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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实务E.doc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实务E知识点7:纳税义务发生时间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知识点8:进项税额的抵扣(二)进项税额的抵扣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在一项销售业务中,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一类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另一类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以票抵税①外购货物增值税进项的处理例: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购入货物32000元,进项税额5440元。收到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了货款,商品已验收入库。借:库存商品 32000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440贷:银行存款 37440②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进项税的处理例: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原材料投资,该批材料成本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甲收到了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甲的处理为:借:原材料 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贷:实收资本 117000③企业接受捐赠货物进项税的处理例:2009年5月,甲企业接受乙企业捐赠的一台设备,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设备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则甲的处理为:借:固定资产 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贷:营业外收入 117000④企业接受应税劳务进项税的处理例:某企业发出一批材料A委托外单位加工成量具,发出材料成本4000元,加工完工后支付加工费2000元,运费200元(假设运费不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加工费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340元,加工完的量具已入库。则企业的处理为:借:委托加工物资 4000贷:原材料 4000借:委托加工物资 2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贷:银行存款 2540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量具 6200贷:委托加工物资 6200⑤进口货物进项税的处理例:某进出口公司2009年4月进口办公设备500台,每台进口完税价格1万元,委托运输公司将进口办公用品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费9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货运发票(假设进口关税税率为15%。)解:进口货物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1×500×(1+15%)×17%=97.75(万元)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7.75+ 9×7%=98.38(万元)借:固定资产 58337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83800贷:银行存款 6817500(2)计算抵税①一般纳税人外购免税农产品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进项税额=买价×13%对于烟叶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准予并入烟叶产品的买价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并在计算增值税时予以抵扣。应纳烟叶税税额=收购金额×税率(20%)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扣除率(13%)例:某卷烟厂2006年6月收购烟叶生产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5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价外补贴。该卷烟厂6月份收购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50×(1+10%)×(1+20%)×13%=8.58(万元)②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支付运费的,按运输费用结算单上注明运费金额和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注意:这里的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和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进项税额=运费金额(即运输费用+建设基金)×7%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例: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是50000元,支付运费,取得了货运发票,注明是运费2000元,装卸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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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工具-税务稽查业务流程图.doc

    税务稽查业务流程一览表(图一) 税务稽查↓稽查选案 →稽查实施 →稽查审理 →稽查执行税务稽查选案工作流程图(图二)内部征管资料、数据资料、外部资料纳税状况评专项稽查计划、内部征管资料、数据资料、外部资料外部资料信件举报来访举报电话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实施稽查确定日常稽查案源确定专项稽查案源确定专案稽查案源税务稽查实施工作流程图(图三)查补税款一万元以下或按规定不需立案的无问题→制作《税务稽查结论》适用简易程序向被查对象下达《税务稽查通知书 不立案→→执行程序→→→制作《税务处理决定》有问题→→ 查补税款一万元以上或按规定需立案的,填写→实地检查询问调查,核实取证,制作《税务稽查报告》适用一般程序审理程序→→→→→立→》实施稽查案《立案审批表》制作《税务稽→调帐检查稽查审理流程图 (图四)不合格→补充稽查通知书--→稽查实施 审理部门-————-→合格→审理报告--→作出处理决定--→稽查执行↓↓↓ 稽查行政处罚告知 税务处理决定书 税务稽查结论 ↓ ↓ ↓听证-→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执行管理流程图 (图五) 达到刑事立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纳税人自动履行↑↓收到审理部门下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文书送达→催缴税款、滞纳金、罚款→逾期未入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款、滞纳金、罚款入库→执行报告→案卷归档 税务处理决定书 税务处罚决定书 税务稽查结论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税务举报案件工作流程图(图六) 举报中心受理(电话、来访、来信举报或上级交办、其他部门转办)↓ ↓ ↓ ↓不属地税机关管辖 登记属地税机关管辖案件 登记备案↓ ↓ ↓转给有关部门 填写涉税举报案件交办通知书 领导批示 ↓ ↓有管辖权的部门实施稽查 登记归档↓→ 登记备案 调查、检查(按照稽查工作规程) ↓作出结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向举报中心反馈查处结果↓↓ ↓报告交办部门 向具名举报人答复↓ ↓登记归档 奖励具名举报人↓登记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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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工具-不计入社保基数的项目.docx

    四、关于不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设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  探亲  路费  、计划生育补贴、  冬季取暖补贴  、  防暑降  温费  、  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  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  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  子女补贴、  工作服洗补费  、  献血员营养补助及  其他保险福利费。       (三)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四)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五)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补助、误餐补助。指职工出差应购卧铺票实际改乘座席的减价提成归己部分;因实行住宿费包干,实际支出费用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职工集资入股或购买企业债券后发给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以及职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十一)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付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       (十五)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十六)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员的补贴。         (十七)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建立的企业年  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单位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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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实务F.doc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实务F知识点9:进出口货物增值税纳(退)税处理三、进出口货物增值税纳(退)税处理(一)进口货物增值税纳税处理1.