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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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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docx简介:
江省人民政府令苏(第 173 号) 省长:许昆林2023年1月31日《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保护用户、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以及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产品质量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把产品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第五条 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申请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六条 用户、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并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产品质量监督的宣传,对产品质量进行舆论监督。第二章 产品质量监督第七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下列产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一)有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三)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四)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第八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和证人,调查涉嫌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有关活动;(二)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发票、收据、帐簿、凭证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三)进入产品存放地和仓库检查产品质量;(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行使的其他职权。第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抽查应当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要求实施。第十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统一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并依法公开。在制定统一的计划时,应当防止重复抽查。第十一条 监督抽查不得超出计划组织实施,违反计划的监督抽查,被抽查单位有权拒绝。第十二条 经监督抽查合格的产品,自抽样之日起六个月内,下级部门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对该企业同种产品实施重复监督抽查。监督抽查发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销售和用于经营性服务。第十三条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依据是:(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以及经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二)产品标识、广告宣传中明示的或者以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三)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第十四条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应当由依法成立且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检验机构承担。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监督检验所需费用,按照国家和省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监督检验所需样品,由产品质量检验人员向受检者随机抽取。产品质量检验人员在抽样时,应当出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监督抽查通知书。抽取样品的方法和数量,以及样品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对其检验结果负责。监督检验必须按照规定的检验程序、方法和期限进行,检验结束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将检验结果通知受检者并报送任务下达部门。受检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从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组织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检;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复检。第三章 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十七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以及产品标识应当符合法定要求。第十八条 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进货产品的标识进行查验。销售者对所销售的产品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第十九条 禁止生产或者销售下列情形的产品:(一)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二)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三)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四)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生产许可证标志等表明产品质量状况标志的;(五)国家已明令淘汰的;(六)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而到期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七)未经出厂检验、出厂检验不合格以及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八)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没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的;(九)限期使用的产品,未标明生产日期、安全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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