、平台等差异,或有顺序上的变更,但大多数股权众筹平台,基本流程均如下方所述):1、项目筛选如何低成本、高效率的筛选出优质项目是股权众筹的第一步。创业者需要项目的基本信息、团队信息、商业计划书上传至众筹平台,由平台的投资团队对每一个项目做出初步质量审核,并帮助信息不完整的项目完善必要信息,提升商业计划书质量。项目通过审核后,创业者就可以在平台上与投资人进行联络。2、创业者约谈天使投资的投资标的主要为初创型企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研发正处于起步阶段,几乎没有市场收入。因此,传统的尽调方式不适合天使投资,而决定投资与否的关键因素就是投资人与创业者之间的沟通。在调研的过程中,多数投资人均表示,创始团队是评估项目的首要标准,毕竟事情是人做出来的,即使项目在目前阶段略有瑕疵,只要创始团队学习能力强、有格局、有诚信,投资人也愿意对其进行投资。3、确定领投人优秀的领投人是天使合投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领投人通常为职业投资人,在某个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具有独立的判断力、丰富的行业资源和影响力以及很强的风险承受能力,能够专业的协助项目完善BP、确定估值、投资条款和融资额,协助项目路演,完成本轮跟投融资。在整个众筹的过程中,由领投人领投项目,负责制定投资条款,并对项目进行投后管理、出席董事会以及后续退出。通常情况下,领投人可以获得5%-20%的利益分成(Carried Interests)作为权益,具体比例根据项目和领投人共同决定。4、引进跟投人跟投人在众筹的过程中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常情况下,跟投人不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也不进行投资管理。跟投人通过跟投项目,获取投资回报。同时,跟投人有全部的义务和责任对项目进行审核,领投人对跟投人的投资决定不负任何责任。5、签订TermsheetTermsheet 是投资人与创业企业就未来的投资合作交易所达成的原则性约定,除约定投资人对被投资企业的估值和计划投资金额外,还包括被投资企业应负的主要义务和投资者要求得到的主要权利,以及投资交易达成的前提条件等内容。Termsheet 是souqian.com在双方正式签订投资协议前,就重大事项签订的意向性协议,除了保密条款、不与第三人接触条款外,该协议本身并不对协议签署方产生全面约束力。天使投资的termsheet主要约定价格和控制两个方面:价格包括企业估值、出让股份比例等,实际上就是花多少钱,买多少股;控制条款包括董事会席位、公司治理等方面。对于早期创业者来说,如何快速获取第一笔投资尤其重要。因此,尽可能的简化投资条款,在很多时候反而对创业者和投资人都相对有利。近年来,天使投资termsheet有逐步简化的趋势,IDG、真格基金等推出一页纸TermSheet,仅包含投资额、股权比例、董事会席位等关键条款,看上去一目了然,非常简单易懂。6、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在合投的过程中,领投人与跟投人入股创业企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以基金的形式入股,其中领投人作为GP,跟投人作为LP;另一种则是通过签订代持协议的形式入股,领投人负责代持并担任创业企业董事。采用这种方式入股创业企业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是法律层面,我国《证券法》和《公司法》对公开发行证券有明确的界定,《公司法》要求非上市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20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证券法》则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属于公开发行证券,必须通过证监会核准,由证券公司承销。为规避法律红线,天使合投实行的投资模式是借用有限合伙制的壳,即投资人先组建有限合伙企业,领投人作为GP,跟投人作为LP,再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整体入股创业公司。二是税负层面,采用有限合伙形式可有效避免双重税负,有限合伙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制企业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为自然人)或企业所得税(合伙人为法人),合伙企业如不分配利润,合伙企业和合伙人均无需交纳所得税。7、注册公司投资完成后,创业企业若已经注册公司,则直接增资;若没有注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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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股权纠纷案例 一、本案当事人简介原告:IECH公司(民营企业)被告:YIZ公司第三人:H (自然人,持有被告YIZ公司20%股份的股东)第三人:T(自然人,持有被告YIZ公司30%股份的股东)第三人:YRO公司(国有企业,持有被告YIZ公司40%股份的股东)第三人:IZ公司(国有企业,持有被告YIZ公司10%股份的股东)二、案件起因被告YIZ公司于2004年设立,主营某品牌汽车的销售、租赁、维修等,股东为自然人H、自然人T、YRO公司、IZ公司,法定代表人由IZ公司委派。YIZ公司成立后的最初几年里,因市场环境较好,加上股东之间的通力合作,公司运营良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是,自2010年始,因汽车销售行业市场竞争加剧,股东之间也因发展理念不同逐渐产生矛盾,致使YIZ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下滑。为解决股东之间的矛盾,股东H、股东T曾共同多次与另外的两个国有公司法人股东协商,希望向其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但是,因股权转让价款各方未能达成一致,致协商未果。2012年9月,YIZ公司的股东H、股东T与原告IECH公司协商股权转让事宜,并形成一致意见。2012年10月,H、T将其拟向IECH公司转让股权的事项委托律师书面通知了YIZ公司的其他股东(即YRO公司、IZ公司),以征求YRO公司、IZ公司的同意。但YRO公司、IZ公司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予答复。2012年11月,H、T分别向YIZ公司致函,将拟与IECH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事宜通知YIZ公司,并要求YIZ公司予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随后,H、T分别与IECH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二人将持有的YIZ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于IECH公司。