进口货物征税范围2.进口货物的纳税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代理进口货物由代理人代缴进口环节增值税。3.进口货物的税率同国内货物:13%或17%。4.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对于征收消费税的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分为两种形式:①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②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例:某商场进口一批化妆品,价款折合人民币800000元,另该批化妆品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共200000元。货物报关后,该商场按规定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该批化妆品在国内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000元。(关税税率为20%)解:该批化妆品在进口环节、国内销售环节的增值税额计算如下:完税价格=800000+200000=1000000(元)关税=1000000×20%=200000(元)组成计税价格=(1000000+200000)÷(1-30%)=1714285.71(元)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714285.71×17%=291428.57(元)国内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2000000×17%=340000(元)国内销售应缴纳的增值税额=340000-291428.57=48571.43(元)5.进口货物的税收管理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当天。纳税地点为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纳税期限为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处理1.出口货物退税的基本规定2.出口退税的基本政策(1)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是指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2)免税但不退税出口前的环节免税,本身不含税,所以不必退税。(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针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3.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适用范围(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外,都是出口货物退(免)税货物的范围,均应予以退还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4.免税并退税的企业(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5.特定出口的货物(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6.出口免税不退税的企业(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7.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的货物(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7.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的货物和企业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1)出口的原油(2)援外出口货物(3)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对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从事出口贸易不免税也不退税。8.对生产企业出口的下列四类产品,视同自产产品给予退(免)税(3)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认定为集团成员,集团公司(或总厂)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生产的产品,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免)税。9.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时的进项税额抵扣的处理(1)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后,无论内销还是出口,须将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手续。凡未在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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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工具-文件-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近年来,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保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6号)和相关政策规定,努力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申报审核和稽核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促进了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所有制结构、就业方式和收入分配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当前一些地区在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审核和稽核工作中,存在着执行政策不统一、审核不够规范等问题,影响了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的整体效应为做好新形势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与稽核工作,现就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缴费基数的核定依据1990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之后相继下发了一系列通知对有关工资总额统计做出了明确规定,每年各省区市统计局在劳动统计报表 制度中对劳动报酬指标亦有具体解释。这些文件都应作为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二、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1三、关于计算缴费基数的具体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作为工资总额统计,在计算缴费基数时作为依据:1.计时工资,包括:(1)对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4)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5)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6)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2.计件工资,包括:(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奖金,包括:(1)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2)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等;(3)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4)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工人的奖金、体育运动员的平时训练奖;(5)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运输系统的堵漏保收奖,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从各项收入中以提成的名义发给职工的奖金等。4.津贴,包括:(1)裣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包括: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冷库低温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岗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科研辅助津贴、卫生临床津贴和防检津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护林津贴、林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津贴、水利防汛津贴、气象服务津贴、地震预测预防津贴、技术监督工作津贴、口岸鉴定检验津贴、环境污染监控津贴、社会服务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会计岗位津贴、野外津贴、水上作业津贴、艺术表演档次津贴、演出场次津贴、艺术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津贴、教练员培训津贴、运动员成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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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实务A.doc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实务A知识点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计算原理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计算原理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C+V+M中的V+M部分。根据增值税的定义,增值税额应为增值额×税率计算而来。但在实务中,一般是用间接法进行计算,即先计算出应税货物的整体税负,然后从整体税负中扣除法定的外购货物已纳税款。这样计算的结果就相当于增值额×税率,只是这种方法在实务中更易操作一些,所以得到了普遍应用。