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股协议书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公司,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应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一、乙方同意投资入股 ,共计股金元整,并在约定时间将资金打入甲方账户;甲方授权乙方自年 月 日起为甲方股东,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在此期间享受比例分红及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以及股东责任。股金退还时按公司退股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入股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1、享有每年按比例纯利润分红。2、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公司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3、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公司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4、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四、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2积极协助公司内落实各项措施。3全力保障公司内正常运营。4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五、禁止行为: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2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七、其他事项: 1、乙方不承担入股前甲方的一切债务 ; 2、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3、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股东签字:乙方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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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 编号:出质人:XXX(以下简称出质人)质权人: XXX (以下简称债权人或质权人)鉴于:1、根据出质人与债权人签署的《借款合同》(编号:,简称主合同),债权人向出质人提供借款不超过人民币XX万元(大写:)。2、为确保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得到完全、适当的履行,保障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债权的实现,出质人同意将其持有的XX公司 XX %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出质股权所代表的出资额XX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双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就股权质押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1. 质押标的1.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标的为出质人持有的XXXXX公司%的股权,出质股权所代表的出资额:XX万元。1.2本合同项下的质权效力及于质押标的及本合同生效后质押标的因分红、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形成的派生权益以及本合同生效后出质人向是XX公司增资所取得的股权。2. 主债权2.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标的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全部借款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本合同项下质押标的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XX】万元,以主合同约定为准。2.2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标的所担保的范围除了上款所述主债权,还及于主债权项下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主债权和质权所发生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3.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本合同项下质押标的所担保的主债权所对应债务的履行期限依据主合同之约定1确定。4.质押手续4.1本合同签署后,出质人和质权人应持本合同及其他办理质押登记所需要的文件至债务人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出质人应确保在前述期限内将质权人登记为质押股权的唯一的质权人。股权质押登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股权质押登记证明文件为准。股权质押登记证明文件由质权人保管。4.2本合同生效后且质权有效设立前,质押标的发生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出质人增资等而形成派生股权的,质权人与出质人应按4.1条约定将派生股权和质押标的一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有效设立后,质押标的形成派生股权的,质权人与出质人应在出质人正式获取派生股权且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对派生股权办理追加质押登记手续。4.3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期间为:自质押有效设立之日起,至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应付款项全部付清并且质押登记注销后止。5. 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5.1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5.2出质人保证对质押标的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签订本合同时质押标的上未有任何形式的优先权(因本合同或经质权人书面同意设定的优先权除外)及其它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或可能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法定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5.3不存在任何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针对质押标的和/或出质人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且在本合同所述质权设立前亦不会发生前述情形。5.4质押标的未被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且在本合同所述质权设立前亦不会发生本款所述情形。5.5在质权存续期间,如发生或可能发生任何对全部或部分质押标的的价值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出质人一旦知悉,应立即通知质权人。5.6出质人承诺,如果质权人将部分或全部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则出质人除对未转让的主债权继续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外,同时继续对转让部分的主债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5.6质权存续期间,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对将导致质押标的价值减损的股东会决议投赞成票或作出该等股东决定。当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后,出质人行使股东权利,须征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5.7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或促使债务人履行法定程序。6. 质押标的管理6.1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押标的擅自出售、交换、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标的。6.2出质人有义务保证质押标的不受到司法冻结、不被强制执行。一旦出现质押2标的被冻结的情形,出质人有义务在被冻结之日立即通知质权人。6.3质押标的价值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无论质权人有无要求,出质人均有义务向质权人增加或重新提供经质权人认可的担保。6.4经质权人同意转让质押标的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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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款 协 议出借方:借款方: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 )元整。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率为百分之八。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1、借款时间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出借方将于 年 月 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2、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方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如果不能到期偿还,则用借款金额置换借款方公司股权,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如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乙方具有优先足额受偿权。第五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一)借款方义务1、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2、 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二)出借方义务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第六条 违约责任: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4、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其它:本合同为主合同,股权质押协议双方另行签订,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盖章):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 公司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一、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主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借款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二、质押合同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金额为(大写):元。