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股东公司入股注意事项一、首先应该确定新加入的股东是准备用现金,还是实物或技术入股。除现金外,实物或技术应通过评估先确定价值。 二、如果新加入者投入的是现金,可采取增加原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原股东转让其部分投资而保持原注册资本不变两种参股方式。1 入股之前先搞清公司到底有多少家当,也就是净资产有多少,有条件的话,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下比较放心,当然如果公司比较小,也就无所谓。2 入股方式要搞明白,是新增注册资本,还是股权转让。3 新增注册资本的话,要办好验资手续,修改章程,然后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 如果是股权转让的话,要修改章程,然后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形成决议,同意不同意接受新股东加入及采用哪种方式,并签订股权变更协议、入股协议(包括股权比例、分红方案等)。四、如果是采用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应该先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将公司评估后的资产和新投入的资金相加的总资产作为新的注册资本,按照新投入资金与评估后公司资产的比例确定新加入股东的股份比例。 五、如果采用新股东受让原股东投资的方式,应由原股东协商谁愿意出让手中的投资?原股东即可以出让部分投资减少投资比例,也可以出让全部投资退出股东会。这些都应该由原股东之间进行协商。 六、如果原股东同意新股东用实物(仪器、设备等)或技术入股,也应先进行评估后再按照规定操作。 七、登记流程:首先要到当地工商行政服务大厅领取相关表格然后拿着已有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现在法人的身份证、还有股东决议、以及变更登记表还有个人的一切证明,估计还要出资证明等。公司法有关条款如下: 第三十三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第三十四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三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二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谈现在企业员工持股计划案例什么是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由员工持有本企业股权或股票的股份制形式。5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路易斯·凯尔索认为,生产要素只有资本与劳动两种。现代市场经济和科技进步使资本投入对产出的贡献越来越大,少数拥有资本的人却能获得大量财富,这势必造成资本的急剧集中和贫富差别的迅速扩大而导致严重的分配不公,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生产力发展的隐患。凯尔索为此提议,建立一种使产权分散化,让员工都能获取生产性资源,实现劳动收入和资本收人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制度。员工持股计划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一种方案。近40年来,美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获得了巨大成功。到1998年,全美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有14000多家,包括90%以上的上市公司和排名世界500强的大企业,有3000多万员工持股,资产总值超过4000亿美元。据美国的一项专题调查证明,实行员工持股的企业与未实行员工持股的同类企业相比,劳动生产率高出30%左右,利润大约高出50%,员工收入高出25-60%。目前,员工持股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趋势。90年代末,英国约有1750家公司、200万员工参加了政府批准的员工持股计划。法国工业部门企业员工持股率超过50%;金融业中有的企业已达90%以上。德国把实施员工持股作为吸引员工参与管理,保留人才,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日本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实行了员工持股。就是在新加坡、泰国、西班牙、等发展中国家,员工持股也十分流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种类综观员工持股计划的种类,形式多样,内容繁杂,各具特色。按照员工持股的目的,主要可分为福利型、风险型和集资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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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与土地房屋开发经营公司股权确认纠纷上诉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诉人(原审原告)郭*。 委托代理人孙*、赵*,A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土地房屋开发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邱**,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谢*、何**,B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原审第三人土地房屋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李素萍,该工会委员会主席。委托代理人何**,B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原审第三人邱**。委托代理人何**,B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上诉人郭*因与被上诉人土地房屋开发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开发集团)、原审第三人土地房屋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原审第三人邱**股权确认纠纷(二审变更案由为股东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昆民四初字第2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8年9月1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10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郭*的委托代理人孙*,被上诉人开发集团的委托代理人谢*、何**,原审第三人工会的委托代理人何**,原审第三人邱**的委托代理人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郭*系土地房屋开发经营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总公司)的职工。2003年12月22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下发了西政复(2003)404号《关于同意〈西山区土地房屋开发经营总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西山区政府批复),同意开发总公司采取先终止、后组建的方式实现国有资产全部退出,终止国有企业,由原公司职工自愿出资组建新公司,实现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改制后,开发总公司于2003年12月25日更名为土地房屋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更名后的开发公司又于2005年4月8日再次更名为土地房屋开发经营公司,即本案的开发集团。在此过程中郭*分两次共计出资80329元,并由开发公司开具给其出资证明一份。原审另查明,昆明市西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相关备案材料载明开发集团的股东为本案的两个第三人——工会和邱**。后,郭*诉至原审法院,主张开发集团不顾郭*等股东的强烈反对,强行通过了损害小股东利益的《关于认购部分股本的方案》股东会决议,为此请求判令一、开发集团2007年11月27日通过的《关于认购部分股本的方案》股东会决议无效;二、开发集团对其回购的38.49125%股份按股东出资比例重新进行分配认购,同时确认郭*享有优先认购权;三、开发集团以目前公司全部资产为基础计算准确的收购价格收购郭*在开发集团的全部股份(经郭*初步估算为202万元);四、开发集团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而开发集团的工商注册登记档案载明其股东为工会及邱**,因此从登记机关的形式上看郭*并非开发集团的股东。且股东应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并将章程向登记机关登记备案,而开发集团在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股东名称及姓名均非郭*,郭*虽提交了证明其股东身份的证据,如《股东姓名编号对照表》,但该证据未在登记机关登记备案且开发集团及其他股东也不予认可,故原审对该部分证据不予采信。关于出资问题,因开发集团仅就郭*的股东身份提出异议,而对郭*的出资行为及出资额均予认可,故原审对郭*的出资行为予以确认。郭*为证明其股东身份提交了参与管理的相关证据,但参与管理、管理者、股东等概念有本质区别。参与管理仅只是一种参与行为,不具约束力,而股东却包含着事实上及法律意义上的双重概念,是最为严格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故即使郭*能证明其参与了管理,也并不能导致其必然成为开发集团的股东。且一旦确认郭*等人的股东身份,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24条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规定。综上所述,郭*并非开发集团的股东其基于股东身份提起的诉讼请求丧失了基础,不应得到支持。原审据此判决:驳回郭*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960元由郭*负担。原审判决宣判后,郭*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依法判决被上诉人开发集团通过的《关于认购部份股本的方案》股东会决议无效,并判令开发集团负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上诉理由为:一、关于郭*的股东身份问题。首先,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之规定,公司能够存续并对外承担责任系因公司获得了出资人的出资,失去出资则公司无法成立更遑论对外承担责任。因此,出资是出资人获得公司股东身份的核心和基础,不能因为公司登记程序的瑕疵而抹煞出资人获得公司股东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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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中的七大问题及对应解决方案公司并购业务是律师业务中的高端业务,涉及的专业问题较多、涉及的社会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律师具务良好的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运作能力,同时需具备深厚的社会经验和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公司并购包括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公司并购一般是指收购方收购目标公司50%以上股权的收购行为,低于50%的收购行为只能算是股权转让,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司收购。