例如:生产企业将40元的原材料投入生产过程中,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为80元,以130元的价格售出。在这个过程中,货物增值了两次,第一个增值额是80-40=40元,第二个增值额是130-80=50元,共增值90元。根据增值税的定义计算的增值税额为(40+50)×17%=15.3 元。按照间接法计算的增值税额=130×17%-40×17%=15.3元。因此,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注意:增值税是价外税,如果取得的是价税合计,则应该用价税合计数÷(1+增值税税率)来换算成不含税价,再用不含税价乘以税率计算增值税额。知识点2: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在实务中,准确把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关键是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区分开来。(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或进口的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都应该计算缴纳增值税。1.货物指除了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例如:生产企业销售自己生产的水杯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需要缴纳增值税,而销售办公楼则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纳增值税。会计实务:在会计上,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进口货物企业进口货物时,作为购入方要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例如:某企业进口一批商品,价格折合人民币30000元,包装费2000元,支付卖方佣金1000元,进口运费和保险费3000元,关税税率5%。进口关税完税价格=30000+2000+1000+3000=36 000(元)进口关税=36000×5%=1 800(元)进口增值税=(36000+1800) ×17%=6 426(元)会计实务:一般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提供加工劳务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受托方要就收取的加工费计算增值税额。加工劳务是有偿加工劳务,本单位职工为本单位所提供的加工劳务不属增值税征税范围。修理修配劳务也是指有偿修理修配增值税应税货物。例如,修理汽车的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而修理大桥不属增值税征税范围。本单位职工为本单位提供的修理修配劳务不属增值税征税范围。会计实务:企业提供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注意:在确定增值税征税范围时,关键是要正确区分增值税和营业税各自的征税范围。因增值税和营业税都是对货物和劳务的流转额征税,在实务中极易混淆,总结如下:有形动产和与有形动产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不动产、无形资产以及除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外的其他劳务征收营业税。思考题:一家公司专门从事外送快餐业务,应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二)对视同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一般纳税人的有些行为本不属于有偿让货物的销售业务,但为了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不致因发生下列行为而使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也为了避免因发生下列行为而使货物销售税收负担不平衡,防止利用下列行为逃避纳税义务,税法规定要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委托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时。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满180天时计算缴纳增值税。会计实务:在发生纳税义务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例如:A公司委托B公司销售商品100件,双方签订的协议价格2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120元/件,增值税率17%。B企业将该批商品以每件2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共取得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A企业按照10%付给B企业手续费,并在B企业交来代销清单时开给B企业同样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这项业务,A企业应在收到代销清单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20000×17%=3400元。借:应收账款 23 4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2.销售代销货物(受托方)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不交纳增值税,而应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交营业税。例如: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公司代销货物,按零售价以10%收取手续费10000元,尚未收到甲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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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工具-合同财务会审管理制度.doc

    合同财务会审管理制度为了防范合同可能存在的财务、税务风险和控制税务成本,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中的所有采购、销售合同及其他合同。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会审,是指合同在正式生效前的审核。合同经财务审核后,需要签署会审单和会审意见。第三条:合同生效后,合同经办人需将一份合同原件交财务备案,作为财务收付款等业务的依据,财务部分需要签署交接清单。第四条:财务审核合同的审核要点1、合同交易对纳税的影响,有无税务成本更优化的交易方式,并论证其可行性。2、合同中关于收付款条款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并考虑对公司资金和纳税时间的影响。3、审核合同中关于发票的取得、开具、发票种类、时间等问题,如无此条款,需提请合同草拟人补充该条款。第五条:合同的草拟、其他部门会审及合同授权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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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工具-工作工具:纳税评估自测表V1.xlsx

    纳税评估自测表项目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存货余额毛利率收入费用率能耗率运费率利润率收入变动率成本变动率费用变动率存货周转率20XX年度20XX年度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20**年度1月2月3月4月5月6月固定资产折旧率无形资产摊销率所得税贡献率流转税税负率中国民企老板财税管控领军品牌整体税负率 销售收入变动率=(评估期收入-基期收入)/基期收入 销售成本变动率=(评估期销售成本-基期销售成本)/基期销售成本  期间费用变动率=(评估期期间费用-基期期间费用)/基期期间费用  销售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销售利润率=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 收入费用率=本期期间费用 ÷本期主营业务收入 能耗率=本期外购(水、煤等)数量/(主营业务收入+其他增值税应税收入) 运费率=本期运费发生额/[本期存货购进额+主营业务收入+其他增值税应税收入]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按年计算)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固定资产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无形资产综合摊销率=无形资产摊销额/无形资产原值; 所得税贡献率 = 应纳所得税额/主营业务收入中国民企老板财税管控领军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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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工具-[案例]个人以专利、股权等非货币性投资如何缴纳个税.ppt

    共建财税系统,提升20%利润,降低企业风险个人以专利、股权等非货币性投资如何缴纳个税共建财税系统,提升20%利润,降低企业风险张金宝老师以其持有的一项专利技术(取得成本10万元)评估作价5000万元,投资到A有限责任公司,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1、按照财税[2015]41号文的规定,张金宝老师应该在专利技术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技术转让收入的实现,确认财产转让所得4990万元(5000-10),应纳个人所得税998万元,同时按照文件规定,可自行制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比如张三可选择第1-4年分别缴纳1元税款,在第5年缴纳998万元税款。2、按照财税[2016]101号的规定,只要张金宝老师在不转让这笔投资股权,就可一直享受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未来转让股权时,股权转让收入5100万元,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即应纳个人所得税=(5100-10)×20%=1018万元。需要提醒的是:财税[2016]101号文件规定,允许被投资企业按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时的评估值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扣除。假设被投资企业按10年摊销专利技术,即:张金宝老师投资的A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可税前扣除500万摊销费用,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0年间每年能减少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元,累计减少纳税1250万元。