(小写:¥ )三、因甲方公司为独立股东,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即视同具备法定效力。且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如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乙方具有优先足额受偿权。四、如主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主合同规定相一致。五、如甲方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则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七、本合同生效后,除非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八、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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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变更步骤及所需材料一、到地税局缴纳股权变更的印花税并拿到地税局开具的完税证明。二、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事宜:1、需要授权委托书(盖公司的公章)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容可根据工商局要求填写,也可电子版填写好后打印出来)3、股东出资信息表(加盖公司公章)4、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字盖章)5、股权转让协议6、章程修正案(盖公司公章)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本(如果是三证合一的本子,就不需要上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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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众筹研究院 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根据《香港工商总会企业法》、《香港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深圳XX发展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海南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XX创业投资股份公司,深圳XX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济南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XX科技公司等发起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投资XX众筹研究院,特制定如下协议。第一条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称:1·XX众筹研究院 2·经营范围:3·法定代表人: 参股计划及规则:第二条 募股规模:第三条 参股限制:一、每股人民币100000元,每个股东最低持股数为1股,一股一票,单个股东最高持股数为25股,发起人可增至30股,对外融资募集股暂由法人代持,代持股总数不得超过10股,代持股并且不具有表决权。二、股东可同时在分公司参股,规则与此相同。第四条 股权转让:一、经全体股东同意可退股及转让。如放弃股权,则该股权收益列入公益活动捐献。二、股权可以溢价转让,为保证新股东的赢利系数,应以股东、候选参股者、其他人员的顺序转让。三、投资方式深圳XX发展有限公司出资现金200万,XX有限公司出资现金170万,海南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出资现金130,深圳XX创业投资股份公司出资现金100万,深圳XX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出资现金100万,济南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出资现金100万,深圳市XX科技公司出资现金20万,运营团队以薪资及奖金折现80万出资,自愿入股参与有限公司的运营工作;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年终按照参股份额比例予以分红。第五条盈余分配 盈余分配:管理方负责公司的全权管理,其他股东不得参与,管理方按照股东的投资比例保证股东每年收益率分红,管理方根据每年的经营情况向董事会作财务汇总及财务报表,如果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股东有权取消管理方的管理资格。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1、入股:a)需承认本合同;b)需经公司管理方发起股东同意;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股:a)无不可抗拒力量一年内不得退股;b)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约定,股东有权提出退股;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诉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d)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e)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占比股份。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运营届时所有资产比例核算。不得转让给与公司有经营业务冲突及竞争对手的第三方公司或个人。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股东的权利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1、职勇先生为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a)对外业务开展指导及审核批准合同订立;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c)公司所有资金的安全负责审核审批;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e)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事务。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a)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可行性方案与报告的审核及表决;b)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c)检查公司经营情况;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e)公司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f)股东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各股东所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g)在公司正常运营的时间内,所有股东可向运营团队提供有效建议或意见;第八条 禁止行业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方可。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a)公司经营期届满;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经营;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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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合作协议书甲方: 乙方:住址: 住址: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丙方: 丁方:住址: 住址: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第一条、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丙、丁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第二条、关于公司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公司注册全称为: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 (大写) 2、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乙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丙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丁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3、公司住所为:4、公司的法人代表为:5、公司经营范围为:第三条、关于董事会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1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4、董事会相关职务由董事会成员协商选举,并限定期限考核。第四条、权利与义务1、甲、乙、丙、丁均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但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 2、为了明确甲、乙、丙、丁四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丙、丁四方需要合理分工。具体分工如下:1)、董事长由: 担任。主要负责公安、消防等一切对外行为,不直接参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2)、执行董事由: 担任。直接负责公司内部运营管理,传达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直属下级、公司总经理。3)、董事会成员由: 担任。4)、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3、 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每季由执行董事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分析近期经营状况及制定新的经营战略目标。 