资产收购因为税负等原因,一般最终还要采取股权收购的方式,故本文以股权收购为主,兼谈其他收购,供大家学习和交流。本方主要股权收购中的疑难问题,对于一般性问题,不再赘述。一、员工安置问题员工安置是公司并购中的头等大事,既关系到员工的个人利益,也关系到目标企业的顺利交接以及社会的稳定,所以收购方务必做好员工的安置。常见的做法是,全盘接收目标公司的全部员工。私营企业的员工对企业的依附性较小,故在私营企业的收购中,员工安置的问题不大。而对于有国企背景企业的收购,则需特别慎重。因为,这些企业的员工对企业和国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依赖,他们将自身的生存、荣辱几乎全押在企业身上,对企业的要求也高,五金(养老、医疗、失业、住房、工伤)必须全部买齐。而不少私营企业,连三金都没买,五金更是奢侈。有国企背景的员工,一旦自身利益受损,要么上访、要么静坐示威,给企业、给政府带来很大压力。所以,对该类员工的安置工作一定要做细。几个大的原则,供大家参考:1、所有员工原则上全部接收,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给过渡期,一般控制在两个月(或更长时间)以内,以保证收购的顺利进行;2、过渡期结束后,所有留下来的员工,一律竞争上岗,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3、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以及该法实施后至收购基准日之前,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目标公司一律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以避开双倍赔偿的问题;4、原则上,收购方不主动开除任何员工,以避开可能支出的经济补偿金;5、特殊员工,比如三期中的女职工,以及工伤、工亡员工,特殊对待,以保证企业的稳定和收购的顺利进行。二、债权债务问题对于债权问题,目标公司的原股东更为关注,一般不会出现问题。出现最多的是债务问题。一般情况下,收购方与原股东会在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基准日之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基准日之后的债务由新股东(收购方)承担。此种约定,实质上是目标公司将自己的债务转让给了原股东或新股东,是一份债务转让协议。债务转让,需经债权人同意。故,此种约定在没有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效的。虽然此种约定对外无效,但在新老股东以及目标公司之间还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实务中,收购方一般会采取让老股东或第三人担保的方式进行约束。或有债务,是收购方关注的另外一个债务问题。实务中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分期支付股权收购款。即,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付一部分;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再付一部分;剩余部分作为或有债务的担保。2、约定豁免期、豁免额。例如,约定基准日后两年零六个月内不出现标的在X万元以下的或有债务,则原股东即可免责。约定豁免额,以体现收购方的收购诚意;约定豁免期两年,是考虑到诉讼时效,而六个月是体现一个过渡期。3、约定承担或有债务的计算公式和计算比例。需要指出的是,原股东承担的或有债务,一般是以原股东各自取得的股权收购款为限的。企业与员工之间形成的债务问题也要妥善处理。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可能向员工有借款,或员工名为持股,实为借贷,内部债券等等,这些问题务必妥善处理,否则就容易滑向非法集资的泥潭,很可能导致刑事犯罪的发生。三、土地、房产问题公司收购,一般都是收购方看中了目标公司的土地、房产等重大财产,或者是看中了目标公司的许可证、资质证等经营许可手续,否则不会收购。经常会遇到目标公司的净资产是零甚至是负数,但收购方竟愿意出高价收购的情形,其用意就在于此。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收购方节省了大量的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营业税等税收,避免了资产收购需要支付的巨额税费,同时也便于目标公司的顺利交接。土地和房产一般遵循的是房地一体的原则,即房产证与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是同一人。但实务中往往出现房地分离的情形。房地分离并不违法,值得探讨的是如何解决房与地之间的使用权问题。实务中,有的采取回赎的方式,有的采取维持现状的方式。还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的用途是商业用途还是工业用途,土地的剩余使用期限,以及土地上是否存在抵押等。以上土地均系国有土地,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公司收购中另外一个棘手的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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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1、股份的类型分红股+期权注:取得股份时的类别均为分红股2、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份范围:2.1 公司所持有的相关企业及项目的股份;2.2 A和B所持有的相关企业及项目的股份(注:A和B本公司的股东,本公司为家族企业)。3、激励对象所享有股份的总量:为上述股份总量的30%。4、被激励对象公司中高层以上的管理人员,具体职位及人数如下:5、特定岗位人员及所享受的股份数量由董事会集体讨论后确定,从讨论通过后的次年元月1日起执行。6、执行时间:可追溯至20XX年X年XX日起执行,即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份范围(见第2条)的项目20XX年所实现的税后利润或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激励对象有享分红权(取得股份时的类别均为分红股)。 7、分红额的计算: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份范围(见第2条)的项目所实现的税后利润或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额,扣除50%作为企业发展留存外,按激励对象所享受股份数量的百分比进行分红。图示如下:8、激励对象在取得股份的十年内按下述办法兑现权益金额:8.1 激励对象在激励岗位上服务当年权益金额兑现50%,另50%记入激励对象权益金额个人账户内(由董事会保管,记入名册),未兑现的权益每年按8%计算利记入个人账户;8.2 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岗位满五年后,从第六年起当年的权益金额兑现70%,30%记入激励对象权益金额个人账户。9、激励对象在取得股份满十年后按下述办法兑现权益金额:9.1 从第十一年起,前十年服务期间内个人账户历年累积的激励权益金额分三年兑现,每年兑现三分之一,未兑现的权益每年按8%计算利记入个人账户;当年的权益金额100%。9.2 只要激励对象还在公司工作,股权激励权益为激励对象享有,因任何原因激励对象离开公司时,公司只需按9.1条的规定兑现激税后利润或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额50%用于企业留存50%用于分红70%股东分配30%用于激励励权益金额,股权激励权益自行取消。10、股份的类型的转换或变动10.1 激励对象在取得分红股份满五年,有权要求公司将分红股转换成银股。 10.2 转换价格按如下规定确定: 10.2.1 即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份范围(见第2条)内的净资产每股为1元; 10.2.2 大股东按每股0.5元的价格进行转让,由受让人与转让人签订协议。 10.2.3 受让的股份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分红股的数量。 10.3 股份转换时,受让方有权要求兑现第8条或第9条个人账户内权益的50%,折抵受让股份的价款。 10.4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按相应的职务岗位变动激励分红股份数量,已记入个人账户的权益金额不变。11、分红股、银股的存续及退出11.1 若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本人要求或公司调整至非激励岗位(含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按下列办法兑现股权激励权益:11.1.1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不满五年的,取消激励权益股,未兑现的权益金额不再兑现;11.1.2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取消激励权益股,累积的个人权益金额按50%一次性兑现。 11.2 激励对象在激励岗位上服务满十年以上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者,分红股虽取消,但公司一次性给予上一年度分红额两倍的关照金。 11.3 激励对象在公司服务期间,银股当然存续,若离开公司,按如下规定处理: 11.3.1 服务满五年不满十年,按原受让价回购,并扣回取得银股时兑现的个人账户内权益折抵受让股份的价款的金额。对个人账户权益金额按第8条或第9条重新计算; 11.3.2 服务满十年以上,按五倍的受让价回购。12、项目公司的划分及股份类型 12.1 全资子公司采用分红股+期权的方式激励。 12.1.1激励对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 12.1.2 公司总部的激励条款适用于全资子公司。 12.2 合资参股项目公司12.2.1 合资参股的项目公司由公司总部委派,激励方式和激励对象按子公司的规定执行。 12.2.2 当公司总部持有的合资参股项目公司的股份转让后,激励股份自然解除,但总部要兑现激励对象未实现的权益,且不受服务期的限制(激励对象离职或被开除的情形除外)。 13、公司的权利13.1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按其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做好工作,若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调整激励对象的岗位,股权激励权益按本方案11.1条的规定处理。13.2若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取消激励对象尚未实现的股权激励权益,并有向激励对象要求赔偿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的权利。 1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相关权利。14、公司的义务14.1 向激励对象发放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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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股东分红及退出机制确定的决定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 月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一、现阶段股东分红1. 