案例:专利技术投资避税王先生、李先生最初各出资300万元成立a公司。1.为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王、李两位与b公司达成重组协议,b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补价方式购买王先生、李先生持有的a公司股权。其中,分别向两位发行价值3000万元的股份、支付300万元的现金,在此过程中两人各自发生评估费、中介费等相关税费100万元,于2018年6月完成。那么,王先生、李先生应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580万元【〔3000+300-300-100〕×20%】。2.王先生、李先生因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别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80万元。两人在此次交易过程中各自取得的300万元现金补价,应优先用于缴税。剩余的280万元,其选择5个公历年度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2018-2021年度,各缴纳1万元,剩余276万元于2022年度缴纳(计划缴税时间可以是2022年12月)。3.王先生为例。王先生在办理280万元分期缴税手续后的第5年,仍有278万元税款尚未缴纳。此时他转让了部分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换取的股权,如果取得的税后转让收入超过278万元,那么他应一次结清税款;如果取得的税后转让收入不超过278万元,假设为160万元,那么,剩余的118万元可以继续分期缴纳案例:用股权投资,递延缴个税2008年刘先生以1000万元购得一块土地。后其以此土地经评估作价2000万元入股b公司。过户时发生评估费、中介费等相关税费100万元。则刘先生以土地入股b公司时,不考虑其他情况,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80万元【〔2000-1000-100〕×20%】案例:用土地投资,如何缴个税个人以专利、股权等非货币性投资如何缴纳个税及合理安排1、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1)非货币性资产原值为纳税人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非货币性资产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非货币性资产原值。以股权投资的,该股权原值确认等相关问题依照《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发布)有关规定执行。(2)合理税费是指纳税人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与资产转移相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3、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个人为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被投资企业应将纳税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入本企业取得股权和分期缴税期间纳税人股权变动情况,分别于相关事项发生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协助税务机关执行公务。个人以专利、股权等非货币性投资如何缴纳个税及合理安排4、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提醒的是,政策原文中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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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工具-[案例]注销前补税动作,可避税.ppt

    共建财税系统,提升20%利润,降低企业风险注销前这样一个动作可以避免补税哦!共建财税系统,提升20%利润,降低企业风险某公司经营不善,准备注销。当初公司成立时只有30万注册资本,一直没有变动,到注销前账面的实收资本仍然是30万。经营期间一直是老板在不断地往公司填补资金,所以还挂有老板支付给公司的借款——其他应付款300万,未分配利润-60万。公司已无力还款,老板也认为公司是自己开的,不需要公司还款,于是放弃了对公司的债权。结果,注销过程中税务局认定的可弥补亏损只有50万,而老板放弃债权的300万其他应付款,被认定为企业当年的收入,最后公司补缴了6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并且,算出公司最后的盈余有38万元,比注册资本还要多8万,税务局又让老板补缴了个人所得税1.6万。此次注销,一共补缴了64.1万的税。案例:公司注销共建财税系统,提升20%利润,降低企业风险就上面的例子来说,关键在于老板放弃了对企业的债权,所以导致企业补缴了大额的企业所得税。因为按照债务重组的原理,企业虽然不用还钱了,但不用偿还的应付款项按照规定应作为企业的债务重组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共建财税系统,提升20%利润,降低企业风险企业注销时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大家都知道税法跟会计准则是有差异的,所以汇算清缴时会有各种调增调减项。税务局认定的可弥补亏损只有50万,比账面上的亏损60万要少,所以补缴的企业所得税=(300-50)*25%=62.5万元。还有老板缴纳的个税,因为老板是自然人股东,最终算出企业有盈余的话,就相当于老板收回了30万的投资资本之后,还挣到了额外的钱。所以企业盈余超过实收资本的部分,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 20%的税率来征收个人所得税=(38-30)*20%=1.6万元。想必这家公司的老板非常心痛:公司都亏成这样了,还白白补缴了这么多的税!企业严重亏损还缴纳高额税金听起来确实很不可思议,虽然资金都是老板出的,老板既是企业债权方又是企业股权所有者,但债权金额大股权金额小,这个差别就导致了企业承担不同的税负。共建财税系统,提升20%利润,降低企业风险也有税务人士曾提出这样一个操作方案,就是在清算和注销之前,将老板的债权转为股权。公司清算前,假设老板手头有流动资金60万,对企业进行增资,将注册资本增加到90万,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 60万贷:实收资本 60万增资之后再将这60万还款给老板,分录如下:借:其他应付款-老板 60万贷:银行存款 60万增资再还款,如此循环五次,实收资本增加了300万,其他应付款也冲掉了300万。这样,注销时企业不需要再因为不必偿还的应付款项而补缴企业所得税。实收资本变成了330万,也会远远超过最终算出的盈余,本来就亏钱的老板也无须再补缴个人所得税。共建财税系统,提升20%利润,降低企业风险其实,该企业财务人员如果能在公司成立时想得长远一点,建议老板事先对股权结构进行合理的设计,或者在经营过程中,慢慢调整股权与债权的比例,也许就不会面临注销时补税的情况了。毕竟,注销前频繁的"增资+还款"的操作也会比较容易引起税务局关注的。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旨在让大家知道,税收筹划并不是某一项业务、某一个节点做的事情,而是应该从企业的整体战略考虑和出发,提前在业务流程上系统性地合理设计与规划,最后达到预期的筹划效果。税收筹划,不仅仅是要帮企业合理节税,更应该懂得如何避免让企业多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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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实务B.doc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实务B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在实务中,报税人员往往会把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的业务相混淆。我们来总结这一部分税务处理的规律:(1)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不管是向外部移送,还是内部使用,均视同销售进行处理,计算销项税额。(2)外购的货物:如果是向企业外部移送,视同销售处理;如果是内部使用,其进项不允许抵扣,已抵扣的,要将进项转出。例如:某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本月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00万元(不含税价),其成本为80万元。将一批售价为19.8万元的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其成本为18万元。用一批自产产品对外投资,其成本为18万元,双方协商不含税价为20万元。用一批自产产品对外捐赠,成本5万元,不含税平均售价为5.5万元。零售一批库存积压物资,成本为5.4万元,取得零售收入7.02万元。处理如下:(1)销售产品:销项税=100×17%=17(万元)借:银行存款 1 17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 0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000贷:库存商品800 000(2)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借:在建工程 213 660贷:库存商品 18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3 660(3)用自产产品对外投资:销项税额=20×17%=3.4(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 234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 000贷:库存商品 180 000(4)对外捐赠:销项税额=5.5×17%=0.935(万元)借:营业外支出64 350贷:主营业务收入 55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 350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50 000贷:库存商品 50 000(5)零售产品:销项税额=7.02/ (1+17%)×17%=1.02(万元)借:银行存款 70 200贷:主营业务收入 6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 200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54 000贷:库存商品 54 000上述销项税额合计=17+3.366+3.4+0.935+1.02=25.721(万元)知识点3:混合销售及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增值税处理(三)混合销售及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增值税处理1.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同时涉及非应税劳务(即应征营业税的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税务处理:混合销售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是征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只征增值税。