4、甲、乙、丙、丁四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丁四方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董事会有权罢免其职权撤回股份并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己见,可召开股东会议商讨,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执行董事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丙、丁四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需召开董事会,在挣得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后可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第五条、利润分红1、甲、乙、丙、丁为公司董事(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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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进入与退出机制进入与退出机制进入机制:进入条件: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及需要,拟引入股东需与原股东志同道合,对企业的发展能有所帮助,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进入方式:如引入新的股东,原股东同意 以同比例稀释的方式 或原股东一致书面同意的方式向其转让股权。退出机制:按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股东可以对内、对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股权以实现退出,否则按下列情形采取有区别的方式实现退出:一、 当然退出(原价回购)泽亚企业管理咨询认为:股东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以原认购价格代为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并不再发放其当年度的红利:1. 股东丧失劳动能力的;2. 股东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3.股东达到法定或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4.作为股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5. 股东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或拒绝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取消其股东资格的;6.由于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致使本合同在法律或事实上已经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的根本目的已无法实现;7. 其他非因股东过错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如发生上述情形不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如股东不担任公司职务)及公司的发展,则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该股东可以保留股东权利。二、 除名退出(无偿回购)股东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自行取消其股东身份,无偿收回其股权,并不再发放当年红利,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进行赔偿:1.未满 年主动辞职的;2.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擅自转让、质押、信托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其持有的股权;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5.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自营、与他人合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根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的考核,考核年度内累计三次月度考核为岗位不合格或者连续两个月度考核为岗位不合格;8.股东存在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和名誉的行为。三、 期满退出(现价回购)如股东在公司持股超过一定期限后当然退出或退休的,则公司可按现价回购其股权。参考方式:10年期满情形:股东持有股权满10年后主动辞职、当然退出或者退休的,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回购价格按现价回购:股东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公司上一年度的净资产额。但股东可根据自身需要在以下两种回购方式中进行选择:1.由公司一性次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并按上一年度的分红标准支付五年的红利;2.由公司每次回购其股权总数额的20%,分五年逐年回购其持有的股权,股东并有权根据每次回购时公司上一年度的净利润和其拥有的股权数额享受红利分配。但如股东在五年内死亡的,公司将现价回购剩余的股数,红利不再发放。股东必须在公司董事会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选择,并书面告知公司董事会。若股东未在合理期限内书面告知公司董事会的,公司董事会默认为股东选择第一种回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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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认购协议 甲方: 乙方:甲方为扩大经营规模并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合伙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经公司财务核算, 汽修现固有资产为元(未含土地),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XX汽修固定资产为叁佰伍拾万元(不含土地)见清单。二、甲方持有公司下属售后服务部100%股权,股权价值为人民币万元,即每股价值 万元。三、甲方为扩大经营规模而募集资金,经股东会研究决定面向公司员工转让上述股份,员工可自愿认购股份。四、乙方自愿出资 ,占 股,自乙方支付股权价款时起,股权转移。五、乙方出资后即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利润分配,承担亏损和债务和按所持股份比例对售后服务部的重大决策事宜享有表决权的权利。六、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所认购的股份,如需转让时必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且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七、乙方离开公司时,即视为退出该合伙,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二条乙方认购价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八、甲方每季度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乙方对甲方的经营、财务状况享有知情权。九、甲方每年度给乙方分红一次,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十、合伙期限: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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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一、股权激励的模式 (一)两大类:权益结算类、现金结算类 (二)两种模式优缺点分析1.权益结算模式优缺点权益结算类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现金结算类股权增值权虚拟股权业绩单元利润分享计划等 优点:1)激励对象可以获得真实股权,激励效果明显;2)公司不需要支付现金,有时还能获得现金流入。 缺点:1)公司股本结构需要变化;2)原股东持股比例可能会稀释。2.现金结算模式优缺点 优点: 1)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 2)原股东股权比例不会稀释。 缺点: 1)激励作用较弱; 2)公司需要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现金支付压力较大。 (三)二、标的股权的来源、数量(一)股权来源:1.《公司法》第142条规定:股东大会决议,所回购的股份应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收购的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注意:是发行股份而不是实缴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的税后利润支出。有限公司不能回购2.《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3.《公司法》规定:50人/200人限制;原股东对新增资本享有优先认购权。向现有股东回购股权转让向激励对象增发股份处理方式:a、公司章程规定,明确用于股权激励的新增资本原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b、公司股东会就股权激励事项单独表决放弃优先权。前者更稳定。三、员工股权激励不同持股方式(权益结算类才有讨论的意义)(一)模式 (直接持股)(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二)三种持股方式优缺点 1.直接持股的优缺点 优点: 1)税负最低:限售股转让税率为20%/17%。如长期持股,限售期内分红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分红所得税率为5%,是三种方式中最低的。 缺点: 1) 持股约束不足:目前国内普遍存在公司上市后,直接持股的员工股东一待限售股解禁即抛售的情况,一些高管甚至为了规避一年内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年初所持股份25%的约束,在公司上市后不久即辞职,辞职半年后出售全部股份套现。这违背了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将公司与员工的长远利益捆绑在一起、留住人才的初衷。 2)若员工在企业向证监会上报材料后辞职,公司大股东不能回购其股权。 2.通过公司间接持股 优点: 1)相对于员工个人持股,更容易将员工与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在上市之前还可规避因员工流动对公司层面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万一向证监会申报公司员工拟上市公司公司员工有限责任公司拟上市公司公司员工合伙企业拟上市公司材料之后过会之前发生员工辞职等情况,可通过调整员工持股公司股东出资额的方式解决。 2)相对于合伙企业,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健全,未来政策风险较小。 缺点: 1) 税负最高:不考虑税收筹划,股权转让税负43.39%,分红税负20%,比员工直接持股和合伙企业间接持股税负都高。但是,如果有合理的税收筹划,实际税 负可能会低于员工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方式,理论上股权转让实际税负区间为5.65%~43.39%,分红实际税负区间为0~20%。 2)由于是通过公司转让限售股,所有股东只能同步转让股权;3.