截止 年 月 日,公司拥有 元现金净利润,经全体股东决议,对该部分利润的____%(百分之____)即___________元,按各股东所占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即:(1)股东 ,分配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2)股东 ,分配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3)股东 ,分配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4)股东 ,分配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5)股东 ,分配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分配方式为 □ 现金分配 □ 银行转账□ 其他方式:(请选择),自本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3日内分配完毕。2. 剩余____%(百分之____)即___________元现金净利润,经全体股东决议,暂时不予分配以用于公司运营或下次再予分配。二、日后股东分红制度的确定公司日后的股东分红采取定期分配和不定期分配二种方式:1. 定期分配自本股东会决议签署之日起,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对账,确定公司的资产、负债、利润等状况。对公司利润的____%(百分之____),按照股东所占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剩余的____%(百分之____)利润供公司运营或下次再予分配。2. 不定期分配占股权比例超50%的股东一致同意并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即对公司进行一次对账,确定公司的资产、负债、利润等状况。对公司利润的____%(百分之____),按照股东所占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剩余的____%(百分之____)利润供公司运营或下次再予分配。三、退出机制的确定1.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 若按上述方式仍不能完成股权转让的,股东可要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退还股本,并在减资手续完成之日起1个月内,对该股东按其所占股权比例进行分红和公司财产分配。其他股东及公司有义务配合该该股东完成退股手续、股权分红及公司财产分配。四、争议及生效1. 若因本股东会决议履行发生争议,各股东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公司注册地法院管辖。2. 本股东会决议一式____份,每位股东各持一份,交公司备存一份,自全体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全体股东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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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如何做股权激励不上市的华为,凭借员工持股所迸发出的韧劲和激情,演绎了令人称道的土狼传奇。而离职的创业元老因股权分配问题而状告老东家,则引发了土狼的疑惑和骚动,华为又一度陷入股权风波。一石激起千层浪,自此,股权激励,尤其是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是非功过成为舆论争执的热点话题。那么,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股权激励的意义何在?操作中需掌握哪些步骤?又需注意规避哪些误区呢? 解题:财散人聚,财聚人散在人们的记忆中,股权激励尽管诱惑力十足,但它却是一把充满杀伤力的双刃剑。从实施案例来看,股权激励的推行时刻伴随着来自企业的疑虑和来自社会的争议。如果排斥股权激励,必将影响到企业核心人才的工作积极性,也不符合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而实行股权激励,倘若操作不当,又容易抬高人力成本,出现分配不公、股权纠纷等新问题。年薪一元,却可以获得逾千万的财富,这是一元CEO带给人们的谜团,也是股权期权吸引人们视线的关键原因之一。百度上市创造了8位亿万富翁,50位千万富翁,240位百万富翁。作为非上市公司,尽管不能分享资本市场的盛宴,但依然可以借助于股权激励点燃员工的工作激情,加快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步伐。成功推行股权激励,其关键之处在于能够产生财散人聚的积极效用,规避财散人散的悲剧发生。归结起来,股权激励对于企业而言,有以下几方面的深远意义:其一,有利于端正员工的工作心态,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雇员到股东,从代理人到合伙人,这是员工身份的质变,而身份的质变必然带来工作心态的改变。过去是为老板打工,现在自己成了企业的小老板。工作心态的改变定然会促使小老板更加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也会极力抵制一切损害企业利益的不良行为。其二,规避员工的短期行为,维持企业战略的连贯性。据调查,缺乏安全感是导致人才流失的一个关键因素,也正是这种不安全感使员工的行为产生了短期性,进而危及企业的长期利益。而股权授予协议书的签署,表达了老板与员工长期合作的共同心愿,这也是对企业战略顺利推进的一种长期保障。其三,吸引外部优秀人才,为企业不断输送新鲜血液。对于员工来说,其身价不仅取决于固定工资的高低,更取决于其所拥有的股权或期权的数量和价值。另外,拥有股权或期权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是满足员工自我实现需求的重要筹码。所以,吸引和保留高层次人才,股权激励不可或缺。其四,降低即期成本支出,为企业顺利过冬储备能量。金融危机的侵袭使企业对每一分现金的支出都表现得格外谨慎,尽管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但在金融危机中,捉襟见肘的企业也体会到员工有点贵得用不起。股权激励,作为固定薪酬支付的部分替代,能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概而言之,作为一种长效激励工具,股权所迸发的持续激情是工资、提成和奖金等短期激励工具所无法比拟的。鉴于此,股权激励受到越来越多非上市公司的追捧和青睐。操作:散财有道亦有术对于大股东而言,股权激励是一种散财行为。散得好,财散人聚;散不好,财散人散。相比上市公司而言,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供参照,其复杂程度、棘手程度由此可见一斑。下面笔者以一家曾为其做过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为例,来阐述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道与术。案例背景:受人才流失之困,渴望股权激励S公司是北京一家大型自主研发企业,近年来市场一片大好,公司转入高成长期。但令大股东担忧的是,团队的工作士气开始有下降的征兆,高层次人才流失率有不断上升的趋势。为扭转员工的工作心态,保留核心骨干员工,公司尝试推行股权激励计划。谈到股权激励的构想,S公司表达了这样几点期望:第一,合理确定每位员工的股权授予数量,避免分配不公;第二,合理确定股价,确保激励对象能按个人实际付出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第三,确定适合公司的激励方式,既操作简单又有激励效果;第四,合理确定激励周期,既不使员工觉得遥不可及,又要规避一些员工的短期行为。另外,S公司也表达了自己的一些担忧,比如,在目前经济危机的时候实施股权激励,时机合适吗?授予股权后,员工不努力工作怎么办?员工中途离职,股权收益如何结算?员工对股权不感兴趣,怎么办? 解决方案:在系统诊断的基础上进行分层激励、分步推进尽职调查后,笔者所在团队发现,S公司目前采用的是拍脑袋式的薪酬激励方式,没有科学的依据,激励机制缺乏公平性和竞争性,也没有长期留人手段。这是导致士气低落、人才外流的主要原因。为从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对S公司的治理结构、所处的发展阶段、战略规划、企业文化、薪酬结构、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拟定了系统的股权激励方案。其关键点如下:第一步,从人力资本附加值、历史贡献、难以取代程度三个方面确定激励对象范围。全员持股尽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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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团队的股权分配创业团队人员设置:现在我们都在讲着创业,首先单打独斗的创业时代早就过去,必须要有一个初始的团队,创业团队一定要找志同道合的人,能和团队相处的人,不能和团队磨合的人,再有能力也不能要,否则会非常麻烦。当然,要想让所有合作伙伴长久团结在一起,最重要的还是要得到市场认可的价值,也就是利益。创始人团队可在2-7个人左右为佳,选的人最好和你互补。如果是两个人,最好是一个主内(产品研发),一个主外(市场和销售)。如果是多人,则可按几个职能来寻找Partner,产品、研发、UI、运营、市场等,让产品先做出来、推广起来,再就是行政、人事、财务,这些一般都是兼任,创业团队很难奢侈到有独立的人事、财务经理,更何况即使有合适人选,你能给他的股份也和他前期实际能起到的作用不成正比,除非他是一人多能。创业团队,每个合伙人都要是万金油,要兼任很多职能。权责的设置:一定要明确谁是CEO。创业团队一定会争吵,必须明确吵得不可开交时谁可以拍板。没有这点共识,团队解散的风险很大。CEO不光要有坚定的信心,还得善于协调团队关系,鼓舞团队向前。经验告诉我们,失败的项目大多是领头人不明确,先干一段再说。说是大家不计较股份,那只会为以后发展埋下隐患。等真的干起来了,往往领头人也选不好了。或者是股份每说好,后面闹矛盾。再有就是团队容易放弃,碰到困难就各自去找工作了。创业伊始就要避免这个问题,和团队讲清楚。有能忽悠的CEO为了鼓励团队,乱承诺,殊不知这样的承诺都是定时炸弹,来了没多久就走,还不如不来。股份如何分配?CEO在团队里初始股份比例要在40-70%之间,最少不少于30%。具体根据合伙人多少和能力相当程度而定。对于大家公认优秀的团队Leader,最好能在50%左右。因为谁做了CEO,就意味着从此以后谁的付出最大,承担的风险最大。即便在中途其他合伙人离开或卖股票,CEO也不能随随便便离开或CYE卖股。这也是一种约定,和团队的约定,和投资者的约定。因此也需要对CEO劳动的尊重。随着团队越来越大,只有CEO能保持20%-30%以上的股份,才能让公司发展长治久安。CEO可以不在乎这个物质回报,但不能不在乎股份背后的决策权利。创业团队的股权激励用股份留住优秀的人才是很多公司惯用的手法,对于创业初期的公司,人才更是稀缺,并且,创业公司能够拿出来吸引人的东西并不多,因此,创业团队应该用好这个途径来吸纳更多的人才。对于股权激励的方法使用,也有注意的地方所承诺股份一定都要有足够长工作年限规定,比如四年甚至更长,因为创业团队是经不起折腾的,相对的人员稳定是公司发展壮大的先决条件。对于提前离开合作者 ,公司应有权按原价或者其他约定价格回购其股份,以便用此股份奖励新合伙人或业绩突出员工、合伙人。最后,注重诚信建设,没承诺前不要乱承诺多承诺。承诺了就得按承诺的执行, 这样才能在团队中建立信用和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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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xxx 身份证号:乙方:XXX 身份证号:现有甲方经营的西安xx科技有限公司(简称xx科技),目前正处于需要长足发展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建立公司的精英团队、塑造公司价值、治理公司结构、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为此,甲方经过慎重思考,并与乙方协商,甲方拿出部分公司作为公司的股份期权激励手段:第一条根据双方商定,从2010年月日起出让公司%股权,作为对公司核心人员激励。