其销售额应为货物的价款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数,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应视同含税销售额处理,且该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凡符合规定的,在计算混合销售行为增值税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例如:家具厂销售家具30000元,同时送货上门,并单独收取1000元运费,则家具厂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0000+1000 / (1+17%)]×17%=5245.3(元)从这个例题中我们可以看到增值税混合销售业务的特点:(1) 此企业的主业是销售业务(2) 送货业务从属于销售业务(3) 货款和运费向同一方收取总结: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例如:商场销售对于所售商品送货上门,为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特殊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兼营非应税劳务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二者之间并无直接的从属关系,这种经营活动就称为兼营非应税劳务。兼营非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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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工具-公司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的常用工具.doc

    公司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的常用工具总体思路 (一)管理层重视税务风险管理  如果一个公司的管理层忽略税务风险管理或者认为只要合法经营便不存在税务风险,那么公司便丧失了税务风险控制的管理基础。因此,经理层的支持是公司进行税务风险管理根本条件。(二)分析公司的业务流程,明确面临的税务风险公司业务流程决定了公司适用税种、税率和纳税方式等,因此,公司财务人员必须和业务人员一起分析公司的业务流程,包括:1、各种销售流程的税务情况分析;2、各种采购流程的税务情况分析;3、特殊业务流程的税务情况分析。(三)定期稽核公司税务和财务只有定期稽核公司税务,公司方可提前发现公司面临的税务问题,从而将税务风险控制在萌芽状况。包括:1、稽核销售、收款业务流程;2、稽核采购、付款业务流程;3、稽核相关单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4、相关税收优惠的利用程度稽核;5、特殊税种(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的稽核。(四)在年度结账前稽核公司税务年度结账前稽核公司税务可以在年度结账前针对稽核发现的问题进行账务调整。此一流程对公司所得税的影响较为深远,从此前发生的一些案例分析,我们发现由于未执行年度结账前税务稽核程序,导致公司多缴所得税的案例在实务中屡见不鲜。(五)强化公司在税务方面的沟通能力不要步入认为税务局来查账便是找麻烦的误区,要知道税务人员查账是职责所在,如同公司的员工要上班一样。只有对其工作理解和支持才能更好的降低税务风险。特别是在一些法令规定较模糊的税务问题的处理上,强化沟通可以较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有效确定公司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的关键点 关键部门 关键人员 关键点  高阶主管董事长、总经理1、确定公司的经营理念; 2、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及两者和税务的相关性;3、对税务风险的重视程度。 财务部门财务经理、税务、会计人员1、分析公司现有的业务流程,确定税务和经营方面的匹配程度; 2、确定公司的税务优惠利用程度;3、确定公司的发票管理条件和流程;4、确定公司财务会计处理的规范程度;5、改善和当地税务部门关系;6、建立公司的税务风险管理流程,并在其中扮演关键角色。 采购部门/销售部门采购经理、采购人员/销售经理、销售人员 1、和供应商或客户确定交易的模式,诸如:保税交易或非保税交易。 2、和供应商或客户确定物流和金流的模式,诸如:发票开具的方式、时间、发票的种类,款项支付的方式。3、保持和财务部门的互动,在发生新交易模式后,需征求其意见,以确定对公司最有利的交易模式。有效确定公司税务风险管理的关键部门和关键人员   关键部门 关键人员 高阶主管  董事长、总经理 财务部门 财务经理、税务、会计人员 采购部门 采购经理、采购人员 销售部门 销售经理、销售人员公司常面临的税务风险分析(一)在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设计上所面临的税务风险1、投资架构、股东成分;2、营业范围;3、销售、采购的业务流程(或经营方式)。(二)未善用税收优惠所面临的税务风险(三)收入、成本、费用的处理方式所面临的税务风险1、收入的确认;2、成本费用的确认;3、特殊收入和成本项目的确认。(四)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风险1、有形资产的销售和采购;2、无形资产的提供和取得;3、劳务的提供和接受;4、内部融资;5、利用避税天堂进行业务往来;6、向总机构支付管理费;7、弱化子公司资本,然后以债务形式投入子公司。(五)发票管理方面的风险1、增值税发票使用保管方面的风险;2、增值税虚开、代开方面的风险;3、取得虚开、代开发票及假发票的风险。(六)在增值税、营业税及其他税务处理上的税务风险    具体包括:特殊经营行为、印花税的税务处理。(七)公司所处税务环境导致的税务风险接受稽查时,被稽查企业享有的权利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2.要求保守秘密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3.如果稽查人员到企业检查不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或人数少于两人以上的,纳税人可以拒绝检查。4.税务稽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被查企业有权要求他们回避。5.税务稽查人员调取账簿及有关资料时应当填写《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清单》,并要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6.税务稽查人员取证过程中,不得对当事人和证人引供、诱供和迫供。7.属于金融、部队、尖端科学等保密单位的,必须要求税务稽查人员提供《税务检查专用证明》。8.税务稽查人员查封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未能提供有效的《查封(扣押)证》、《查封商品、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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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工具-企业税务管理制度.doc

    企业税务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合法运营、诚信纳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对企业的税务登记及年审、账证管理、纳税申报等项工作均做了详细说明财务部相关人员须遵照执行。 第2章税务登记及年审管理第3条税务登记、税务变更登记、税务换证登记、登记证年审统一由财务部相关人员自行办理,并报财务部主管和总经理备案。第4条财政、税务登记应按照下列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1.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统一代码证书等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税务、财政登记。2.根据财税部门规定的统一标准,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3.持填写好的《税务登记表》及规定应报送的有关资料、合同等,到财税部门办理登记并领取财税登记证。第5条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如发生下列内容的变化,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税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税务变更登记。1.企业(单位)名称改变。2.法人代表改变。3.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的改变。4.住所或经营类型改变。5.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改变。6.增、减注册资本。7.隶属关系改变。8.生产经营期限改变。9.银行账号、记账本位币或结算方式改变。10.其他相关内容改变。第6条财政、税务登记换证,办理年审,应提供下列资料及办理相应手续。1.财务部人员办理财税登记换证时,填写换证登记表(一式三份),备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原财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开户银行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到财税部门办理,并领取登记证。2.每年4月底前(特殊规定除外)完成财税登记证年审,办理时填写一式三份的年检表,带年度审计报告、营业执照、财税登记证原件及副本到财税部门办理。第7条财务人员按照财政部门、税务机关的规定使用财税登记证件;财税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毁损、买卖或者伪造。第3章账证管理第8条每月必须计提当月应交税款,根据实际缴纳的税款,当月做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出现实交数与计提数不符时,当月税差必须做相应的账务调整。第9条为了办理各种税收优惠的需要,相关财务人员应将每月的完税凭证或已交税款的缴款书原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严禁丢失;每月根据完税凭证及已交税款的缴款书复印件填写报销回单,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入账。第10条相关税收记账凭证、账簿、完税凭证、缴款书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编造或擅自损毁。第11条相关税收的记账凭证、账簿、完税凭证、缴款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永久保存(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章发票管理第12条财务部每月一次定期对发票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其相关发票管理详见《发票管理制度》。第5章纳税申报管理第13条财务部每月(季)自行到各自所属财、税局(所)申报。第14条相关财务人员必须在税局(所)规定申报的申报期限内到所属税局(所)申报,如申报期有变动,以税局(所)公布的信息为主。第15条有关财务人员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下列资料。