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 优点: 1) 相对于员工个人持股,更容易将员工与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且在公司需要股东做决策时操作更简便,大多数决议只需要普通合伙人做出即可。在上市之前还可规避因员工流动对公司层面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万一在向证监会申报材料之后过会之前发生员工辞职等情况,可通过调整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的方式解决。 2)相比公司制企业,在税收方面有优势,在转让限售股时,营业税及附加税为5.65%,员工缴纳5%~35%(按个体工商户税率缴纳)或20%的所得税(根据 不同地区政策而定),加上营业税及附加,合计税负为10.37%~38.67%(按个体工商户税率)或24.52%(部分地区)。但如果税收筹划合理,通过公司持股方式的实际税负可能低于合伙企业,且在实际操作中,公司的纳税时间一般延后,而合伙企业的纳税时间较早。 3)由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若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唯一普通合伙人,可以少量的出资完全控制合伙企业。缺点: 1)由于是通过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所有合伙人只能同步转让股权; 2)如果按个体工商户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较高(35%); 3)目前国内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实践中,不同地区关于先分后税的解释、纳税时点等方面存在区别,未来面临政策规范的风险。四、股权激励所需配套文件(以股权期权模式为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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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融资的多种手段中,股权质押融资、股权交易增值融资、股权增资扩股融资和股权的私募融资,逐渐成为中小企业利用股权实现融资的有效方式。随着市场体系和监管制度的完善,产权市场为投融资者搭建的交易平台日益成熟,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转向产权市场,通过股权融资缓解企业的资金饥渴,解决融资难题。 一、股权质押融资 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这一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标的物,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把股权质押作为向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保证条件,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机会。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以往债权融资的主要渠道是通过不动产抵押获取银行贷款。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没有过多的实物资产进行抵押,各地政府为帮助这些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提出利用企业股权质押进行融资。 据统计,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自开展股权托管以来,截至2008年9月,已为东湖高新区内的艾维通信集团、武汉安能集团等25家公司融资30笔,融资总金额超过5亿元。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至2010年12月,办理股权质押登记111宗,融资63.15亿元。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截止2010年末,通过股权质押协助企业融资74亿元。 股权质押融资,使静态股权资产转化为动态资产,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困难。但也面临多种因素的制约,一是政策引导不足,没有权威性的指导文件做保障;二是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的缺失,导致无法依托市场形成有效的股权定价机制,对非上市公司股权价值评估造成一定困难。三是银行参与不足,发放银行贷款的积极性不高。 因此,以产权市场为基础,建立一个统一、规范、有序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运行市场十分必要。一是有利于填补监管真空,维护股东权益;二是有利于实现股权有序流动,形成规范活跃的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三是有利于提高企业股权公信力,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四是有利于构筑、培育、发展基础性资本市场服务体系,促进资本运作;五是有利于扩大企业知名度,为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创造条件;六是有利于增强企业管理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防止非法证券和非法集资活动,改善和净化金融环境。 股权质押融资的前提是托管。通过这一平台,设立一套由托管机构、企业、银行三方成功对接的有效机制,打造甄别企业信用情况和股权质地的评价体系,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的股权交易市场,使出质人以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约定,就股权折价受偿,以达到化解债权人风险和实现质押人融资的目的 二、股权交易增值融资 企业的发展演变,主要分为家族式企业、家族控股式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和私募股权投资四个阶段,每一个发展阶段都围绕着资本的流动与增值。企业经营者可以通过溢价出让部分股权来吸纳资本、吸引人才,推动企业进一步扩张发展。 比如一家企业,成立之初实行的是家族式,由出资人直接管理企业,并参加生产劳动但是,由于排斥家族以外的社会资本和人才,企业在经营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难以继续做大做强。如果经营者将企业资本折成若干股份,把一小部分出让给其他资本持有者。一方面,把受让股权的中小股东的资本集中起来,使其分别持有一定的股份并各自承担有限风险;另一方面,确保家族控股,以法人财产权的形式和法人代表的身份支配中小股东的资本去做大企业而又不承担这些资本的风险,通过吸纳外来资本和人才,发展成为家族控股式企业。 家族控股式企业通过资本集中获得大量资源,可以实现经营规模的又一轮扩张。假设当初企业注册资本为每股1元,经过一段时间的有效运营后,资产规模会扩大,所有者权益会增加,原来的每股1元增值到每股5元,那么,企业最初1000万元的资本,而现值就是5000万元。企业经营者可以拿出部分股权向外出售,条件是股份公司不要超过200个股东,有限责任公司不要超过50个股东,利用股权交易增值获取资金扩大再生产,即1块钱股权可以卖到4元左右或者更多;也可以赠与优秀员工股份,激发企业员工积极性,创造更大价值收益。这一阶段,家族不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权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劳动者依法按合同上岗就业,由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适应了企业更大规模的发展。但是,企业经营向全球化、信息化发展后,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内部人控制和股东权利泛化问题,陷入巨大的信用危机。这时,企业会顺势进入私募股权投资阶段。 私募股权投资,专指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基金管理公司以股权形式把基金资本投资给标的企业。企业股东以股权换取大量资本注入,在按时完成约定的各项指标后,股东可以按约定比例、约定价格从基金管理公司优惠受让并大幅增持企业股权。在这一过程中,企业既解决了资金问题,又提高了内部管理水平,使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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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协议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公司系甲方 出资成立。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人民币,于年月日经批准成立。现甲方与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公司股权转让和债权债务分割,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权转让与登记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公司全部股份中的的股份(股金额 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万元)以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公司。2、甲方与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依法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和公司名称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日为股权转让日。第二条甲方的保证与担保:1、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公司的真实出资,是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已获得公司股东的充分授权:授权本文件签字股东全权代表公司其他股东签署本协议,并做出与签字股东相同的保证与担保。甲方保证对所上述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则,股权转让后,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股权转让日之前,公司已按照国家税务政策法规据实申领、开具发票、按时进行纳税申报、缴清应纳税款,未曾发生过虚开、买卖发票等违反税收政策法规之事实。否则,股权转让后,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甲方 承担所有赔偿责任。3、股权转让日之前,公司没有已经发生但尚未宣判的诉讼,没有已经宣判但尚未执行/正在执行的未了诉讼,也没有将要发生的潜在诉讼,没有未结清的税务(包括国税、地税)处罚或税务欠款。否则,股权转让后,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甲方 承担所有赔偿责任。4、股权转让日之前,公司所有已开出的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均已全部兑付,股权转让日后公司不会收到转让日前开出的要求兑付的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否则,股权转让后,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甲方 承担所有赔偿责任。5、股权转让日之前,公司已于所有员工结清劳务报酬/工资及社保关系。股权转让日之后公司不会遭致以前员工的劳动纠纷、报酬纠纷和社保处罚。