第二条甲方出让股权后,公司的持股比例:1)xxx:%2)XXX:%3)XXX:%其他未分配股份由甲方代为持有,直至分配。第三条股权分置完成后,xxx作为总经理,全权处理公司事务;财务方面,对所有股东按月通报。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战略方向需要调整,公司所有股东开会商议,但甲方具有最终决断权。第四条股权分置完成后,股东的权利和义务遵行《公司章程》,另外,乙方同时享有以下事物的监督权1)公司的每季度的投资预算;2)新业务拓展;3)核心管理人员变更;4)重大的促销活动;第五条公司的增资和融:1)公司增资、融资事宜,按《公司章程》约定,需要通过董事会决议;2)公司如需要增资,从2011年1月1日期,按股份进行出资。3)公司融资过程需要股东出让股份的,如无其他协议约定,所有股东按公司股权整体出让比例同比稀释股份;第六条关于股份的转让与股东的退出:1)乙方的激励股权在2011年月日前不能以任何方式转让股权。2)乙方在2011年月日前离职,视为无条件放弃股份及相应一切权利。第七条基于公司的长足发展,股东工资应尽量让渡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在2011年1月1日之前股东的工资应定为:第八条如果公司现金流紧张,根据董事会商定,应首先延迟股东的公司发放。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公司章程为基准,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股东留存一份备案,自甲乙双方及第三股东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年月日乙方:(签名): 年月日第三股东:(签名): 年月日公司盖章确认: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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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权限及股权分配协议甲方:乙方:丙方:甲方本着帮扶乙方和丙方提升经营能力,增加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在宣威市海岱镇投资开设XX惠日用品店一家。现就店面经营管理权限及股权分配方式等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经营管理权限分配方式:1、甲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核心倡导人、投资人和策划人,自然是该店的合法拥有者和决策者,店面经营模式及投资形式由其决策。2、乙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主要合作人之一,负责店面的进销存管理 、会员管理、财务管理、店员管理及店内日常事务的管理。3、丙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主要合作人之一,负责店面的安全管理、物流管理、卫生管理、后勤管理、现金管理及销售目标管理。二、股权分配方式:1、甲方本着不以个人谋利为主要目的宗旨,拥有该店的所有权,但甲方只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20%分红权(该红利甲方将主要用于该店的发展、营销、考察、学习等方面支出)。2、乙方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40%分红权(简称干股)。3、丙方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40%分红权(简称干股)。三、分红时限约定:自该店的盈利收入能收回全部开店本金之日起(开店本金由投资人收回),甲乙丙三方才能享有该店的盈利分红权,分红时间为每隔6个自然月分红一次。四、基本薪酬约定:乙方和丙方作为店面的主要日常营运管理者和执行者,每月享有元的基本月薪,外加元的全勤奖金。基本月薪将按照乙方和丙方的出勤考核发放。五、协议有效时间: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需续签,则在本协议期满2个月前商议续签事宜。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确认即可生效。如三方在合作过程中针对合作条款有意调整,经三方同意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签约时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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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合同案例经典合同案例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12 一、引言 福建首富陈发树与云南红塔集团的股权纠纷案,用巅峰对决这样的词来形容这起诉讼案的气势,似乎都不为过。这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标的经济纠纷在经济界、法律界掀起巨大波澜。22亿多现金,近30个月的漫长等待,陈发树此前令人称道的投资项目化为一场尴尬的官司。 云南红塔与陈发树之间的争议孰是孰非,且不论现行法律法规有没有规定,如果时任新华都总裁的唐骏多花上10分钟的时间仔细看看合同条款的描述,如果陈发树具有法律意识聘请专业人员来审核把关,其就不会如此大意掉进云南红塔设置的合同陷阱,就不会因为合同中的一句话损失60亿。 二、导入 防范法律风险的最好途径就是聘请专业律师来把关(法律顾问、方案设计、拟定合同、参与谈判等),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最大程度降低经营风险。当福建首富、新华都董事长陈发树,获知最高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其与云南红塔集团法律纠纷及调解失败的结果时,不免会感到北京入冬之后的阵阵寒意。2013年4月27日最高法院一审公开审理,驳回陈发树投资云南白药股权纠纷案诉讼请求。已经陷入4年僵局的陈发树在该案中,依然毫无进展。这个标的最大、拖的时间长、首富告垄断国企等一系列标签式特点的案子,引起媒体和法学界广泛关注,被称为企业版的秋菊打官司。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本案纠纷旷日持久并引起媒体界、法学界、经济界等各类人群的广泛关注,且看下述案情及分析。 三、基本案情 原告:陈发树(乙方)被告:云南红塔集团(甲方) 2009年9月10日,陈发树与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云南红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陈发树购买红塔集团所持有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云南白药)12.32%股份(约6581万股),购买总价为人民币22亿元,在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全部支付给红塔集团。 但在合同生效条款中,双方约定:《股权转让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须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如果转让得不到主管机构的批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将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本协议自乙方收到甲方退还的全部款项之日起解除。从出让程序到合同签订、支付价款,一切看上去都顺顺当当、公开合法,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似乎也将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于是,陈发树等着坐收一本万利的买卖。然而,两年多过去后,上述转让协议所涉及股份一直未履行过户。 2011年12月,陈发树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正式起诉云南红塔集团。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要求判令红塔集团全面履行该协议,要求判令云南红塔赔偿所获股息及其利息及转增股份,要求判令云南红塔赔偿至起诉时的损失及承担受理费。 在陈发树起诉之后,云南红塔集团终于有了回应。然而回应却让陈发树如沉海底回天无力。2012年1月17日,云南红塔集团主管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为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由,不同意上述股份转让。对于此答复,陈发树已经等了近800天。2012年12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股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云南白药股权转让协议有效,驳回陈发树的其它诉讼请求。陈发树不服,于2013年2月份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四、案件审理 四、案件审理 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云南省高院一审判决;判决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陈发树返还22亿元本金及利息。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驳回陈发树的其它诉讼请求,该判决为终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意味着,红塔集团仍持有云南白药12.32%的股权。而陈发树等来的只是本金及利息。对陈发树来说原本一本万利的买卖最终却成了赔了夫人又折兵,陈发树22亿巨资不仅长期闲置,而且不能获得相应的股权。五、案件分析 1. 关于股权转让谁有审批权是双方分歧的关键所在 按照规定,红塔集团转让云南白药股权前后共需经过两轮审批:在股权转让计划公布之前,需经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批,当时红塔集团拿到了其上级部门中烟总公司云南公司的许可;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后,需要经过有权国资监管部门的审批才可放行。然而陈发树当时对于这一点却没有足够重视,埋下隐患。 在陈发树一方看来,财政部是该交易中的有权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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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意向书 【文件说明】股权转让意向书用于收购现有 (企业类型)。转让意向书除了其保密和诚信谈判规定外并无约束力,草拟它是为了允许收购方有更多时间对要收购的公司进行适当的评估。 【风险提示】 本文件只应用于一般的参照,读者在任何时候,拟议任何法律协议均应独立创作,自我独立完成详细的专业意见,不应过分依赖本文件或其他专业意见。 【正文】股权转让意向书本意向书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签订:?______(甲方名称)(甲方),一家依照______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和?______(乙方名称)(乙方),一家依照______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甲方和乙方合并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鉴于:1. [ ](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的 企业(公司),其主要营业场所位于[ ]; 2. 乙方拥有公司[ ]%的股份;及3. 甲方希望向乙方购买其在公司拥有的[ ]%(所有、部分)股份。 