1.纳税申报表。2.财务报表。3.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第16条每季度结束后日内,财务部根据企业性质填报所属财局、税局要求的报表,并直接到银行交纳税款。第17条每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各分企业应于每年月日前(税务机关另有规定除外)自行到所属税局申报,多退少补,说明退补原因,及时向地区企业财务部税务组及主管税务领导反映情况,补办有关部门付款审批手续,补交税款。第6章税务评估管理第18条财务部门必须每月在纳税申报期间结束后日内把当期纳税申报表原件一份(盖有税务机关申报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完税凭证或已交税款的缴款书及付款审批表复印件各一份,报送上级主管。第19条财务部必须每月日前根据企业营业收入情况对当月的税收缴纳情况进行预测,提供预测表给上级主管,以便尽快组织、调度资金,解决企业缴税资金。第20条当月如遇到税款较大、资金较紧的情况,财务部门必须在每月日前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延期纳税申请。第21条计划外的特殊税务处理事项必须报总经理审批。第22条财务部负责办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及董事会利润分配所需的完税证明;办理后要把相关资料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第7章税务检查管理第23条财务部主管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纳税事项情况,出具税收检查结果报告及解决建议,检查结果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第24条财务部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第25条接受税务机关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财务部上级主管,以便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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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工具-“税收洼地”政策情况一览表V1.pptx

    共建财税系统,提升20%利润,降低企业风险解决问题税优地组织形式实际税率个人所得税个人长期收入个体工商户全年收入抵扣后税负30w部分0.53%30-60w部分0.78%60-120w部分1.26%120-200w部分1.75%200-500w部分1.99%或全额收入1.72%企业利润转移独资&合伙企业全年收入抵扣后税负15w部分0.007415-30w部分0.012330-60w部分0.022060-100w部分0.0317100-500w部分0.0336500w以上部分0.0364个人临时收入**自然人税局代开1.5%个税3%增值税普票4.86%实际税负股权转让**独资&合伙企业20%缴税,返还6.4%实际税负13.6%**独资&合伙企业个税3.5%实际税负3.5%企业所得税**公司完全免征购买基金分红免税5%成本税收洼地政策情况一览表共建财税系统,提升20%利润,降低企业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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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工具-纳税评估指标体系.xlsx

    比率分析类指标变动率分析类指标指标性质(分析方法)变动率分析类指标配比比较分析指标配比比较分析指标配比比较分析指标控制分析绝对值比较分析指标2、内资所得税指标性质(分析方法)变动率分析指标比率分析指标配比分析指标指标名称税收负担率 销售毛利(益)率税收负担变动率销售毛利(益)变动率销售毛利(益)变动率销售额变动率销项税额变动率∶应纳税额变动率进项税额变动率∶应纳税额变动率税负变动率∶销售毛利(益)变动率税负变动率∶销售毛利(益)变动率销售额变动率∶销售成本变动率应付账款变动率∶进项税额变动率应收账款变动率∶销项税额变动率应收账款变动率∶销项税额变动率存货变动率∶销售成本变动率存货变动率∶销售收入变动率存货周转率∶资金周转率长期投资增加额分析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增加额分析在建工程增加额增值税纳税申报销项税金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抄税税金对比进项税额控制数应税销售额控制分析指标名称收入负担变动率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增值税纳税申报进项税金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税金对比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产品销售(营业)成本变动率期间费用变动率销售(营业)利润变动率利润总额变动率税收负担率(名称应修改为收入负担变动率)收入利润率收入费用率收入成本率投资利润率投资收益率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期间费用变动率与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同步分析利润总额变动率与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同步分析销售(营业)成本变动率与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同步分析销售(营业)成本变动率与销售(营业)利润变动率同步分析 时期一般纳税人按月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纳税人类型范围取数时间所属时期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时间描述时点取数时间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流通企业)时间逻辑企业年度申报后企业年度申报后时间逻辑计算公式收入负担变动率=分析期收入负担变动率-基期收入负担变动率/基期收入负担变动率收入负担变动率=应纳所得税额/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分析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销售(营业)收入额/基期销售(营业)收入额分析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销售(营业)收入额/基期销售(营业)收入额分析期产品销售(营业)成本-基期产品销售(营业)成本/基期产品销售(营业)成本分析期期间费用合计-基期期间费用合计/基期期间费用合计分析期销售(营业)利润-基期销售(营业)利润/基期销售(营业)利润分析期利润总额-基期利润总额/基期利润总额分析期应纳所得税额/分析期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分析期利润额/分析期销售(营业)收入额分析期期间费用额/分析期销售(营业)收入额分析期产品销售(营业)成本额/分析期销售(营业)收入额分析期企业申报利润额/实收资本额分析期投资所得/分析期投资成本综合折旧率=分析期折旧额÷(分析期固定资产期初原值+分析期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分析期减少固定资产原值)销售(营业)成本变动率/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期间费用变动率/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利润总额变动率/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销售(营业)成本变动率/销售(营业)利润变动率 计算公式税收负担率=应纳税额/销售收入 销售毛利(益)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销售毛利(益)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税收负担变动率=(分析期税收负担率-基期销售税收负担率)/基期销售税收负担率销售毛利(益)变动率=分析期销售毛利(益)率-基期销售毛利(益)率/基期销售毛利(益)率其中:其中:销售毛利(益)变动率=分析期销售毛利(益)率-基期销售毛利(益)率/基期销售毛利(益)率销售毛利(益)变动率=分析期销售毛利(益)率-基期销售毛利(益)率/基期销售毛利(益)率销售额变动率=分析期销售额-基期销售额/基期销售额销售额变动率=分析期销售额-基期销售额/基期销售额销项税额变动率∶应纳税额变动率=销项税额变动率/应纳税额变动率销项税额变动率=分析期销项税额-基期销项税额/基期销项税额应纳税额变动率=分析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进项税额变动率∶应纳税额变动率=进项税额变动率/应纳税额变动率进项税额变动率=(分析期进项税额-基期进项税额)/基期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变动率=(分析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税负变动率∶销售毛利(益)率=税负变动率/销售毛利(益)变动率其中:其中:其中:其中:税负变动率=分析期税负率-基期税负率/基期税负率销售毛利(益)变动率=分析期销售毛利(益)率-基期税负率/基期销售毛利(益)率销售额变动率∶销售成本变动率=销售额变动率/销售成本变动率销售额变动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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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工具-案例-《个人劳务费是否要开发票》.docx