否则,股权转让后,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甲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第三条 乙方担保1、乙方在合同生效日起至公司变更完毕之前,不得用公司的任何证件展开经营活动,签署任何合同均属无效合同,否则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2、乙方在合同生效日起至公司变更完毕之前,从甲方所获公司全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码卡、贷款卡、开户许可证等)及全部印章、公司文件正本(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租赁合同、验资报告以及历年的审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空白支票、空白发票等),不用于除公司变更以外的任何活动。否则,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1第四条 公司变更前债权债务的分割:1、股权转让日之前公司实际存在或潜在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如转让后因股权转让日前实际存在的债务或潜在的债务引发的诉讼或而导致的公司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2、自股权转让日起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股东享有和承担。第五条盈亏分担变更登记前公司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甲方已全部分配或承担完毕。公司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合法股东,并按出资比例分享股权转让后的产生的利润与承担亏损。第六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费用负担及变更手续股权转让变更费及变更手续用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转让股权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第七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在股权转让其间发生下列情况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按司法程序解决。 第九条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单位盖章)后生效。第十条其他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双方全体股东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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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融资协议八个核心条款 一、业绩对赌条款以被投资企业未来的经营业绩为对赌的标的,以企业家和私募股权投资者之间相互转让一部分股权或退回一部分投资款作为赌注,以激励企业管理层努力工作并且达到调整企业估计目标的条款。 业绩对赌条款举例:鉴于本次交易是以200 年度净利润 万元及包含投资人投资金额完全摊薄后 倍市盈率为作价依据,且公司和原股东承诺公司20 年度税前利润(或净利润)不低于 万元。如果标的公司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 元,则视为未完成经营目标,应以20 年度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为基础,按照 倍市盈率重新调整本次交易的投资估值,调整后标的公司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保持不变,公司应以现金的方式退还各投资方相应多付的投资款。此时,标的公司估值(设为A)=实际完成净利润× 倍市盈率。标的公司需将投资方多投的投资款(具体为 万元—A×(投资时的所致的股权比例))退还投资方。公司退还的投资款由投资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投资人可以选择: 退款或股权调整。原股东承诺对本协议上述约定的对投资方的现金补偿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受到法律的限制或者其他任何原因,标的公司未能或者无法履行上述义务,原股东有义务向投资方退还上述应退还的投资款。 二、一票否决权为了保护作为小股东的私募股权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小股东的话语权,防止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私募股权投资者往往在融资协议中规定在特定事项中他有一票否决的权利。一票否决权举例:在标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以下主要事项应当按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决策机制由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系董事会决议事项,则必须经标的公司董事会至少一名投资方董事的投票确认方可形成决议;如系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则需经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并且同时需要甲方的股东代表同意,方可形成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公司业务范围、本质和/或业务活动的重大改变并购和处置(包括购买及处置)超过 万元的主要资产;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购买、出售、租赁及其他处置公司向银行单笔贷款超过(原则上500)万元或者累计超过 (原则上1000万)的额外债务等。 三、反稀释条款其本质是如果被投资企业在本次融资后再次融资的,那原先的投资者必须获得与新投资者同样的购股价格。实践中,反稀释条款有两种形式:棘轮条款和加权平均反稀释条款,这两种形式的最大区别是前者不考虑新发行股份的数量,而只关注发行价格,而后者将数量和价格一并予以考虑。 反稀释条款举例:各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标的公司以任何方式引进新投资者的,应确保新投资者的投资价格不得低于本协议投资方的投资价格。如新投资者根据某种协议或者安排导致其最终投资价格或者成本低于本协议投资方的投资价格或者成本,则标的公司应将其间的差价返还投资方,或又原股东无偿转让所持标的公司的部分股份给投资方,直至本协议投资方的投资价格与新投资者投资的价格相同。投资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要求标的公司或者原股东履行上述义务。各方同意,投资完成后,如标的公司给予任一股东(包括引进的新投资者)的权利优于本协议投资方享有的权利的,则本协议投资方将自动享有该等权利。四、回购权(回赎权)如果被投资企业发生以下情形如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上市,或者经营出现重大问题时,那被投资企业或企业原始股东有义务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私募股权投资者所持有的全部或者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从而实现私募股权投资者退出被投资企业的目的。回购私募股权投资者的股权主体:被投资企业和企业原始股东。但如果被投资企业回购,需要复杂冗长的减资程序,同时减资按公司净资产所支付给股东的款项与回购价格之间的差额还需设计一个弥补机制,如服务费,咨询费协议等。 回购条款举例: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投资方有权要求标的公司或原股东回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不论任何主观或者客观原因,标的公司不能在 年 月 日 前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该等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方面不具备上市条件,或由于公司历史沿革方面的不规范未能实现上市目标,或由于参与公司经营的原股东存在重大过错、经营失误等原因造成公司无法上市等。 五、共同出售权如果企业原始股东想要出售股份时,作为小股东的私募股权投资者有权与这些股东一起出售。 共同出售权条款举例:原股东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股份时,投资方有权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根据原股东及投资方当时的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投资方选择按相同条款和条件与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给同一受让方的,原股东应保证收购方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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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融资计划书2019年3月1目录第一章 概览.41.公司基本情况42.公司业务综述43.本次融资概况54.融资资金用途5第二章融资人业务61.公司所处行业分析.62.行业市场预测分析..102.1)我国数据中心服务市场预测.102.2)我国云存储市场预测.112.3)北京周边新建大型数据中心供不应求133.我国同类企业介绍..143.1)世纪互联..143.2)中金数据..173.3)万国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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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入股协议书(正式版) 现有_____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佛山市共同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特订立本合同。一、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1、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公司的成立1、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各方同意在 。主要经营2、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3、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三、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四、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投资各方出资最低限为___ _元人民币。投资各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3天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打入全部出资金额。其中:1、________出资___ 元人民币,资金股占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2、________出资___ _元人民币,资金股占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3、________出资___ _元人民币,资金股占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备注:以技术优先的原则,技术人员入股以现金加技术的形式入股,即50%现金,50%技术。如后期业务发展需要再注资,则按实际占股比例出资。据公司法的规定,制定章程、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在章程中体现。五、合资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2、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3、公司解散过程中最先解决资金股的退股问题,如低于起始资金时公司应全额退还入股金如高于起始资金。