协议签订后,IECH公司依照约定履行了向H、T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义务。但是,在IECH公司、H、T与YIZ公司交涉,要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YIZ公司拒不认可IECH公司的继受股东身份,拒绝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三、案件办理(一)接受委托2012年12月,IECH公司、H、T共同来到超群所,请求超群所就该三方主体与YIZ公司纠纷事宜提供法律服务。针对该案件的专业属性,超群所指派专研公司诉讼业务、且有丰富实战经验的公司部律师团队承办该案。(二)方案拟定超群所公司部律师团队在审查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听取委托人的相关陈述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拟定了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确认股东资格纠纷两个诉讼方案。后经多次讨论,超群所律师主流意见认为,本案的核心,是H、T与IECH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IECH公司是否已通过继受方式取得了YIZ公司的股权,如果两个问题是确定的,则YIZ公司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则属于附随义务,不会存在争议。因此,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最终确定了确认股东资格纠纷为案由的诉讼方案。(三)诉讼过程确定诉讼方案后,以YIZ公司为被告,所有股东为第三人,超群所代理原告IECH公司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原告IECH公司享有被告YIZ公司的股东资格,并判令被告YIZ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为原告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将第三人H持有被告的20%股权、第三人T持有被告的30%股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的法定义务。案件庭审过程中,被告YIZ公司辩称,第三人H、第三人T与原告IECH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未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须经所有股东同意,但是,公司的法人股东(即第三人YRO公司、第三人IZ公司)并不同意第三人H、第三人T与原告IECH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第三人YRO公司、第三人IZ公司与被告YIZ公司意见基本相同,并提出其是国有公司,如果受让第三人H、第三人T的股权,应经过评估程序,而不能按照第三人H、第三人T与原告IECH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价格进行。针对被告YIZ公司、第三人YRO公司、第三人IZ公司的答辩,超群所律师代理原告IECH公司、第三人H、第三人T向法庭提出如下意见:首先,根据《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无论第三人YRO公司、第三人IZ公司是在收到股权转让通知后三十日内未答复,还是答复不同意转让但又不购买的,两种情形均发生法定的视为其同意的法律效力。故原告受让第三人H、第三人T的股权事宜,已获得被告公司全体股东的同意,符合被告《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的程序规定,原告受让第三人H、第三人T的股权合法有效,且原告已按约向第三人H、第三人T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故原告已通过继受方式依法取得被告YIZ公司的股权。其次,原告与第三人H、第三人T作为股权转让的交易双方主体,一方为民营企业,一方为自然人,关于股权转让的价格,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只要双方达成合意,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即属合法有效,其他任何人无权干涉。其他股东即第三人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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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热阶段项目上线认筹额≥融资额融资额≥认筹额≥融资额80%认筹额≤融资额80%股权众筹成功股权众筹失败领投人愿意补足领投人不愿意补足投资人向第三方托管账户缴付认购款领投人与跟投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与融资人签署《投资协议》投后管理退出对项目进行完善初步审核京东股权众筹流程 领投+跟投模式的投资流程图流程说明:1.初步审核:由平台对拟融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内部投决委确定是否允许其上线;2.预热阶段:领投人选择感兴趣的项目,通过尽职调查和与融资人沟通确定是否领投;3.项目上线:领投人帮助融资人完成商业计划书,确定估值、融资额、最低单笔投资额等投资条款,协助项目路演等;4.股权众筹成功:领投人与跟投人将众筹资金转入平台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资金托管账户,投资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与融资人签署投资协议。融资人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投资资金转入融资项目公司;5.股权投资失败:融资人与领投人可对项目进行完善后重新提交上线;6.投后管理:领投人代表投资人跟踪项目进展、参与项目公司重大决策,为项目提供有价值的帮助;7.退出:领投人代表投资人选择合适的时机以合理公允的市场价格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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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ZICAPITAL1目录 基本背景第一部分 收购资质方案的选择第二部分 股权融资第三部分 IPO上市概要第四部分 IPO流程ZhONGZICAPITAL2为什么要进行股权融资公司可获得增量自有资本,增强实力.并且股权融资不用偿还,不会增加负债率。原股东股权价值得到明显提升,并可一定程度变现本次融资可以解决收购资质的资金,并解决收购中的不良资产问题引入有资本运作经验和资源优势的机构,通过投资人的投资后增值服务,能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全方位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走上资本市场ZhONGZICAPITAL3企业股权融资的基本条件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在行业中有较高地位,公司有良好的业绩增长预期。