因此,双方表达由甲方向乙方购买其对[ ](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的共同意向如下:一、 期限除非由双方书面同意延长本意向书的期限,本意向书及其内容和条件将自签署之日起[一(1)年]内有效。 二、 主要意向双方在该期限内的主要意向是为了确定、跟进、解决和同意有关股权转让的所有事宜,并为了以正式协议的形式签订该等事宜,该等正式协议在当时情况下是适当的,并由双方完全自行决定接受的。 三、 初步协议3.1 股权转让甲方应与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照第3.2条规定的价格,购买乙方在______(目标公司的名称)(公司)中拥有的所有股权的百分之____( %)。 3.2 购买价格 双方初步同意,股权转让的购买价格约为_____。最终价格将根据甲方依照第3.5条作出的审慎调查的结果,由双方进一步协议决定。 3.3 竞业禁止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制造、销售和分销______,也不得从事任何与______竞争的活动。 3.4 商标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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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协议本协议于20 年月日在 市签订。各方为:(1)甲方:A公司法定代表人:法 定地 址:(2)乙方:B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 定地 址: (3)丙方: C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 定地 址:鉴于:1、D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系在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 )年[ ]验字第[ ]号验资报告加以验证,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毕。公司愿意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其董事会在年 月日(第 届 次董事会)对本次增资形成了决议,该决议也于 年 月 日经公司的股东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具体负责本次增资事宜。2、公司的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A公司,出资额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B公司,出资额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3、丙方系在 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丙方或新增股东),有意向公司投资,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且丙方股东会已通过向公司投资的决议。4、为了公司发展和增强公司实力需要,公司原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同意丙方向公司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______万元。4、公司原股东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1-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公司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增资扩股1.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增资扩股:1.1.1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万元增加到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依审计报告结论为准)万元。1.1.2本次增资价格以公司经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1.1.3新增股东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丙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______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万元。(认购价以公司经审计评估后的资产净值作依据,其中万元作注册资本,所余部分为资本公积金.)1.2公司按照第1.1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万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的股份。1.3出资时间1.3.1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日后,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1.3.2新增股东自出资股本金到帐之日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第二条 增资的基本程序2.1为保证增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本次增资顺利进行本次增资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其中第1-6项工作已完成):1、公司召开董事会作出增资的决议以及提出增资基本方案;2、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的增资决议及增资基本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2-3、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4、公司就增资及增资基本方案向 报批,并获得批准;5、同拟增资的新增股东进行谈判,必要时可采取招标形式进行;6、起草增资扩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7、新增股东出资,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8、召开新的股东大会,选举公司新的董事会、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9、召开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确定公司新的经营班子;10、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第三条公司原股东的陈述与保证3.1公司原股东分别陈述与保证如下:(1)其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事业法人;(2)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a)在其公司(或单位)的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b)已采取必要的公司(或单位)行为并取得适当的批准;(c)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3)公司现有名称、商誉、商标等相关权益归增资后的公司独占排他所有;(4)公司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除向丙方书面告知(附件:《审计报告》)外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5)公司向丙方提交了截至 年月 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下称财务报表)(详见附件),原股东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公司至年月 日止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6)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年月 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除此之外公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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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出现股权纠纷问题怎么处理离婚时出现股权纠纷问题怎么处理?提醒您以下几点: 1、 首先需要调查公司的股权,进而确定配偶所占公司股权的份额。在查询公司股权时,可以在工商信息查询平台上输入配偶姓名,查询是否有以其名义作为法人代表的公司;对配偶所处的公司,查询工商登记档案,根据该公司的章程核查配偶有没有股份及股份的比例。2、 调查清除配偶所占份额后,确定该部分财产时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 3、 申请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www.lawtim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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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内部优化摸底方案 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为加快企业发展,激发股权活力,建立新常态。经董事会研究,对企业股权进行内部优化,方案如下:一、股权优化的原则:坚持员工自愿的原则。二、股权优化的人员范围:在岗的项目经理、中层以上干部、机关全体管理人员。三、股权金额的要求:1、项目经理(含兼职中层干部)万元以上,二级单位其他中层副职 万元以上。2、二级单位中层正职(含集团兼职副总)万元。3、集团机关:一般干部万元以上,中层干部 万元以上,部长万元以上,副总经理级万元以上,集团正职笑嘻嘻小万元。四、股东构成:1、集团机关部长和副总经理级且出资 万元以上可作为自然人股东;2、二级单位中层正职(含集团兼职副总)出资万元可作为自然人股东。3、工会仍作为股东代持除自然人股东之外的股份(待定)。五、时间要求: 望各单位、各部室按上述方案认真抓好落实。附:股权认购表股权认购表姓名职务认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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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协议书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1.项目公司名称:_______ ___(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业务范围:______ 。2.为适应经营发展需要,目标公司原股东(共人,分别为:)各方决定引入新的战略投资伙伴,将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______万元。3.XX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基金或乙方)具有向目标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资格与能力,并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条件,认购目标公司新增股份。4.