    个人劳务费如何入账?是否要开发票?个人劳务费报账一直是让大家头痛的问题,一方面个人劳务难以提供发票(到税局代开发票嫌麻烦),另一方面很多公司财务要求提供发票,如何解决?先来看看下面两个案例:案例一公司产品做宣传,在外面找了个高手,花3000元做了一个PPT,做完了要付款了,财务让拿发票,但是该技术是业余干这个,无法提供发票,该怎么办?案例二公司要搬到隔壁一栋楼,找了几个力工,200块一天。帮着把座椅搬运完后,要支付工钱了,也没有发票,怎么办?其实,上述问题我们常会遇到,一些零星的劳务工作会找个人来完成,而对于个人来说,在取得这些收入的同时,要求他们提供发票真的是非常难。那么,该如何来处理这些没有发票的事项?无法取得发票,可以入账?这里,我们需要明白,做账之前,会计人需要知道准则是怎么规定的,也需要清楚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差异所在,而千万不要把税法规定当成会计准则来做账。《基本准则》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第三十三条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实质重于形式,会计确认计量应该按经济实质确认,发生了支出,就应该确认,发票只是一种形式要件,就算没有发票,还有支付流水凭证、有内部支付流程、有对方的签收证明,这些都是做账的依据,我们应如实按规定入账。根据劳务费具体情况,计入相应成本或费用科目。同样是干活,劳务费就要发票?为什么给员工发工资需要做个工资表而不用发票,而请几个力工干活就需要发票呢?其实很简单,因为员工和企业是雇佣关系,而力工和企业是非雇佣关系,也就是劳务关系。而税法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当然不需要发票。而独立劳务关系,对方提供的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为什么要紧盯着发票不放?《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只要是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支出就准予税前扣除。但是实际中往往会依据《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来判断,没有发票或者取得发票不合规就不能扣除。因为税务在实际征管中还是以票控税,简单的说就是,哪怕业务真实,没有发票,税局也可能不认可这笔费用,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 1 / 2当然,这也不是说有发票就可以扣除,税前扣除首先是要建立在业务真实的基础上,业务真实就需要有证据链等实质性要件,发票这个形式要件通常也不可或缺。确实无法获得发票,怎么办?对于个人来说,提供发票唯一的方式就是去税务局代开发票,支付方凭借代开的发票税前扣除即可,所以对于文章开头的案例一,解决办法就是代开发票。但是像案例二这种情况,代开发票也是件麻烦事情,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也给了一个方便。28号公告规定: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通常是按次不超过300-500,按月不超过3万,具体以最新各地政策为准)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所以案例二的力工支出,金额不大时,可以凭支付凭据列支,不用开具发票。友情提醒:1、企业如果经常发生的且金额大的业务还是需和正规单位合作,比如存在大量临时用工、季节性用工的单位,辅助用工较多的单位,可以选择劳务派遣公司,从而合规的取得劳务发票进行税前列支。2、对于不可避免的个人劳务费,金额零星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造表发放,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当然,别忘了个税申报,零申报也要做的); 达到起征点的,到税局申请代开发票。可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具体所需资料通常包括: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相关劳务合同等等;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3、如果对劳务费收入很高且经常发生,自然人会承担比较高的税负(旧个税法下要承担20~40%的累进税率;明年新个税法实施后,个人劳务所得将并入综合所得,最高达45%的税率,具体如何代扣代缴,尚要等待税务部门的实施细则)。对高收入人群,可以考虑通过在税收洼地,由自然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公司等方式,通过核定征收形式,降低税负。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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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工具-参考工具:企业所得税-行业平均税负率参考值V1.xlsx

    企业所得税预警税负率参考序号行业预警贡献率 1餐饮业2.00%2道路运输业2.00%3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1.50%4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00%5房地产业4.00%6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00%7纺织业1.00%8纺织业——袜业1.00%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0%10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1.50%11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1.50%1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4.00%13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00%14计算机服务业2.00%15家具制造业1.50%16建筑安装业1.50%17建筑材料制造业3.00%18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2.00%19金属制品业2.00%20金属制品业——弹簧3.00%21金属制品业——轴瓦6.00%22居民服务业1.20%23零售业1.50%241.00%25农、林、牧、渔服务业1.1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序号行业26农副食品加工业1.00%27批发业1.00%28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00%29其他采矿业1.00%30其他服务业4.00%31其他建筑业1.50%32其他制造业1.50%33其他制造业——管业3.00%34其他制造业——水暖管件1.00%35商务服务业2.50%36食品制造业1.00%37塑料制品业3.00%382.00%39通用设备制造业2.00%40畜牧业1.20%41医药制造业2.50%42饮料制造业2.00%4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1.00%44娱乐业6.00%45造纸及纸制品业1.00%46专业机械制造业2.00%47专业技术服务业2.50%48专用设备制造业2.00%49租赁业1.50%预警贡献率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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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实务D.doc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实务D知识点6: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四、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不能滞后计算,进项税额不能提前抵扣。(一)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方法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注意:①这里的税率为17%或13%。②计算销项税额的基数是不含税价。如果取得的价款是含税价,要将其换算为不含税价再进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或13%)1.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价外收入,如价外向购买者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等)。销售额=价款+价外收入销售额中不包括:(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①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印制的财政收据,款项全额上缴财政。(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注意:①凡随同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②价外费用一般都视为含税价,要将其换算为不含税价。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于2009年9月10日采用预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700 000元。协议约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为1 000 000元,增值税额为170 000元;乙公司应在协议签订时预付60%的货款(按销售价格计算),剩余货款于两个月后支付。甲公司于2009年10月2日发出商品。解:甲在发出商品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1)收到60%货款时:借:银行存款 600 000贷:预收账款 600 000(2)发出商品时:借:预收账款 117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2.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因购买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折扣销售不同于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销售折让发生在货物销售以后,由于货物品种和质量问题,而给予对方一定的价格减让。对销售折让可以按折让后的货款确定销售额。(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的收购价格。但金银首饰的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算增值税。(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还本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到一定期限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购货方全部或部分价款的一种销售方式。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以物易物双方均应做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注意: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如收到的货物不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例:甲企业为生产钢材的企业,乙企业为生产机器设备的企业。甲企业以市场价为60000元的钢材换取乙企业市场价为60000元的机器设备,乙换入的钢材用于生产机器设备。双方分别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钢材与机器设备的成本均为45000元。解:甲企业:借:固定资产  6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00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借:主营业务成本 45000贷:库存商品 45000乙企业:借:原材料 6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00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借:主营业务成本 45000贷:库存商品 45000(5)包装物押金的处理①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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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工具-税务风险管理制度.doc