公司管理基本规范并有较高的水平,管理团队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团队结构合理、合作良好。公司团队与投资人就未来发展战略及管理理念能够基本一致。公司不存在影响上市的重大风险与障碍,预期在一定时间内能够公开上市。 上述要求是对投资项目最基本的要求。专业的投资机构往往对投资项目有严格的要求,比如中咨顺景有十不投原则6.团队重要人员有重大问题不投;7.历史沿革有重大问题不投;8.政策不支持不投;9.复合成长率小于30%不投;10.预计退出收益太小不投等。1.不具有上市可行性不投;2.技术不成熟不投;3.市场容量不大不投;4.盈利模式不成熟不投;5.管理有重大漏洞不投ZhONGZICAPITAL4投资机构市场上的投资机构包括:国有投资机构民营、混合所有制投资公司外资投资公司/基金内资创投公司、投资基金中外合资基金个人投资者由于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并日益完善,中国股权投资资金市场比较活跃,每年交易案例数量和交易金额均呈快速增长势头。ZhONGZICAPITAL5股权融资的基本步骤1.企业管理当局(董事会或股东会)确定融资计划,并授权具体负责人,或股东会授权至董事会。2.对自身进行基本尽职调查,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财务顾问或人员协助,准备公司介绍基本资料或商业计划书。3.引入投资机构初步洽商。4.在签署保密协议后,有意向的投资机构进行尽职调查。5.沟通、谈判、直至确定最终投资方案,签署《投资协议》。6.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完成必要决策程序。7.资金到位,办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ZhONGZICAPITAL6尽职调查的内容一、企业资质、基础资料、证书等二、股东、股东出资、股东协议及股东会资料三、董/监事、董监事会决议及其附件四、组织架构、管理及人员相关资料五、财务资料六、重要合同七、技术相关资料八、行业相关资料九、公司发展规划方面的资料十、公司股改计划、上市计划十一、其他ZhONGZICAPITAL7股权融资中的估值市盈率法 通常对于经过1-2年运作即可以申请上市的企业,可用如下的市盈率方法确定投资估值及定价方案。1.管理当局确定当年及未来两年盈利预测。2.以当年预测净利润的一定倍数确定企业总估值(V)。该倍数即市盈率。其高低与资本市场估值情况、未来盈利预期的增长率、上市可行性及上市时间相关。PE市场常用的倍数为5-8倍,特别优秀、成熟的项目倍数可以略高。3.确定投资人持有股权的比例(A%)。一般在15-30%。较少超过30%。经过多次融资的,也有低于10%。主要依据资金需求量.企业应根据资金计划并留有富裕的原则来确定融资规模.4.计算融资金额C=V*A%。根据原股权数量(M1),即可确定每股价格P=(V-C)/M1,以及增发数量M2=C/P 5.确定投资人数量、各自投资金额和持股数量。根据原有股权结构情况、融资时间计划、洽商情况等综合确定。一般情况下金额较大的(大于5000万元)多引入联合投资人。一般企业宜按照自已的融资时间计划来确定投资人。多个投资人对治理结构有利,股东数增多的管理并不复杂。(注:以上融资金额在计算上是先有比例后有金额,实际上确定顺序是先有金额后有比例)ZhONGZICAPITAL8股权融资中的估值/续市盈率法估值举例1.承诺当年净利润2500万元,未来两年平均增长率40%,计划明年或后年上市。2.假设按6倍市盈率计算,企业总估值为V=1.5亿元。3.根据预计融资规模,确定投资人持有股权的比例为A%=20%。4.投资金额C=V*A%=3000万元。根据原股权数量(M1=3100万股),即可确定每股价格P=(V-C)/M1=3.87元/股,以及增发数量M2=C/P=775万股。775万元为资本,超出部分作为资本公积或作其他安排. 5.确定投资人数量、各自投资金额和持股数量。假设2-3家。注:以上举例为按照辰安的股权情况及假设的业绩和融资规模做的简单举例,有关数值不代表报价。ZhONGZICAPITAL9股权融资中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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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稀释的问题 有公司股权三分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就可以了。 依增资扩股协议及公司章程办理,以股东会决议为依据。 相关知识——股东的增资权利 首先,公司增资应当按照何种程序进行?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应当由股东会决定。公司增资通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由董事会提出增资议案,然后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召开股东会,并就此进行表决。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公司章程有更高要求,则以公司章程为准)。其次,作出何种增资决议才是合法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增资应当由股东按照股东的股权比例同比例认购。但是,投资(包括增资)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多数股东不应当强迫少数股东增资,因此,在作出增资决议的同时,应当规定不同意增资的处理方法,比如由同意增资的股东认购不同意增资的股东的增资份额。若如此,公司的股份将按照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比例重新计算,未增资的股东的股份就会因此被稀释此外,也可以由同意增资的股东以公平价格(比如公司净资产)收购不愿意增资的股东的股份。但是,对于同意增资的股东而言,如果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其就有增资的义务,不履行增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已足额认缴新增资本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能否剥夺不同意增资的股东的股权?股东的股权因投资而产生,非因法定事由不能任意剥夺。即使某一股东不愿意增资,其股权也不能够被侵夺。其他股东增资了,未增资的股东的股权将因此被稀释,但是,该股东仍有权根据其被稀释后的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益,承担股东义务。 既然你也认为公司有发展前途,最好能设法筹集资金完成增资,避免股份被稀释或者被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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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工商局三重保险防范公司股权争议纠纷针对当前公司股东股权争议纠纷日益增多的实际情况,南阳市工商局积极研究探索事前防范措施,三措并举,做实做细公司注册登记工作,有效防范在登记环节可能出现的公司股权争议纠纷。