甲方已经就引进XX基金及签署本协议条款内容事宜,已取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鉴于上述事项,本协议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充分协商,就目标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及XX基金认缴目标公司新增逐层资本相关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注册资本增加1、目标公司原股东各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____万元,增加至人民币_____万元2、XX基金以现金出资____万元占最终增资后目标公司____万元注册资本的___%第二条本次增资出资缴付1、本协议签署生效后,XX基金 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缴付全部出资额,其中第一期出资___万元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缴付。目标公司在收到XX基金缴付的实际出资金额后,应立即向XX基金签发确认收到该等款项的有效财务收据,并于收到该款项后10日内,办理完毕有关XX基金该等出资的验资事宜。2、目标公司在收到XX基金的出资款后,目标公司原股东应与银针基金共同召开公司股东会会议,批准本协议项下注册资本增加事项,确认新股东的股东地位,向XX基金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股东名册,增加XX基金,根据各方提名重新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修改公司章程,通过相关股东会会议决议,目标公司根据该股东会会决议,在该股东会会议后10日内办理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注册资本增加和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如果本次增资未能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目标公司应在相关批复文件签发后10日内向XX基金退还出资款项,金额为本金加计按一年贷款利率所计利息,计息期限为XX基金向目标公司交付投资款之日至目标公司向XX基金退还投资款之日。4、本协议各方同意:目标公司董事会由六人组成,XX基金有权提名一人担任董事,其余5名董事的人选由股东方提名。目标公司及原股东方同意就本事项在XX基金向目标公司注资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中对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5、各方同意:完成本次增资后,XX基金将向目标公司委派一个财务人员进入目标公司工作,加强公司的管理力量。第三条XX基金转让事宜在同等条件下,对于XX基金拟转让的股权,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照其在目标公司的池子比例,优先受让:对于不欲受让的股权,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应同意并配合XX基金完成向第三方所惊醒的出资转让,而不得对该等股权转让行为设置障碍。第四条重大事项目标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议的决议应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但特别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董事会讨论并应取得XX基金委派董事的同意。特定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任何集团成员公司①设立任何子公司,投资任何人的任何证券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任何其他人的股权,或②设立任何合营企业或合伙企业;2、订立,修改任何集团成员公司的公司章程的任何规定(或章程同类文件);3、任何集团成员公司从事本公司业务以外的经营,变更经营范围,或促使或允许任何集团成员公司停业;4、①任何集团成员公司与任何其他实体合并或②任何集团成员的破产,清算,解散或重组,或促使任何集团成员公司依照破产法或类似法律提起任何诉讼或其他行动以寻求重组,清算,或解散;5、在主营业务范围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资产出售计划范围之外,出售或处置公司或任何分子公司的资产或业务;6、批准任何集团成员公司的证劵公开发售或上市计划;7、目标公司发行,赎回或回购任何集团成员公司的任何股份;8、任何关联交易;9、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资本开支之外,促使或允许任何成员公司的资本开支;10、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贷款计划之外,促使或允许任何集团成员共偶公司的贷款或其他负债:或对外提供任何借款,或为非集团成员公司做出担保,保证,质押或赔偿保证等;11、更改公司董事会的规模或组成,或更改董事会席位的分配;12、向股东宣布派发任何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或者批准集团成员公司的股息政策;13、审计师的任命或变更,更改任何集团成员公司的会计政策;14、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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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股票:华为的员工激励机制[摘要]世界五百强企业——华为科技有限公司在2010年向其员工支付高额薪酬,这一事件,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何华为对待员工如此大方?公司用于激励员工的巨额薪金又从何而来?如此激励员工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针对这一系列问题,新闻媒体界及学术界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本文首先通过分析华为的发展及内部治理情况,并对其内部员工激励机制展开研究,发现华为的虚拟股票制度是华为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虚拟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对比与虚拟股票优缺点的探讨,最后得出结论:华为的员工激励机制,虚拟股票功不可没。一、前言华为,一家世界五百强的生产销售电信设备的员工持股的民营科技公司,不仅以它的高盈利被国人所熟知,更因其员工的高薪收入在IT界极富盛名。为何华为能够吸引如此多的关注呢?通过相关资料的研究和学习,我认为至少华为独特的员工激励制度在此方面做出了不少贡献。2011年年初,华为对外公布的年报显示,华为2010年销售收入1852亿,同比增长24%,而在雇员费用这块的支出是306亿,同比增长23%。以华为11万员工计算,其员工平均年薪近28万元。如此高的薪酬待遇怎能不让人心动呢?通过研究我们发现,在华为一整套员工激励制度中,最具特色的就是员工持股计划。从2001年开始,华为就开始了一场名为虚拟受限股的股权改革,此外上海贝岭和银河科技也曾实行过此类员工持股计划。虚拟股票的出现,不仅很好的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牢牢地融合在一起,而且还保障了公司的股权结构的稳定性而且促进了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不失为一种优良的员工激励机制。二、虚拟股票概述虚拟股票是美国玛丽凯公司最先设计使用, 现在在各国运用比较普遍的一种股权激励方式之一。1虚拟股票模式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如果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则被授予者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但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公司在支付收益时,既可以支付现金、等值的股票,也可以支付等值的股票和现金相结合。虚拟股票制度通过让持有者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以此来达到将他们的长期收益与企业效益挂钩的目的。 三、虚拟股票与股票期权比较(一)相似之处股票期权是一个公司授予其员工在一定的期限内(如10年),按照固定的期权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公司股票的权利。它的一些特性和操作方法与股票期权很相似,如激励对象和公司在计划施行前签订合约,约定给予虚拟股票的数量、兑现时间表、兑现条件等。(二)不同之处当然虽然两种方式十分接近,但是虚拟股票并不等于股票期权,存在着一些不同之处。首先,相对于股票期权,虚拟股票并不是实质上认购了公司的股票它实际上是获取企业的未来分红的凭证或权利。再者,在虚拟股票的激励模式中其持有人的收益是现金或等值的股票;而在企业实施股票期权条件下,企业不用支付现金,但个人在行权时则要通过支付现金获得股票。另外,虚拟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报酬风险不同。只要企业在正常盈利条件下,虚拟股票的持有人就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而股票期权只有在行权之时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持有人才能获得股 票市价和行权价的价差带来的收益。(三)比较小结在日常的生活中,股票期权的应用更加广泛,所以我们对它的了解远远超过了虚拟股票。但是,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在企业员工激励方式的改革和创新中,虚拟股票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像华为公司采取的这种员工激励模式必然将会被其他企业模仿及利用。2四、虚拟股票优缺点(一)优点1.不影响股权结构虚拟股票实质上是一种享有企业分红权的凭证,除此之外,不再享有其他权利,因此,虚拟股票的发放不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股本结构。 2.具有内在的激励作用虚拟股票的持有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去经营管理好企业,使企业不断地盈利,进而取得更多的分红收益,公司的业绩越好,其收益越多。3.虚拟股票实施成本低企业上市不仅需要经历复杂的周期过程, 而且需要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做保障,这就造成了企业非生产性成本加大的负担。虚拟股票的实施、兑现仅在企业内部进行, 由董事会指定会计公司进行资产核算、效益分析、价格约定涉及外部环境少, 便于约束和控制, 成本相对其它股权激励方式大大降低。4.绩效鲜明,工作业绩真实反映虚拟股票是企业虚构出来的股票, 仅在企业账面上反映出来。它避免了以不断变化的股价为标准去衡量企业经营业绩。尤其是避免了我国不成熟的资本市场无法准确地衡量真正的企业效益。避免了由于投资因素的影响使股票价格处于非理性的情况,能够真实地反映出经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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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协议书甲方(原公司股东):1、A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2、B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鉴于: 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是一家于 年 月 日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公司住所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甲方为公司原股东,其中A持有公司60%的股份,B持有公司40%的股份。 