则按照股份比例套算。4、投资人离职及要求退股的,必须提交离职申请和退股申请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离职和退股。在离职期间,公司将分四次退还股份,在一年内退还所有股份,退股的时间为每年的下个季度的月初。根据《公司法》法律制度规定。5、公司每年分配利润的80%。(注:扣除业务发展支出,现余本公司的净利润)六、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2、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各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3、股东在合同期内如违背以下二点,则公司有权解除其在公司的一切职务及终止协议并有权没收其所有股金及红利款。A、不得做贸易、贪污客户提成、做兼职。B、公司的相关机密不得泄露。七、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佛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八、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 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投资各方签名: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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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入股协议书本投资入股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由以下各方于2014年1月3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签订:甲方:聚力科技XX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 (以下简称为甲方);乙方:奥谷电器XX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以下简称为乙方)。鉴于:1.甲方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毕。本公司因企业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其股东会在年 月日对本次股权调整形成了第 号决议,同时,批准并授权股东具体负责本次股权调整事宜。2.乙方系在 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乙方或新增股东),有意向甲方投资,并指定其法定代表人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行使股东权利,且乙方股东会已通过向甲方投资的相关决议。3.甲方因其公司发展、股东变动股权发生变化、治理结构调整等因素,甲方拟进行股权优化,并同意乙方向甲方入注资本,但甲方注册资本不变。4.甲方原股东同意对其股权进行调整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股东所认缴出资股份的认购优先权。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公司入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定义和解释1.定义除非本协议另有定义, 本协议所述术语具有其在合同法中所述的含义。2.标题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之用, 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3.提及本协议中提及中国的法律时应包括届时有效的中国的任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国有关机关(包括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及法律时应解释为对那些分别经不时修订或变更的规定的提及。第1页,共 7页对本协议的提及应解释为包括可能经修订、变更或更新之后的有关协议。第二条新增股东1.根据甲方股东会决议,决定吸收乙方参股经营且经乙方股东决议同意,由乙方持有甲方20%的股权。2. 经甲乙双方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本条第1款中确定的20%股权认购价为人民币1500万元。3. 出资时间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60日后,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开户行:账号:5.股东资格取得甲方收到乙方缴纳的全额认购金后,按照本条第2条所列金额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将乙方列入股东名册。新增股东在股东名册登记后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6.乙方按本条第5款取得股东资格后,甲方应予以办理本次投资入股后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第三条新增股东的陈述与保证1.新增股东陈述与保证如下:(1)其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2)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a)在其公司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b)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筹集足额的公司资本)并已获得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c)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或限制。(3)乙方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第2页,共 7页(4)乙方向甲方提交了截至年 月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乙方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5)乙方保证其依据本协议认购相应甲方股权的投资款来源合法, 并且其有足够的能力依据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向甲方及时支付投资款。(6)乙方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其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其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7)乙方未就任何与其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可能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甲方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2.乙方承诺与保证如下:(1)本协议经其签署后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2)有能力合理地满足甲方经营发展的预期需求;(3)完成认购手续且甲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指定其法定代表人为唯一的合法代理人严格按照甲方治理结构进行经营和管理等行使股东权力。3.新增股东承诺: 乙方在取得股东资格之日起三年之内不得退股。若出现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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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权激励研究方案(案例最全版)新三板股权激励基本介绍股权激励是为充分发挥人才潜力、实现企业绩效最大化而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手段即通过各种方式使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企业股权,从而实现员工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股权激励的本质便在于通过对人力资本价值及人力资本剩余价值索取权的承认,正确处理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矛盾,形成利益共生共享的机制与制度安排。股权激励与其他一般激励的显著区别便在于它的长期性、约束性。新三板挂牌企业大多为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的挖掘当然显得更为重要,故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目前正开展得如火如荼。新三板法律法规关于股权激励的规定针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激励并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只见于新三板法律法规中对股权激励计划的披露作出了相应的安排,故目前新三板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条件大多比照上市公司要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新三板法律法规中直接涉及股权激励的全部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依照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6条:申请挂牌公司在其股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权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4.1.6条:挂牌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一条: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挂牌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披露义务。第四十六条:挂牌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七)董事会就并购重组、股利分派、回购股份、定向发行股票或者其他证券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决议。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三十条第六项:披露报告期内各期末股东权益情况,主要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及少数股东权益的情况。如果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权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披露股权激励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对资本公积和各期利润的影响。5、《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十五条:申请人应披露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激励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年薪、绩效奖金、福利待遇、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是否从申请人关联企业领取报酬及其他情况。