一是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在受理公司登记申请时,要求公司设立申请人提供真实的登记材料,告知其提供虚假股东材料可能发生的争议纠纷、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引导其树立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依法申请设立登记。二是规范和完善公司章程。在现有公司章程中增添公司设立申请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交合法、真实、有效的签章及申请登记材料。当出现因公司签章及股东签名、股权转让、股权继承、股权确认引起的纠纷争议,由公司内部及其股东自行协商解决,协商形成的一致意见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决等解决股权争议的相关事项,以公司章程的形式,明确公司股东之间股权纠纷的解决途径,避免工商机关承担不应承担的登记风险。三是审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对存在股权争议纠纷的,进行实质性审查,要求持公证部门公证的、相关股权人共同签名的协议,或者人民法院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方可申请变更公司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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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股权众筹模式介绍 众筹,是指个人或小企业通过互联网向大众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根据众筹的筹集目的和回报方式,可以分为债权众筹、回报众筹、股权众筹和捐赠众筹四大类。1本文重点介绍我国股权众筹的几种模式。一、众筹当事方一个众筹项目(包括股权众筹)的完整运作,离不开三类角色:筹资人、平台运营方和投资者。1、筹资人,又称项目发起人或项目创建人,在众筹平台上创建项目介绍自己的产品、创意或需求,设定筹资模式、筹资期限、目标筹资额和预期回报;2、平台运营方,负责审核、展示筹资人创建的项目,提供各种支持服务;3、投资者,选择投资目标,根据项目设定的投资档位进行投资后,等待预期回报。1 债权众筹(Lending-based crowd-funding)是指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债权,未来获取利息收益并收回本金;股权众筹(Equity-based crowd-funding)是指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权;回报众筹(Reward-based crowd-funding)是指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产品或服务(又称商品众筹);捐赠众筹(Donate-based crowd-funding)是指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无偿捐赠。1二、股权众筹的投资方式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主要特指通过网络的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 VC 的一个补充。2目前我国股权众筹网站较少,3仅天使汇和大家投为较多人所知悉。目前的股权众筹网站大多针对的是机构投资人或者天使投资人。实践中我国主要的股权众筹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直接股权投资直接股权投资指筹资人在众筹平台上创建项目,发起融资需求,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商业判断、兴趣爱好等因素,认可筹资人的项目理念后,通过众筹平台投入相应资金,与其他共同投资者就该项目成立一个新商事主体,从而每个投资者都成为原始股东的众筹方式。这种众筹方式适用于尚未成立商事主体的情况,能否成功融资的关键在于发起人(筹资人)拟创建的项目理念是否能够吸引其他线上潜在投资者。这种方式虽然不属于公开发行股票,但仍受限于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的规定,且股东分散、人数众多的情况下还需面临决策效率不高等问题。2 股权众筹其实并不是很新奇的事物——投资者在新股 IPO 的时候申购股票其实就是股权众筹的一种表现方式。3 目前中国的股权众筹网站比较少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此类网站对人才要求比较高。股权众筹网站需要有广阔的人脉,可以把天使投资人 / 风险投资家聚集到其平台上;股权众筹网站还需要对项目做初步的尽职调查,这要求他们有自己的分析师团队;还需要有深谙风险投资相关法律的法务团队,协助投资者成立合伙企业及投后管理。二是此类网站的马太效应,即强者愈强弱者越弱之现象。投资者喜欢聚集到同一个地方去寻找适合的投资目标,当网站汇集了一批优秀的投资人后,融资者也自然趋之若鹜。于是原先就火的网站越来越火,流量平平的网站则举步维艰。22、借助合伙企业间接投资以 大家投的一个创新产品——投付宝为例,简要介绍我国股权众筹模式的第二种投资运作方式。1) 大家投委托银行托管投资资金;2) 投资者认购满额后,将钱款汇入银行托管账户;3) 大家投协助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投资者按出资比例拥有有限合伙企业股权;4) 银行将首批资金转入有限合伙企业;5) 有限合伙企业从银行获取资金后,将该资金投入被投企业,同时获得相应股权;6) 银行托管的资金将分批次转入有限合伙企业,投资者在每次3转入前可根据项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投资;7) 若投资者决定不继续投资,剩余托管资金将返还予投资者,已投资资金及股权情况不发生其他变化。投资者可自主选择是否愿意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GP。借助合伙企业作为投资主体进行股权众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限制,有效扩大投资者范围,对筹资人和投资者来说选择性更大。3、线上+线下两段式投资对于已经成成立并运营的企业来说,由于《证券法》明确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属于公开发行证券,必须通过证监会核准,由证券公司承销。这些规定限定了中小企业股权众筹的投资者数量,而中小投资者能提供的的资金量都不是很大,项目所能募集到的资金就会非常有限,这将使很多项目无法进行下去。为了突破股东人数的限制,筹得足够的项目资金,而不触及《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红线,目前国内股权众筹平台普遍采用的手段是线上+线下两段式操作。