2、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公司财务报表体现出的公司总资产为万元,负债为万元,公司净资产为万元。甲方保证上述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3、现乙方有意对公司进行投资,参股公司。甲方愿意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接受乙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进行投资。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公司增资扩股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审批与认可此次甲乙双方对_________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甲乙双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第二条公司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1、 A 出资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持股比例:60%2、 B 出资金额:人民币80万元持股比例:40%第三条 公司增资扩股 1、甲方同意放弃增资的优先购买权,接受乙方作为新股东。2、乙方对公司以现金方式投资100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乙方占有增资后公司的20%的股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第四条 公司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为:250 万元 股东名称、出资额及持股比例1、 A 出资金额:人民币120万元持股比例:48%2、 B 出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持股比例:32%3、 乙方 出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持股比例:20%第五条 甲方的承诺和保证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日前,不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及抽逃出资等违反公司工商注册登记规定的违法行为。2、甲方保证除了已向乙方披露的公司债务外(公司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其他民事主体所负的债务、公司应缴纳的税收、社保费用、行政处罚款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等,具体债务情况见附件),不存在其他的债务。如有其他债务,甲方承诺自愿全部无条件承担,与公司及乙方无关。若法院或其他行政部门裁决公司承担责任,在公司承担责任后,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第六条 新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 1、同原有股东法律地位平等; 2、享有法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第七条 新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按约定足额完成认缴的出资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将出资汇入验资帐户。2、乙方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当向乙方开具出资证明书,并将乙方名字载于公司名册。3、承担公司股东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章程修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本协议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第九条 董事推荐 甲方同意在完成本次增资扩股后,乙方有权委派 名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第十条 股东地位确认甲方承诺在乙方完成出资后日内办理向有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公司变更登记的一切手续,尽快正式确认乙方的股东地位。乙方须配合甲方的手续办理工作。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可以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属违约行为,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甲方若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协议,收回认缴的出资额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其实际出资额的 %承担违约责任: 3.1、甲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2、甲方所作出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存在虚假、欺诈,致使乙方的合法权益受损。 4、合同解除后,除本合同解除之前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各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为各方就本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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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配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丙方: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丁方: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甲乙丙丁四方(以下统称各方)本着互利互惠与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在互联网技术开发方面实现资金与技术优势的互补与合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拟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设立各方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公司概况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定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住所设在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责任承担: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公司承担责任,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本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三条 注册资本1.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其中:甲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丙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丁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第四条 出资时间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本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甲乙丙丁各方同意并认可,上述各方的出资由甲方代为实际出资,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元人民币出资存入本公司账户,剩余元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年内向公司足额缴纳。第五条 股权代持条款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作为自己对公司 %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甲方愿意接受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丙方自愿委托甲方作为自己对公司 %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甲方愿意接受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丁方自愿委托甲方作为自己对公司 %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甲方愿意接受丁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在代持股权期间,甲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甲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有权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上述各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股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甲方代持。甲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在条件具备时全部转交给委托方。第六条代持股权的回购约定鉴于公司的所有运行资金均由甲方承担,乙、丙、丁各方为公司的技术团队成员。上述各委托方承诺:如果在公司服务的时间达不到一年,甲方可以强制以1元人民币回购相对方全部的股权。上述各委托方在本协议生效后的1-2年内退出公司,甲方可以强制以每股1万元=1%的股份价格,回购相对方全部股份。上述各委托方在本协议生效后2-3年内退出公司,甲方可以强制以每股2万元=1%的股份价格,回购相对方全部股份。 上述各委托方如本协议生效后3年之后退出,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相对方全部股份的权利。第七条 公司登记全体股东同意指定甲方 为代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第八条 公司的组织结构1.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2.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乙 方担任。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3.公司设监事一名,由(办公室主任)担任。不设监事会。4.公司设总经理壹名,副总经理壹名,均由执行董事聘任。第九条 股东的权利、义务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股东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承担股东应承担的义务。第十条 费用承担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各方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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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作协议甲方:乙方: 一.