6、《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第十条:通过实地考察、与管理层交谈、查阅公司主要知识产权文件等方法,结合公司行业特点,调查公司业务所依赖的关键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八)调查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薪酬,持股情况和激励政策(包括股权激励)。最近两年上述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原因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了解公司为稳定上述人员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并评价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稳定性。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以下案例的整理,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为股转系统)官网信息披露中以关键词股权激励进行搜索获取,通过逐个分析得出以下案例归纳表格,因部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名称的特殊性未能检索到,故以下表格并未能容纳新三板挂牌企业所有实施股权激励的案例:如无特别备注,上述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或持股平台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均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统计,上述激励模式为限制性股权的挂牌企业共36个,约占47%,为挂牌企业中实施股权激励最主要的模式;激励模式为股票期权的挂牌企业21个,约占27%;其中明确同时使用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权两种激励模式进行激励的企业有两家,为夏阳检测、百华悦邦;虚拟股权目前仍只有精冶源一家企业,股票增值权的激励模式在新三板挂牌企业中还未得到运用;其中一部分激励计划其实质为一次无任何限制条件、无任何等待期的股权转让或定向发行股份,不具有股权激励的约束性质。新三板股权激励模式之比较在整理并分析股转系统披露的所有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过程中,可发现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相比较上市企业而言,无论从实施条件、激励模式还是股票的来源等,其形式都更为灵活且丰富。其中主流的激励模式主要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权、股票增值权、虚拟股权等,这些模式或被单一使用,或被混合使用。对于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基金等其他激励模式,或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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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书股权激励协议书股权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地址: 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地址:股权激励方:**(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为**公司股东,占有%股权。乙方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为更好的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甲方以股权激励形式与乙方签订股权激励协议。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股权激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对价。 1.1 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作为股权激励。乙方无需支付任何价款。1.2乙方担任职务,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且在协议生效后需持续在**公司工作5年,全力保证公司每年业务目标的实现,此作为接受股权激励的条件。二、甲方保证。2.1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乙方股东权。3.1 乙方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乙方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3.2 乙方有权通过股东会参与**公司经营的重大决策,乙方有权参加**公司的股东会并就会议事项按其股权比例进行表决。3.3 乙方有权按照股权比例分取红利。3.4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在**公司持续工作满5年后,方可自由处分已转让股权,处分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四、股权变更登记。4.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双方应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4.2 因甲方原因未能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不影响乙方股东权利的行使。4.3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五、乙方承诺。5.1 做为股权转让的条件之一,协议签订后,乙方需要持续在**公司工作5年以上,不得自动离职。5.2协议签订后5年内,乙方不得处分已转让的股权,处分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第1页(共2页)重要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书5.3乙方应当与**公司签订并遵守《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所规定的乙方应遵守的内容。六、特别约定6.1乙方违反上述第5.1条承诺时,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6.2乙方违反上述第5.2、5.3条承诺时,**公司有权对乙方进行开除处理,同时甲方除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外,还有权追回乙方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根据股权所收取的一切收益。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6.3按6.1、6.2,双方应在乙方自动离职、被开除之日或乙方未遵守承诺起30日内办妥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未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不影响甲方股东权利的行使。6.4 乙方未按本协议6.1、6.2、6.3条约定及时将上述股权转让给甲方,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每延迟一日,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他。8.1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8.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8.3本协议签订后,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上述条款中涉及的5年,其起始时间均为20XX年1月1日。8.4附件《**公司20XX年X月31日库存盘点表》作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转让方: 受让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公证方:股权激励方:广州市XX科技有限公司(公章)签字盖章: 代表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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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一、入股时间:自20年2月1日起,至_20年1月31日止,共计2年。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50000元,计5_股。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100万元为总资产(包括:品牌、装修费、租金、广告费、设备等费用),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95_股,乙方占5股。四、分红:①每季度末的最后一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②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5%金额分配。五、退股、中途退股。A、入股时间以两年为一个周期,两年后,公司退还员工股本,并决定是否需要再接受员工入股。B、如果两年之内入股员工离职或店面关闭,公司退还入股员工股本,终止其股东身份!六、纯利润: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2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后经双方签字保存。七、其他:①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相同领域做任何营利性投资。②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投资经营相同类型产品;③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 方:乙 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签约日: 年 月 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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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股权期权的来源第三章 股权期权受益人的范围第四章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及方式第五章 股权认购预备期和行权期第六章 股权期权的行权第七章 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第八章 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第九章 股权转让的限制第十章 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股权期权的有关定义1、股权期权:本制度中,股权期权是指具有独立特色的激励模式。是指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将其一定比例的股权分割出来,并授权执行董事集中管理,作为股权期权的来源。按本制度规定,由符合条件的受益人与发起人股东签订股权期权协议,成为股权期权持有人。股权期权持有人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享有一定的利润分配权,并在股权认购行权期内有权将其持有的股权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2、股权期权持有人:即满足本制度规定的股权期权授予条件,与发起人股东签订股权期权协议书,获得股权期权的人,即股权期权的受益人。