    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合法经营、诚信纳税,防范和降低税务管理风险,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一)公司所有的税务规划活动均应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二)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应当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三)公司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日常税务工作事项和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均应符合税法规定。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参照执行。第二章 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第四条公司应当根据经营特点和内部税务风险管理的要求设立税务管理部门和相应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目前公司税务管理部门为财务中心。第五条公司税务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履行税务管理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职责:(一)制订和完善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其他涉税规章制度;(二)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税务影响分析,提供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三)组织实施公司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日常税务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四)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分、子公司开展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和沟通机制;(六)组织公司内部税务知识培训,并向公司其他部门提供税务咨询;(七)承担或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账簿凭证和其他涉税资料的准备和保管工作;(八)其他税务风险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涉税业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资质、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涉税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第三章 风险识别和评估第八条公司税务管理部门应当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公司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公司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第九条公司应当结合自身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和实际经营情况,重点识别下列税务风险因素,包含但不限于:(一)公司组织机构、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二)涉税员工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三)相关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四)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及行业惯例;(五)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六)其他有关风险因素。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税务风险评估由公司税务管理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也可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对税务风险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识别和评估原有风险的变化情况以及新产生的税务风险。第四章 风险应对策略与内部控制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根据税务风险评估的结果,考虑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在整体管理控制体系内,制定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合理设计税务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全面控制税务风险。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条件,从组织机构、职权分配、业务流程、信息沟通和检查监督等多方面建立税务风险控制点,根据风险的不同特征采取相应的人工控制机制或自动化控制机制,根据风险发生的规律和重大程度建立预防性控制和发现性控制机制。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针对重大税务风险所涉及的管理职责和业务流程,制定覆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关键控制环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第十五条 公司因内部组织架构、经营模式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受行业惯例和监管的约束而产生的重大税务风险,可以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以寻求主管税务机关的辅导和帮助。第十六条 公司税务管理部门应当参与公司重要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包括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并购或重组、经营模式的改变以及重要合同或协议的签订等,并跟踪和监控相关税务风险。第十七条 公司税务管理部门应当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税务风险:(一)参与制定或审核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涉税事项的政策和规范;(二)制定各项涉税会计事务的处理流程,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三)完善纳税申报表编制、复核、审批以及税款缴纳的程序,明确相关的职责和权限,保证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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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工具-税务自查指引.doc

    编号:通用税收事项自查指引 通用税收事项自查指引.11增值税..12 营业税343消费税.534 城市维护建设税.605 教育费附加..626 企业所得税..637 个人所得税.1488 印花税..1659 土地增值税.17110 房产税.17411 城镇土地使用税..17712 契税18013 车船(使用)税..185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自查要点o检查企业销售收入的结算方式,确认是否存在应税销售额未申报纳税的情况,主要包括: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是否存在货物已经发出,未收到货款而不申报纳税的情况。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时,是否存在已经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而不申报纳税的情况。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时,是否存在发出商品时不申报纳税的情况。采用交款提货销售方式销售时,货款已收到,提货单和发票账单已交给买方,但买方尚未提货情况下,是否存在企业未及时申报增值税的情况。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申报纳税的情况。采取委托代销方式销售货物,是否存在未按税法规定的日期申报纳税的情况。2)自查程序o查阅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根据摘要内容和凭证字号,调阅有关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将销货发票、出库单等单据上记载的发出商品的时间等内容,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记录进行比较分析,核实增值税税金是否在规定的限期内缴纳。o审查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销售合同,根据记账凭证所附的发货证明、收货证明,确认其发出日期;结合银行结算凭证回单联及发票开具日期,对照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账等,核实企业是否有不及时结转收入而延误纳税申报的情况。o对于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检查库存商品、预收账款、应收账款、及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核实企业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发出货物时不作账务处理或只做货物减少的账务处理,有无滞后实现收入、不如期纳税的问题。o抽查大额赊销、分期收款销售合同,核实企业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货款结算到期日进行账务处理,有无只根据实际收款结转收入而不根据应收款结转收入的问题;有无只根据全部货款收齐时结转收入而不是每次收到货款都结转收入的问题,有无将收到的货款长期挂入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待处理财产损益等科目的问题。对委托代销业务,通过代销合同订立的结算时间核查实际商品销售实现的时间,是否有延期做销售的现象;审查在收到代销清单前是否收取货款,收到清单后是否及时结转销售;审查发出代销商品是否超过180天,核实有无延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不计销售的问题。3)税法规定页号 1 [ 121 ]编号:o《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法字[1993]38号)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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