即在线上展示项目信息,与潜在投资人达成意向后,操作转入线下。另外,很多零散资金则以股权代持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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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12处修改条文对照 201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这其中也包括了对现行公司法作出12点修改。修改后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自201 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文本原规定,修改地方红色标记(一)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资本。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二)将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三)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 的,从其规定。(四)删去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五)删去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六)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第三十条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七)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中的及其出资额。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八)删去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九)将第七十七条改为第七十六条,并将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 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十)将第八十一条改为第八十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第三款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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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权激励全程指引企业上市 | 2015-08-17 07:43新三板股权激励全程指引股权激励的第一个方法,就是设立专门的员工持股公司。其优点在于,激励对象直接成为持股公司的股东并间接地持有拟上市公司的股份,同时,也可以在持股公司的章程中对激励对象所持股权的转让、锁定等进行限制。而劣势则是双重收税和持股公司股东进出以及增减持的登记管理问题。在企业股改或者IPO过程中,股权激励能够让员工感受到作为企业老板的感觉,转变其只是为企业打工的心态,从而形成长期的激励机制。而股权激励具体有哪些模式呢?一、股权激励通常模式(一)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模式是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如经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具有这种选择权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此过程称为行权),也可以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股票期权实质上是公司给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激励报酬,该报酬能否取得完全取决于以经理人为首的相关人员能否通过努力实现公司的激励目标(股价超过行权价)。在行权期内,如果股价高于行权价,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市场价与行权价格差带来的收益,否则。将放弃行权。目前,清华同方、中兴科技等实行该种激励模式。1.优点(1)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了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的一致,并使二者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通过赋予经营者参与企业剩余收益的索取权,把对经营者的外部激励与约束变成自我激励与自我约束。经营者要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就必须努力经营.选择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使公司的股价在市场上持续看涨,进而达到双赢的目标。(2)可以锁定期权人的风险,股票期权持有人不行权就没有任何额外的损失。由于经营者事先没有支付成本或支付成本较低,如果行权时公司股票价格下跌,期权人可以放弃行权,几乎没有损失。(3)股票期权是企业赋予经营者的一种选择权,是在不确定的市场中实现的预期收入,企业没有任何现金支出,有利于企业降低激励成本.这也是企业以较低成本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方法。(4)股票期权根据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实现收益,因此激励力度比较大。另外,股票期权受证券市场的自动监督,具有相对的公平性。2.缺点(1)来自股票市场的风险。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的股票真实价值与股票价格的不一致,持续牛市时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收入可能过高,会产生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当期权人行权但尚未售出购入的股票时,股价便跌至行权价以下,期权人将同时承担行权后纳税和股票跌破行权价的双重损失的风险。(2)可能带来经营者的短期行为。由于股票期权的收益取决于行权之日市场上的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格,因而可能促使公司的经营者片面追求股价提升的短期行为,而放弃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投资,从而降低了股票期权与经营业绩的相关性。(3)国内现行法律对实施期权的股票来源问题还存在障碍,因此,尚有待于相关的政策法律出台。3.适用情况:比较适合那些初始资本投入较少,资本增值较快,在资本增值过程中人力资本增值效果明显的公司。