3、行权:是指受益人将其持有的股权期权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权的真正持有人(即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4、股权认购预备期:即满足本制度规定的股权期权授予条件,并与发起人股东签订股权期权协议书,即开始进入股权认购预备期。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股权仍属发起人股东所有,股权期权持有人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股权期权持有人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享有相应的分红权。5、股权认购行权期:是指按本制度规定,股权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股权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的时间。第二条 实施股权期权的目的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他们的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业绩的上升,公司引进股权期权激励制度。第三条 实施股权期权的原则1、受益人可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取得股权期权,具体办法由股东决议。但行权进行认购时,必须是有偿。2、股权期权的股权来源为公司发起人提供的存量,即公司不以增加任何注册资本的方式来作为股权期权的来源。3、收益人所持有的股权期权未经发起人股东同意,不得随意转让。受益人转让行权后的股权时,收益人转让行权后的股权时,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与《股权转让协议书》之约定。第二章 股权期权的来源第四条 股权期权的来源:股权期权的来源由发起人股东提供,按照比例稀释。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享有对受益人授予股权期权的权利,执行董事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第三章 股权期权收益人的范围第六条 股权期权受益人范围确定的标准按照关键岗位确定,实行按岗定人,以避免股权期权行为授予的随意性。第七条 本制度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股权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股东会决定,执行董事执行。第八条 收益人因某一项目所累积的积分所对应的期权不因项目的终止而取消,其积分可累积到下一个项目。第九条 本制度确定的收益人条件如下:1、公司中层以上职位(职称比职位高的,以职称为准)及公司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年龄在40岁以下。3、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连续满1年。4、股东会同意。第十条 经股东会特批,受益人条件可不受上条限制。第四章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方式第十一条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总额由股东会决定,股权期权占公司总股份12%。第十二条 股权期权的授予方式按照受益人所得积分兑换。积分的计提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收益人的工龄、职位及对项目的贡献度,学历可作为原始积分只计提一次。受益人积分的计算依据在本制度的《实施细则》中做出详细说明。第五章 股权期权的预备期和行权期第十三条 股权认购预备期认购预备期共为 1 年,股权期权受益人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满 1 年且符合本制度规定的股权期权授予标准,自与发起人股东签订股权期权协议书起,即开始进入股权认购预备期。经股东一致同意的,受益人也可以在签订股权期权协议后直接进入股权认购行权期。第十四条 股权认购行权期收益人的股权认购权,自1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行权期内受益人未认购公司股权的仍享有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制度规定的行权期仍不认购股权的,收益人丧失股权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分红权待遇。第六章 股权期权的行权第十五条 股权期权行权的条件1、股权认购预备期满;2、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和行权期内符合相关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详见本制度《实施细则》3、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受益人行权期内行权的,按照其所持有积分兑换的股权数量和股权期权存量的总数按比例由股东会决议股权认购价格。第十六条 股权期权的行权方式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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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一、 目的 为进一步稳定XX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管理层和核心骨干队伍,增强公司核心员工的凝聚力,加强公司核心员工队伍的建设;公司股东会决定设立股权激励基金,对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人员实施股权激励,鼓励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长期为公司服务,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二、 原则 1、 首次参与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可以无偿获得价值相应金额的公司股权。 2、 第二批及以后批次参与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根据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参考首批人员标准、条件等因素,确认持有公司股权;届时,公司股东会制定补充方案后,具体实施。 三、 股权激励方案适用对象及服务时间 1、 第一批公司股权激励成员:总监、副总监、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核心骨干人员,服务公司工作年限在一年以上,特殊人才可以减少为半年;2、 今后因职务调整或人才引进,进入公司管理层或核心岗位的人员,经过1年以上工作,且表现突出的成员,在公司实施第二批及以后批次股权激励时,可以作为相应批次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适用对象。但股权激励数量不得超过首批激励成员的对应岗位等级股权数量的80%。3、 第一批股权激励的成员:为——年——月——日 前服务于公司。对于特殊引进的人才,经过特别批准,迟于 ——年——月——日服务于公司的,可以按以下第六条第7项所列的司龄系数折算相应股权。 四、 股权激励基金构成及运作 1、 公司股东拿出公司%的股权,作为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的股权激励,统一由XXX代持,并与每位持有人签署三方协议。2、 第一批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剩余的部分股权,仍由XXX代为持有。 3、 XXX代为持有的剩余股权及其分红,作为以后批次公司股权激励基金,并实行专户专项管理。4、 公司第一批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剩余股权激励基金用途: A、用于支付受让公司员工持股人员,转让的股权所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B、第二次及以后批次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时,用于对参与公司股权激励成员的持股补贴。 C、作为今后公司董事会特别决定的股权激励的分配安排。 五、 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方式 1、 经公司股东会会议批准:参与第一批股权激励的人员,按本方案第六条规定的持股比例,直接作为公司的发起股东;用于股权激励的剩余股权,委托XXX代为持有。 2、 第一批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的持股人,不影响在第二批及以后批次的股权激励中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第二批及以后批次的股权激励所需要的公司股权,不影响第一批持股成员的股份比例,均由XXX所代为持有的股权中转让取得。 3、 第二次及以后批次的股权激励的实施方式,按公司股东会为该批次股权激励制定的补充方案实施。 六、 股权激励方案适用对象持股安排 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时的公司总股本总价为万元,总股份为--万股,初始股权估值为每股1元。实行股权激励的比例为 %,折算股权激励的股份为万股。1、 公司部门总监: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 10%股权,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万元; 2、 公司部门副总监(含同等级别人员) :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8%股权,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万元; 3、 公司部门经理(含同等级别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 5 %股权,享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 万元; 4、 公司副经理(含同等级别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3 %股权,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万元; 5、 核心骨干人员(含同等级别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 1%—5 %不等的股权,根据能力、贡献大小来确定。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万元;6、 用于股权激励的 %股权中的剩余股权,由XXX代为持有;该部分股权及其相应的分红,作为以后批次股权激励基金,实行专户专项存储。 7、 实际持股的股权比例=应持配股的股权比例×司龄系数司龄在2011年6月30日前入职的,司龄系数为1司龄在2011年12月31前入职的,司龄系数为0.9司龄在2012年6月30日前入职的,司龄系数为0.8司龄在2012年6月30日后入职的,司龄系数为0.7例:A君2012年1月入职,作为特殊人才,相对经理级别,可以享有5%股权激励;司龄系数为0.8,则实际持有股权为:5%×0.8=4%七、 公司分红 1、 公司每年利润按规定提取各项公积金后,公司拿出净利润的%进行分红。按各位股权持有人的持股比例,在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分红。2、 XXX代为持有的公司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中的剩余股权所获取的分红留存作为后续股权激励基金使用,实行专户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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