宗旨:为致力于弘扬中国茶文化事业,开拓茶叶市场,创造双方良好的经济效益,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达如下协议:二.大纲、范围、定义: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指定允许的加盟商,乙方在该地区经营甲方拥有的系列产品,允许使用甲方产品的商标、包装物及甲方的各种荣誉。依甲方指导,进行经营管理,乙方拥有本地区该加盟店的所有权。三.甲方提供的支持:1.总部根据多年成功的营运经验,协助总加盟商及单店加盟商选址2.加盟店的店面装修免费设计3.对整套业务体系从选址到开业后营运制定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运营模式,供加盟店经营使用,提供凝聚茗仁茶业公司成功的营运机制和精华的营运手册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4.茗仁茶业公司总部对加盟商进行全面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培训5.应加盟商的要求派专业人士现场指导6.为分店提供产品和经营信息7.设计精美的宣传资料和促销礼品,总部定期派专业人士对各加盟店进行交流巡察和经营指导四.甲方的权利、义务(一).义务:1.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加工的系列产品及其附属包装物,不得伪劣产品2.向乙方提供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材料3.甲方负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自主品牌的招商,推广活动,并协助乙方在当地的品牌推广工作及加盟洽谈,执行的相关事宜4.从业人员的雇佣、指导、监督:乙方的加盟店所需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由甲、乙一方或双方进行招聘、雇用,甲方有责任对在乙方的从业人员进行各种业务、技能培训,使之适合经营需要,乙方的从业人员薪金由乙方支付,各种日常管理,解聘由乙方自行负责。5.人员支持问题乙方在开业期间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等业务培训,甲方管理人员差旅费用及在乙方期间的吃住问题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进行较长时间的管理(15个工作日以上),乙方还须按甲方的工资标准付工资给甲方。6.事故及顾客反映处理在经营过程中,引起的顾客投诉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如乙1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不在甲方负责范围内),其它因素均由乙方负责。(二)甲方权利:1.店铺装修:乙方对店铺的装修风格、档次、门面的形象必须符合甲方要求。2.报告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真实的各种经营数据,要求乙方填写的各种管理报表。3.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及产品库存,在通知乙方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进行相关产品的调换,无须退款。4.甲方有权要求,必要时,配合甲方维护好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品牌形象,乙方的各种经营活动不得有损于甲方的品牌形象。五.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享有甲方的产品销售权、品牌使用权、荣誉共享权及包装使用权2.乙方拥有对该店的自主经营权及店铺的所有权3.甲方的经营指导:管理与支持甲方授权乙方加盟店,必须无偿为乙方提供甲方公司各种管理资料,如人员培训专卖店日常管理制度及公司各种(荣誉证书)及产业的信息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营业秘密规定:甲、乙双方都应视公司对方的经营情况,包括零售额,促销广告计划视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2.统一零售价:乙方应完全按甲方要求,采取统一零售价,针对不同地区情况,有折让情况须事先通报甲方,应获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依甲方规定,采取相关的折让,此折让仅是加盟商的利润折让,不影响甲方供应价。3.指定原料,采购地点:为保证甲方产品的质量及公司的声誉,经营所需的原料及成品,须由甲方统一配送如甲方没有乙方市场所需产品,或甲方缺货或甲方同意的产品不在此条例。但乙方须用书面形式让甲方确认。4.加盟店的设备投资: 乙方负责对其加盟店的店面、店内装修、广告灯箱的投资,包括根据营业需要的茶座、泡茶工具及真空机、包装机等各配套设施。5.工作报告: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经营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提供各种管理报表以及市场的相关信息反馈。六.财务会计事项:1.由于茶叶的特殊性,以及为降低产品运营成本,乙方向甲方订货,须款到发货原则。特殊情况须加急发货的,由乙方凭汇单传真甲方确认,并在甲方有权签字人确认下可提前发货。2.乙方须完全覆行协议中的付款条例,保证甲方的财务运作,及双方的良好商誉,在乙方的加盟店,乙方享有自主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自负盈亏。3.如有发生在甲方发货后,(指货离开厦门,货还在运输商或货还到达乙方),乙方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付清货款,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加盟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有权依协议规定内容,继续向乙方提出索赔,依条款赔偿甲方损失,维护甲方利益。2七.关于货物管理,退、换货原则:1.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销售的实际情况,在一定比例内向甲方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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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翻译自国外的crowdfunding一词,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香港译作「群众集资」,台湾译作「群众募资」,参照 Massolution 的一份报告,众筹可以分为四类:债权众筹、股权众筹、回报众筹、捐赠众筹。众筹一般都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一、股权众筹的定义和特征股权众筹是众筹的一种表现形式。股权众筹,顾名思义是以股权(股份)方式进行的大众筹资,具体而言就是指创业者向众多投资人融资,投资人主要用资金等作为对价换取创业企业的股权。宽泛而言,在传统投资行业,投资者在新股 IPO(上市)的时候去申购股票其实也是股权众筹的一种表现方式。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通过网络进行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对VC的一个补充。股权众筹的主要特征为:1、项目发起的低门槛,无论身份、地位、职业、年龄、性别只要有实体店想开分店都可发起项目融资;2、投资人大众性,投资人通常是普通草根民众,但也有一定门槛,要求一定的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该类项目通常要求较高回报,但风险也更高,项目结束后分享项目的收益或承担项目的亏损;3、项目严格审核,如人人投平台的项目都是经过专业项目审核团队层层筛选而成的,投资人在投资之前会再次筛选,则通过两次筛选之后才投资人才进行投资;4、侧重解决初创型企业融资难,帮助初创型项目方融资,对社会经济推动起基础性作用。二、股权众筹的主要参与方项目发起方:有项目缺乏资金投资方:对投资感兴趣,有一定的闲钱,可以接受股权作为回报,并具备一定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平台方:连接项目发起人和投资者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国外股权众筹代表:FundersClub国内股权众筹代表:人人投[以投资实体店项目为主])第三方支付:将资金托管到第三方支付平台来保障投资人和项目方双方利益。(备注:第三方支付不是必选的,也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来保障双方利益)三、股权众筹的规则1、股权众筹项目必须在平台规定30天内达到或超过目标金额才算成功2、在设定天数内,达到或者超过目标金额,项目即成功,投资者将钱款打入第三方支付托管账户,筹资项目完成后,投资人将会得到项目的股权,如果项目筹资失败,那么已获资金全部退还投资者3、投资者直接入股项目发起方公司或通过认购项目发起方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方式入股项目发起方公司,投资者按出资比例或根据相关认购协议拥有发起方公司股权相关权益4、第三方支付托管账户的钱将分批打入有限合伙企业/项目发起方公司的账户,每次打入有限合伙企业/项目发起方公司需要经过所有投资人的同意四、兴起和发展股权众筹源于2012年4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2012年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JOBS法案),进一步放松对私募资本市场的管制,法案允许小企业在众筹融资平台上进行股权融资,不再局限于实物回报;同时法案也做出了一些保护项目支持者利益的规定。在国外股权众筹平台FundersClub是美国JOBS法案的产物。全球众筹融资业务的年营收将迅速增长甚至翻倍,2013年大众融资总额可能将攀升到50亿美元之多。普通的融资方式对小型企业来说非常难,而股权众筹为小型项目吸引投资上存在巨大的商机,对推动社区支持和为各式各样的基础设施企业融资提供很多方便,未来股权众筹将异军突起。目前国内的股权众筹代表是人人投,主要以投资身边店铺为股权众筹平台。五、股权众筹在中国由于中美之间法律、政策的差异性,股权制众筹在我国化身为凭证式、会籍式、天使式三大类表现形式。凭证式众筹一般都是通过熟人介绍加入众筹项目,投资者不成为股东;会籍式投资者则成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天使式则有明确的财务回报要求。股权众筹在中国来说,属于一种风险投资补充。投资者以金钱形式投入到项目中,根据投资者的出资额比例占据企业的股份,待项目结束后分享项目的收益或承担项目的亏损这样以来,解决了小型项目找不到资金的难题,同时也促进社会经济良好循环发展。七、常见问题 Q1.股权众筹是不是非法融资?不是。股权众筹与非法集资仍有本质的区别,因为它不构成非法集资所必需的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从一开始,项目发起方、平台(众筹平台运营主体)及支持者(出资方)之间均不构成存贷款的法律关系,而且对相关主体资格也有明确的限定,相关融资具体信息仅对注册用户开放,风险也有明确的告知和披露,而支持者的出资不是以获得利息、固定回报或高额回报为目的,而是用某种有价值的资产,其中包括资金、人力、知识产权等投入到某个企业、项目或经济活动,以获取经济回报的商业行为或过程一种项目投资,存在投资风险,和非法集资有本质上的差别。Q2.股权众筹成功的关键1)股权筹集天数恰到好处:股权众筹的筹集天应该长到足以形成声势,又短到给未来的投资者带来信心。在国内外股权众筹网站上,筹资天数为30天的项目最容易成功。2)目标金额合乎情理:目标金额的设置需要将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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