如高科技行业。4.案例2008年安泰科技(000969)、2008年诚志股份(000990)、2008年深长城(000042)、2008年浔兴股份(002098)(二)业绩股票模式业绩股票是指公司根据业绩水平,以股票作为长期激励形式支付给管理层。公司在年初设定业绩目标,如果年末达到目标,则公司为管理层提取一定的激励基金用以购买本公司股票。1.优点:(1)业绩股票符合国内现有法律法规,符合国际惯例,比较规范,经股东大会通过即可实行,操作性强(2)管理层所获得的激励基金必须购买为公司股票且在任职期间不能转让,因此该模式有一定的长期激励约束效用。(3)业绩股票模式使经营者真正持有股票,一旦将来股票下跌,经营者会承受一定损失,因此有一定约束作用。(4)每年实行一次,因此,能够发挥滚动激励。滚动约束的良好作用。2.缺点:(1)公司的业绩目标确定的科学性很难保证,容易导致公司高管人员为获得业绩股票而弄虚作假;(2)激励成本较高,有可能造成公司支付现金的压力。3.适用情况只对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不要求股价的上涨,因此比较适合业绩稳定型的上市公司及其集团公司、子公司(三)虚拟股票模式虚拟股票模式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如果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则被授予者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但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在虚拟股票持有人实现既定目标条件下,公司支付给持有人收益时,既可以支付现金、等值的股票,也可以支付等值的股票和现金相结合。虚拟股票是通过其持有者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将他们的长期收益与企业效益挂钩。上海贝岭实行该种激励模式。1.优点:(1)它实质上是一种享有企业分红权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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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股权激励协议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一、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1.股权:指上 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2.虚拟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股东权及其他权利,拥有者不具有股东资格。原则上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赠与,不得继承。当有其他投资人参股本甲方,乙方可以出售部分或全部分红权。3.分红:指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4.净利润:指公司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人员工资、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办公场所、支付水电、物业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二、协议标的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 的虚拟股权。1、乙方取得的的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含税)。三、协议的履行1、甲方应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2、乙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给乙方。3、协议生效后即可享受当年的分红,不足一年的,按照月份比例计算。4、乙方所得红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实际发放时直接扣除。四、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3、乙方应做好本职工作,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维护和管理好客户或工作人员4、乙方应实现甲方年度部门的业绩指标,为甲方项目提供建议、创意、创新。具体业绩指标由甲方乙方双方统一制定。5、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6、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的内容。7、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五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5、6项的约定。五、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甲方实现IPO发行,乙方可以按比例将分红权转化成公司股票,甲方也可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将授予乙方的虚拟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4、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5、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6、甲方公司解散、注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7、当以下情况发生时,本协议自行终止。(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3)被追究刑事责任的;(4)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保密协议》,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5)执行职务存在过错,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6)连续2年无法达到业绩目标的;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7)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8、协议解除、协议终止当年,乙方不享受本协议约定的分红权权益,已经分配的不予追回。六、违约责任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如乙方违反本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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